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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瘋狂通宵

  視野擴大后,不論是引怪升級,還是趕路行走,游戲過程順暢多了。

  來時20分鐘的路程,回去的時候只用了15分鐘不到,中途還殺了一個釘耙貓和一個半獸人。

  由此可見,別看火把沒有屬性、不加攻防,卻能大大提升殺怪的效率。

  回到沃瑪森林,看了看屏幕右上角的簡略地圖。

  通往封魔谷的入口,位于沃瑪寺廟和白日門之間,路程相當遙遠,比邊界村到比奇城的距離還要長。

  “再遠的距離,也擋不住我的發財路!沃瑪森林,我來了!”

  嘿哈!嗚~哇!

  剛進入沃瑪森林,碰到的怪物和比奇一樣,不是釘耙貓就是半獸人,偶爾還能遇到幾只毒蜘蛛。

  頭頂著火把,殺怪速度比以前快多了。

  不到一個小時,就殺了十只怪物,快了一倍有余。

  之所這么快,除了火把的原因,還因為劉瑾開始喝紅了。

  在運九項鏈的加持下,幾乎每殺死三個怪,總有一只會爆點東西出來,要么藥水,要么裝備。另外兩只怪,也不是不爆東西,只不過爆的是金幣而已。

  爆的藥水多了,就沒之前那么金貴了,漸漸的舍得用了。

  嘿哈,嘿哈!轟~!

  “匕首!哈哈,終于不用玩木棍!”

  化成灰燼的稻草人,爆了一把匕首出來。

  匕首,攻擊4-5,重量5,持久7/10,要求等級5.

  從屬性上看,匕首和木劍的攻擊上限一樣都是5。只是起始攻擊多了兩點,持久也要長一些。

  對于劉瑾而言,起始攻擊沒有任何意義,有運九項鏈在,每一刀下去都是最大攻擊。故此,單從屬性上看,匕首和木劍沒有任何區別。

  但玩了這么久的木劍,早就玩夠了。揮動木劍時的呼呼聲也聽膩了。撿起匕首后,立馬換下了木劍。

  鏘~鏘!

  匕首就是匕首,再不濟也是金屬打造的兵器,砍怪的聲音都不一樣。鏗鏘鏗鏘的金鳴聲自帶殺戮,聽起來都覺得鋒利無比,無堅不摧。

  “匕首!這玩意兒好是好用,就是太短了,沒什么存在感。若是不下細看,還以為手里沒有武器呢!”

  又是火把,又是匕首,再加上舍得吃藥,玩起游起來就更得勁了。漸漸的,劉瑾找到了十幾年前的感覺。

  找到了感覺,就找到了興奮劑。

  晨曦帶來的疲倦,被頭腦中的興奮一掃而空。一玩又是六七個小時,直到吃午飯的時候,才被鬧肚子的饑餓喚回現實。

  “我艸,這么快都12點過了?時間過得真快啊,不知不覺又玩了半天了。”

  看了看時間,第一反應不是去吃飯,而是看了看裝備欄里的火把。

  原本8個小時的火把,這會兒只剩兩個小時了。當然了,火把的時間沒有白費,成果相當斐然。

  短短幾個小時,6級小戰士再次突破,變成了7級戰士。生命值又增加8點,達到60點。

  “火把這玩意確實好用,幫助挺大的,本以為要到晚上才能升級,結果提前了幾個小時。早知道該多買幾個。狂刀手中應該不止一個吧!”

