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沒說完呢,你強暴我是二十萬,桌上這堆東西也是二十萬,明天中午之前把錢打到我賬戶上,超過一分鐘我就報警,你自己看著辦!”可惜苗苗沒給他機會,小嘴一張啪啪啪又是一套,然后轉身離開了客廳。
“兄弟,別看我,我和這小娘們真沒面兒。你自己琢磨吧,我們哥三呢就受受累,這房子租的,真費心!”拿電話的男人此時也把襯衫穿上了,可態度依舊,不摻和,堅決維護現場秩序!
是抱著魚死網破的決心誓死捍衛正義呢,還是忍痛放血讓自己免于牢籠呢?如果是個正常人,說不定會選擇前者,可做為一名職業騙子,但凡有一線希望,也是堅決不愿意進局子的。
因為那不僅意味著有牢獄之災,還有可能把以前的事情牽扯出來。一旦警方真的認真調查自己的社會關系,非常可能會找到蛛絲馬跡,那樣一來就真完蛋了。
不管怎么說吧,只要人能在外面,錢沒了還有機會掙,人進去了,不用多,有個三年再出來,就還得再來一次白手起家,難度不是一般大。
最終曲家琪還是選擇了破財免災,用房間里的筆記本電腦把錢通過網上銀行轉入了苗苗提供的三個賬號。既然已經想通了,也就沒怎么拖時間,期間只提出一個條件,就是當著他的面兒把攝像頭里的記憶卡拿出來放在桌上,錢一旦到賬,卡就被銷毀,堅決不留后患。
“老頭子、霜姐,成功啦,我們要去慶祝慶祝,去哪兒你們點!”說快也快,說慢也慢,當曲家琪如喪家犬一般開著車離開小區,時間已經快午夜一點了。車臺里很快就傳來了焦三他們的聲音,那真叫一個歡欣鼓舞。
“我就不去了,這個歲數熬夜很容易猝死,你代表我吧。”洪濤倒是不在意讓大家樂樂,勞逸結合嘛。其實他也沒權利限制那群人盡情享受生活,為了不顯得太不給面子,才鼓動劉若霜也跟著一起去慶祝。
“焦三,你們別搗亂,自己該干嘛干嘛去,我和你姐夫還得回家享受二人世界呢!”劉若霜更痛快,拿起車臺就是一頓喊。
“哦…老頭子,小心你的老腰…哈哈哈…”車臺里也傳來了很配合的聲音,像是在給洪濤鼓勁兒。
“你腰成嗎?”如果光是一群年輕人起哄,洪濤還能應付,假裝沒聽見唄。可是劉若霜接茬了,還把臉湊過來死死盯著,一臉的期盼,這玩意就不好回答了。光說成吧,人家肯定不信。說不成吧,當女人主動時你說不成,意味著啥可想而知。
“哥幾個,對不住,還得連夜出城,費用我會直接轉到你們領導那兒,有機會我過去咱們再好好一起喝點!”
只想了兩秒鐘,洪濤就有了決斷,探頭在劉若霜的嘴唇上親了一下,看到對方絲毫不帶躲避的,這才拿出電話,撥通了二娃那伙人的號碼。
倒不是說不怕被劉若霜沾上了,而是怕不沾上更麻煩。女人這種動物,你要的時候她可不給,但她要的時候你要不給,就會被恨一輩子,恨的死死的,比殺父之仇還深。
而且自己的底子也太潮了,前有格洛麗亞,后有于亞楠,既然能和她們如此親密,那再多一個好像也沒什么太難的,至少不能理直氣壯的說自己是柳下惠了。
又耽誤了半個多小時,主要是盯著焦三他們把房間收拾干凈,再看著二娃的人開車離開,這才和劉若霜一起往她在郊區的辦公室開。
“原來壞蛋掙錢這么容易,怪不得你不用工作就能活的這么舒服呢,一年來這么兩次,就能頂個大公司部門經理的收入了。”
這時女人的小怪話又來了,自打剛剛接受了洪濤的親吻之后,這個女人就像喝多了一樣,小臉總是紅撲撲的,不算大的眼睛里也總是水汪汪的。
“你還真拿我當慣犯啦,這可不成啊,咱是路見不平才一聲吼,而且還是被你逼的。說起這件事兒,你還得和焦三他們多叮囑幾句,千萬不能拿這種事兒當好玩,搞不好會出人命的!”
