唐朝,人的稱呼和現在絕對不一樣,盡歡書里面主要是以現在人的閱讀習慣為主。
否則的話會非常別扭啊!
現在,整理一下唐朝的稱呼和一些相關材料。(有一點點長度,無耐心誤入。并非湊字數,網站統計字數是正文!我們這篇是作品相關!)
娘子:戲文之中,夫妻之間,多有“相公”和“娘子”之類。但是在唐朝,基本上,男子和女子打招呼,不管是否相識,一律可以稱為“娘子”。年輕一點的可以稱呼為“小娘子”。所以在唐朝,“娘子”并非老婆含義。
相公:在唐代,只有宰相才被稱為“相公”。所以這個相公可不能亂叫。
哥哥:唐代家法,父對子自稱哥哥,或用做自己和別人說話時稱呼自己父親為哥哥。但不普遍。稱父親為哥哥,但又不是單純的叫哥哥。一般是看父親在家中排行多少,然后用排行來稱呼為幾哥。比如父親在家中上一輩里排行第四,那孩子就可稱呼父親為“四哥”。唐人稱父、兄皆為哥,長輩對晚輩、兄對弟、平輩朋友則直稱名或呼為郎。
大人:在唐朝是作為父親的尊稱,并不用于稱呼地位高于自己的官員,而且下級官員見了上級官員或者百姓見了官員,也并不像后世那樣奴顏婢膝。
皇帝:唐代皇帝多用“圣人”、“主上”、“大家”。至于和其親近之人或其近侍則稱其為“大家”,皇帝身邊人用,大臣一般不用。有趣的是在唐代女子稱呼其婆婆亦呼為“大家”。
皇太后:自稱為“朕”。
皇太子:常被左右之人稱為“郎君”。
太子、諸王:有時自稱為“寡人”。
國公:自稱為“孤”。
老爺、夫人:唐代奴仆稱呼男主人為“阿郎”或“主人”;女主人:娘子、夫人;而稱呼少主人為“郎君”;稱呼主母和小姐俱為“娘子”。
下人:叫比自己地位低下的人,比如子侄,可以直接叫他的大名或小名,當面說話時用“你”“汝”“爾”。叫自家奴婢,也是叫名字,生氣起來可以罵“狗奴”、“賤婢”等,但是不要叫“奴才”(是穿越大唐不是大清啊)。您家的奴婢也不會自稱為“奴才”,這個詞在唐代不是一個稱呼語。奴婢的自稱有“賤奴”、“婢子”等。
上街:有年紀的男性老人,就叫“老丈”;是老女人的話,稱一聲“阿婆”、“老夫人”;是青壯年男子,叫“郎君”;青壯年女子叫“娘子”;少年男女叫“小郎君”、“小娘子”。
郎、娘:唐代稱呼相熟悉男子多以其姓加上行第或最后再加以“郎”呼之,如:張三郎;而稱呼女子則多以其姓加行第再加“娘”呼之,如:“公孫大娘”、“李十二娘”等叫。或“蕭郎”和“蕭娘”作為普遍的代稱。
丈夫的弟弟:為“小郎”;而女婿又被稱為“郎子”。
官場:唐代,“大人”只是作為父親的尊稱,并不用于稱呼地位高于自己的官員。宰相見了一個刺使會自稱為“某”,而稱呼此刺使為“某刺使”或“某使君”。而這個刺使對宰相的自稱亦是“某”,同樣,這個刺使治下之民稱呼這個刺使,也是“某刺使”或者是“某使君”,而刺使對百姓的自稱亦同百姓對刺使的自稱“某”。同樣,對于一個侍郎,無論是其長官或是其下級以至于百姓,俱呼其為“某侍郎”,而對于大理寺卿即使是在獄中待審的囚犯,也是稱呼其為“某卿”。即使在公堂之上,百姓若是男子也是自稱為“某”,而女子亦自稱“兒”同常時一樣。例如,像郭子儀這樣地位的人,對給他家修墻的工人講話時,自稱為“某”,而工人回話是也自稱為“某”。
唐代稱呼官員呢,大致上有以下這么幾種叫法。
一、“姓”+“官爵”。這里的“官爵”不必是全稱,比如劉某人任職“散騎常侍”,往往只呼為“劉常侍”。基本上各個官爵都有一些約定俗成的稱呼,姓趙的“兵部尚書”和姓錢的“禮部尚書”都被稱為“趙尚書”“錢尚書”,姓王姓李的“司勛主事、考功主事”被叫為“王主事”“李主事”,等等。
二、是“姓”+“公”之類的尊稱,應用廣泛,民間可用,官場也可用。要是穿越到貞觀年間,見了房玄齡說“房公安好”,見了魏徵說“魏公萬福”,人家會覺得你這孩子挺有教養的。
三、是“姓”+“官名別稱”。比如唐人稱縣令為“明府”,于是張縣令、李縣令會被叫為“張明府”“李明府”,中書舍人和門下省高官都別稱“閣老”什么的。
百姓見皇帝:也同百官一樣自稱為“臣”。
皇帝自稱:“朕“。另外,有時候也用“我”或者“吾”。別人稱呼皇帝:唐代時稱呼皇帝多用“圣人”,親近者甚至可稱呼“郎”!如李世民為“二郎”。
皇后自稱:皇太后下制令時,自稱“予”,在便殿見群臣時,則稱“吾”,很多時候也用“我”。
后妃自稱:在正式場合用“妾某氏等”,“臣妾”也可,平時則用“我”或者“吾”。
公主自稱:對皇帝她也是稱“吾”或者“我”。
皇帝對兒子稱呼:親昵一點可叫小名,平時可叫他的名或者稱呼其排行,如九郎之類 皇太子自稱:平時還是多用“我”或者“吾”,另外對皇帝或者皇后時可用“兒臣”,對下人可用“小王”。
太監、宮女:在唐代太監是被稱為“宦官”、“宦者”或者“給使”。女的,就是“宮人”、“宮婢”、“侍女”,與后世差別不大。