  在沃瑪森林里跑了半天,這會兒說什么都遲了。

  為避免浪費,不引怪的時候,就把火把取了下來,放回包裹中。

  取下火把瞬間,屏幕頓時變暗,可視范圍再次縮小到只有巴掌那么大小。

  “7級了,可以學技能了。基本劍術這種基礎技能,應該很好打吧?殺普通僵尸就能爆出來吧?狂刀他們家族的技能書,應該就是殺僵尸爆的。”

  想的挺容易,可事實上并非如此。干將家族幾百號人,玩到現在,打到的技能書也不過20來本,這還是24小時不下線的成果。

  市面上有賣青銅劍、短劍,有賣戰神油、也有賣道毒的,可就是沒有人賣技能書。

  由此可見,技能書的有多難打,緊缺到何等地步。

  當然了,技能書這么少,也和玩家的實力有關。

  畢竟礦洞里的僵尸也不好惹。這幫死亡生物喜歡群居不說,還經常從地里爬出來,殺死之后還能復活,還有負責遠程攻擊的電僵。

  回憶傳奇中的電僵,和熱血傳奇中的電僵不大一樣。它的攻擊手段不是直來直去的疾光電影,而是從天而降的雷電術。

  面對疾光電影,玩家可以卡位,可以躲避;可面對雷電術的時候,除了硬抗之外,還有別的辦法嗎?就算學會了誘惑之光和困魔咒,殺電僵的時候,也只能以傷換命。

  官網上的資料,劉瑾也去看過,可那些都是泛泛之談。只有參加過內測的玩家才知道,在前期,想要打本技能書是多么困難,獨行者幾乎想都不要想。

  沒有參加過內測,也沒有內測玩家告訴劉瑾詳情。其中的艱難,只有親身經歷的時候,才會明白。

  肚子餓的不行,身上又臭轟轟的,只好退出游戲,關閉了電腦。

  離開網吧之后,腦海里還在盤算著他和半獸戰士之間的差距。

  作為沃瑪森林的寵兒,一身綠皮的半獸戰士,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尤其是它們手中的武器,看起來像是人類的大腿骨,可尺寸又大的離奇。除非這片熱土上,真的存在過遠古巨人。不然,還真猜不出這些骨錘出自何物。

  “半獸戰士的生命值是100,攻擊傷害在10-12之間,就算它12。以我60點的生命,可以扛5次,不喝紅的話,肯定沒戲。”

  “帶上運九項鏈后,我的最高攻擊是10點。就算半獸戰士和半獸人的防御相同,對其的傷害也在9-10點之間浮動,連砍10刀才能殺死它。還必須刀刀命中,沒有空刀出現。這么算下來,想要殺死一頭半獸戰士,我要挺九至十錘才行。好像有點難喲!”

  半獸戰士的攻擊速度,相對于玩家而言,還是慢了些。有可能劉瑾砍了它十刀,它只揮了七八錘。

  當然了,為了安全起見,預估傷害的時候,都是照著十錘來算。

  “管它速度快慢,就算它十錘,總共的傷害就是120點。減去原由的60點生命值,還剩60點。一個小紅可以增加20點生命,至少要喝三瓶小紅,才能干掉一頭半獸戰士。事了之后,還的花費大量的時間來恢復生命值。這么算下來,獵殺半獸戰士的代價是不是太大了點?”

  這一通算下來,又開始猶豫了。

  到底要不要去殺半獸戰士?

  一個七級戰士,想要單槍匹馬獵殺半獸戰士,肯定要耗費大量的藥水,還會耽誤大量的時間,遠不如獵殺半獸人和森林雪人來的輕松。

  很明顯,此時去獵殺半獸戰士,是得不償失的選擇。

  可一想到半獸戰士能爆出更好的裝備,心中難免猶豫起來。

  想要改天換命,就得舍命去搏!

  舍不得搏命,是可以獲得安全,但也只能歸于平凡,永遠沒有出位的可能。只有舍得搏命,才有脫穎而出的機會,才有前程遠大的未來。

  面對按捺不住的誘惑,脆弱的理智是阻擋不住的!

  “包裹里,還有10瓶小紅,足以抗下兩只半獸戰士。按照以往的經驗,有運九項鏈在身,殺死怪物后多少都會爆點東西。開始的時候是比較困難,可只要打到了加攻加防的裝備,以后就越來越容易了......”

  坐在摩托車上的劉瑾想了很多,在他看來,耗盡紅藥后,大不了掉頭回去殺雪人、殺釘耙貓。

  所謂富貴險中求。對于出生平凡的人而言,若不冒險,又怎么可能暴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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