雖然說聽著像是開玩笑,但還是給洪濤提了個醒兒,必須要再三強調,不嫌煩。這也是當初為啥不愿意讓焦三他們參與的初衷,有些東西可以見識,有些東西最好一輩子都別參與。
人這個玩意很容易被引誘,除了美色金錢,還有各種好玩的、有意思的。自己覺得是個苦活兒,對他們那樣整天無可事事的人來說保不齊就是個游戲。
“誰讓你不費什么勁兒就一下子掙了好多錢的,對了,你那個鄰居明明沒被騙那么多,干嘛非要杜萍獅子大開口。別不好意思,誰不愛錢呢,只是我覺得這么掙錢不太好,你說呢?”
還真不是說怪話,劉若霜挑起這個話題是有目的的,她想說服洪濤放棄到手的錢,就好像這樣能洗白一樣,也不知道咋想的,太天真。
“你說警察辦案,需不需要錢?肯定需要對吧,他們得開工資、得買車、得加油、得置辦設備。憑啥咱們破案就得自己往里墊錢呢?要是總這么下去,別說我會抵觸,就算焦三他們也墊不起啊,這不是嚴重打擊見義勇為的熱情嗎?”
天真是天真了點,不過洪濤知道,像劉若霜這么想的大有人在,相反,自己這套理論可能就不太吃得開了,至少在整個社會的輿論導向上是站不住腳的。
“那不一樣啊,警察是工作,我們這個已經就觸犯法律了,要是再拿錢,豈不是更說不過去了!”果然,劉若霜根本不同意洪濤的狡辯。
“我覺得吧,一件事兒的對錯,不應該以政府的標準來衡量。他們是為了維護統治,并不是為了維護正義。做人,適應社會是必須的,不適應就活不下去。但在腦子里,不能認為適應社會就是對,與眾不同就是錯,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該不該遵紀守法呢?大體上講應該,但也別盲從,當法律無法保護自己利益時,就去他媽的吧。這時候如果還傻乎乎的去遵守,那還要腦子何用,干脆都當蜜蜂螞蟻得了唄。”
不同意也得說,洪濤不管在任何一輩子里也不屬于遵紀守法的人,他本能的習慣于挑戰權威,破壞規則,只要他覺得規則不對,就得想方設法的抵制,哪怕表面上不得不屈從,骨子里依舊是反對的。
而且他覺得吧,要是人人都這么做,規則和社會反倒容易和諧。這個道理有點像允許持槍的國家,大家都有槍了,都具備一定程度的反抗能力了,權利自然就不會過于強大,誰也不敢做的太過分。你敢過分,就有人敢超越法律辦了你,不管做人還是做事,有個怕的東西,就更容易平衡。
“…好吧,我說不過你,要不這樣,我支付你破案的報酬,讓焦三他們把錢還回去,就留下你鄰居被騙的部分好不好?”
說劉若霜天真吧,有時候她又顯得比較成熟,明知道在抬杠項目上說不贏,就不再堅持了,反正爭的面紅耳赤也解決不了問題,不如大家各退一步,不以個人榮辱為意,把事情處理好就是勝利。
“你看,你又習慣性的看不起我了。那筆錢我真的一分錢不拿,一半給焦三他們,當報酬也好,當補償也罷,很合理嘛,他們這段時間付出了那么多時間和精力,光靠成就感并不足以彌補。這事兒我已經和他說好了,他也非常高興,還說要給父母買個好點的禮物。你看,他們也覺得這錢來的不臟。坑壞人的錢,按說應該是好事兒,怎么你非要把它說成恥辱呢?”
只可惜在這個問題上,洪濤是半步都不想讓,或者說想讓也晚了,哪怕劉若霜愿意自己掏錢當獎金,依舊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