自稱:小子、鄙人、“某”這個算是謙稱里語氣較為不卑不亢的那種,全社會上下通用。
社交用語和交友稱謂 初次見面說“久仰”;等候客人用“恭候”;
對方來信叫“惠書”;請人幫忙說“勞駕”;
托人辦事用“拜托”;請人指點用“賜教”;
贊人見解用“高見”;求人原諒說“包涵”;
老人年齡問“高壽”;客人來到用“光臨”;
與人分別用“告辭”;看望別人用“拜訪”;
請人勿送用“留步”;麻煩別人說“打擾”;
求給方便說“借光”;請人指教說“請教”;
歡迎購買叫“光顧”;好久不見說“久違”;
中途先走用“失陪”;贈送作品用“斧正”。
親友間禮貌稱呼 父母同稱高堂、椿萱、雙親、膝下。
父母單稱家父、家嚴;家母、家慈。
父去世稱:先父、先嚴、先考。
母去世稱:先母、先慈、先妣。
兄弟姐妹稱家兄、家弟、舍弟、舍姐、舍妹。
兄弟代稱昆仲、手足。
夫妻稱伉儷、配偶、伴侶。
同輩去世稱:亡兄、亡弟、亡妹、亡妻。
別人父母稱:令尊、令堂。別人母親稱:念慈。
別人兄妹稱:令兄、令妹。
別人兒女稱:令郎、令媛。
妻父稱:丈人、岳父、泰山。
別人家庭稱:府上、尊府。
自己家庭稱:寒舍、舍下、草堂。
男女統稱:男稱須眉、女稱巾幗。
夫妻對方去世稱:喪偶。
老師稱:恩師、夫子。
學生稱:門生、受業。
學校稱:寒窗、雞窗。
同學稱:同窗。
古代年齡稱謂小集 襁褓:不滿周歲。
孩提:兩至三歲。
始齔、髫年:女孩七歲。
始齔、齠年:男孩八歲。
說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換牙,脫去乳齒,長出恒牙,這時叫“齔”,“齠年”或“髫年”。
總角:幼年泛稱。
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發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黃口:十歲以下。
幼學:十歲。“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截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
豆蔻年華:女子十三歲。
志學:十五歲。“吾十有五而志于學…”
及笄:女子十五歲。“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于女子。)
弱冠:二十歲。“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
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
而立:三十歲。
不惑:四十歲。
天命:五十歲。“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歲。“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說春秋衛國有個伯玉,不斷反省自己,到五十歲時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錯誤,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稱五十歲。
耳順、花甲之年:六十歲。(我國自古以來用天干地支互相錯綜相合紀年,可組成六十對干支,因而稱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歲又稱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歲。“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耄耋:八十、九十歲。“八十九十曰耄。”人們根據這解釋,把耄耋兩字連用代稱八、九十歲。
期頤:百歲之人。“百年曰期頤。”意思是人生以百年為期,所以稱百歲為“期頤之年。”元人陳浩解釋說:“人壽以百年為期,故曰期;飲食起居動人無曾不待于養,故曰頤。”
PS:實在太多了,是五花八門。我們作者如果依據上面寫,按照我們現在的閱讀習慣,有辦法看嗎?
所以,只能以現在的閱讀習慣去寫,而且會有不少現代語言。
老是之乎者也賣弄文言文沒意義!如果那樣,大家干脆去看舊唐書和新唐書算了!
因此,稱謂和文風方面——請大家不要挑刺,見諒見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