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的老茅臺!
金老的眼光極其毒辣,一眼就知道不對了,這種老酒可遇不可求,見到了這酒,他當然驚訝,老頭的嗜好,好酒好茶好古董,看到這種酒立即就被吸引了。
文政珉道:“這位是市博物館的金館長。”
金老伸手道:“金閑于,小友幸會了。”他說得很客氣,姿態相當低。沒法子,見到這種酒,他都邁不動步。
張浩伸手,兩人握手,當然,這次張浩不會用納米機器來控制,那不值得,說道:“張浩。”
金老又低頭看了一眼酒,說道:“能給我看看…看看這酒嗎?”老頭臉皮相當厚。
其實這時候張浩也注意到了,這酒和剛才喝的茅臺不一樣,剛才六瓶茅臺是十五年陳酒,不過是新買的去年產的酒,而小梅這次在車后備箱拿出來的酒不同。
小梅解釋道:“這酒是拍賣回來的,一共三十多瓶,這次帶出來六瓶。”
拍賣?
張浩還真是不知道,隨口問道:“多少錢一瓶?”這還是他沒發財前的習慣,所謂舊習難改,如果他真正適應了自己的身份,這種話是問不出口的,甚至都不會有這個意識來問。
小梅道:“平均…二十萬三千三百塊,一瓶!”
金閑于道:“這價格稍貴,不過也很合理,張先生能不能轉讓一瓶,這樣吧,二十五萬!呵呵,我就好那么一口好酒。”這酒不論貴賤,主要找不到真的,只要是真的,價格就不會便宜。
張浩道:“金老喜歡,就送您了吧。”他是真的不在意,別說送一瓶了,就算全送也沒什么了不起的。
金閑于道:“這個不合適,一定要付錢的,小程,你來負責轉賬!”
小梅留下一瓶,其他五瓶帶回包廂。
張浩道:“既然金老那么喜歡老酒,剛好我們要喝這種酒,金老一起來?”他發出邀請。
金閑于看張浩非常順眼,主要是張浩的氣質中也有一絲儒雅,畢竟那么長時間練習繪畫和音樂,還是會影響到性格和氣質的,加上張浩這張臉實在讓人無法厭惡起來。
小程這時候在旁邊悄悄示意,那表情很明確,想喝這酒!
小程,名叫程天,一個富二代,家里很有錢,父輩和金老關系極好,而他也喜歡收藏,喜歡古董,本身沒有什么惡習,對經商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才會和金老,文政珉混一起。
文政珉也露出期待的神情,二十多萬的酒,若是能嘗嘗,回去能吹小半年的牛。
金老心里其實也想喝,他老人家的臉皮比較厚實,說道:“哈哈,那就叨嘮小友了。”什么叫倚老賣老,他就是!
帶著三人回到包廂,張浩吩咐,把所有的菜全撤了,重新上一遍。當然,啤酒杯也撤了,不然用這種杯子喝酒,會嚇死人的,他們兩人是無所謂,有外人在就不行了。
又來了兩個服務員,四人快速收拾,重新擺放碗碟筷子,張浩請金老上座,推辭再三,金老還是坐下了,都是小年輕,都是晚輩,坐下也就坐下了。
張浩主陪,胡剛副陪。
五人坐下,小梅上前倒酒。
金閑于,文政珉和程天真的對張浩很有興趣,就看他帶著小梅這樣的美女,卻用來倒酒不上桌,就知道這家伙不簡單。
這酒一倒出來,整個包廂都充滿一股濃郁的酒香氣,僅僅是聞著這味道,就讓人要流口水了,尤其是有點酒癮的人,更是忍不住。
金閑于拿起一瓶反復觀看,嘴里嘖嘖有聲:“這酒…嘖嘖,瓶蓋處竟然被處理過,密封極好,了不起!這是特意留存的,而且保存的手段極好。”
程天也拿著一瓶,這酒和古董沒有關系,但是和收藏有關系,有人就是專門收藏各種名酒,并不為了喝酒,而是為了升值。
張浩舉杯道:“金老,第一次見面喝酒,我敬一杯。”
金老急忙端起小酒盅,說道:“真的不好意思,老頭厚臉皮,不論是酒,還是人,都好,老頭喜歡,干杯。”他一口喝到嘴里,并沒有咽下去,而是不停咂嘴,臉上露出極其陶醉的神情。這是一種品酒的方式。
茅臺是醬香型白酒,喝不慣的人,是很難喜歡,但喝得慣、喜歡的人,別的酒就很難入口了。
這酒到嘴里,綿長細柔,入喉微微泛酸,幾秒鐘,那酒香就泛出來,喉嚨會冒出一絲甘甜來,這酒會越喝越甜,不是那種放糖的甜,而是一種奇特的甜味,讓人非常舒服。
金老是最能體會這種酒的好處,他嘆口氣道:“小程,小文,你們喝這酒糟蹋了,沒點時間閱歷,是品不出其中妙處的,你們年輕人適合喝二鍋頭,那酒火辣沖頭,激情四射,哈哈,這種老酒才適合我們這些老家伙啊!”
胡剛心里已經給他打上老不要臉的老不死了,這老頭口口聲聲的適合不適合,不就是想要占這酒嗎?說得冠冕堂皇的。
胡剛心里咧歪著,提起分酒器,起身道:“金老,第一次見,我姓胡,胡剛,敬您老一壺,您老隨意,我干了!”咕咚一口喝干。
金閑于眼皮直跳,這也太浪費了,豬八戒吞人參果,你知道啥滋味?
然后胡剛自己倒酒,分酒壺,一般就是二兩五,或者三兩酒,他敬文政珉和程天,也是一口一壺,就是你隨意我干掉。
飛快的干掉一瓶,小梅立即打開第二瓶。
金閑于、文政珉和程天都傻眼了,不是胡剛有多能喝,而是這樣喝實在太嚇人了,這比喝金子要貴多了,最讓金老心痛的是,這種酒,當真喝掉一瓶就少一瓶,這不是喝酒,這是糟蹋好酒啊!你個敗家子!
“哈哈,小伙子好酒量啊,別喝急酒,慢慢喝,你這樣喝是品不出滋味的。”
心痛到無以復加,金老也只能這樣勸說了。
胡剛笑瞇瞇道:“沒事,酒就是用來喝的,不是品的…”
金閑于心里痛罵,可這酒不是他的,也只能苦笑不已,這個混蛋胖子,不得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