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看似荒謬甚至荒唐的罪名,既符合英國的政治傳統,實際上也和小愛國者黨的一些理論有關。
其中一個戰略思路,就是“防止復仇理論”。
威廉·皮特在大順參戰前、英國已經取得優勢的時候,面對法國暗戳戳的求和,他提出了一個條件。
除非法國答應這個條件,否則他不接受法國投降。
即:法國完全放棄在紐芬蘭和北海的捕魚權;法國割讓加勒比群島的重要島嶼;法國徹底放棄對本國漁船的支持和保護。
這個理論的基礎,源于水手這玩意兒,不是一天蹦出來的。而科爾貝爾的水手注冊制度,為法國提供了足夠的船員。
但這些注冊的水手,平時是不在軍隊服役的,而是以打漁之類的為生。尤其是紐芬蘭漁場的大型捕魚船,上面的水手都可以在戰時征召為水手船員,可以快速地擴充艦隊。
科爾貝爾的政策,也就是后續“法國海軍行政化”的基礎。
一方面,法國保持著優秀的造船能力,大順千挑萬選最終選擇的艦隊主力艦是法國的74炮標準戰列艦,而不是英國的體系。
另一方面,法國可以將大量的軍費用在陸軍上,同時通過對海軍的行政化,可以確保文官掌控艦隊。
而注冊水手制、鼓勵漁船和商船、管控的海外貿易,又可以確保法國可以在必要的時候,快速造艦,并且征召足夠的水手。
法國艦隊打不過英國海軍,那是法國的地緣決定的。法國要是像英國一樣,取締常備軍,只在國內保持一支三萬人左右的陸軍,那法國就完犢子了。
但是,打不過歸打不過,那是因為軍費不可能無限向海軍傾斜。這并不意味著,法國的海軍就一無是處,實際上依舊有復仇能力。
威廉·皮特的“防復仇理論”,實際上就是徹底消滅法國海軍的潛力。
通過禁止貿易、禁止捕魚,從而讓法國實際上喪失后備水手。這樣,即便法國的軍校依舊能培養海軍軍官;法國依舊有造船能力和船只設計能力;但卻無法快速組建一支艦隊。
在節節勝利的時候,威廉·皮特的“防復仇理論”,壓服了一切反對的聲音,讓那些對將來心懷擔憂的人,也不再擔心將來的復仇之戰。
而其掌控制海權的優勢下,貿易依舊繼續,也使得英國的中層,對于購買國債這種事充滿信心,認為將來一定還的起。
既然打仗有利可圖,資本家和金融界支持。
既然有防復仇理論,那么一些保守的政客之前也支持。
只要我把可能復仇的敵人完全肢解,那么我們便不需要擔心復仇,一切對復仇的恐懼,都會變為對擴大戰爭的支持。
想要帝國,就會得到帝國的一切、付出帝國要承受的一切代價。
威廉·皮特許諾了一個美好的未來,在這個未來里,英國將成為世界帝國,并且無需付出過多的代價。
這,將是歷史的終結、戰爭的終結。
只要打贏這一仗,法國的威脅就可以被徹底解除,英國將徹底杜絕幾個世紀以來糾纏不休的霸主。
在這個許諾的美好未來中,法國將失去復仇的能力,因為法國失去了漁船和商船,也就失去了隨時可以征召的注冊水手,法國的海軍將不復存在。
而這個美好的許諾的潛臺詞,是:
土地稅問題?解決了法國,為什么還要收那么多土地稅?
國債問題?解決了法國,并且法國無力再復仇,這些用棉布和茶葉以及貿易關稅抵押的國債,不是分分鐘還給你們本息?
工商稅和消費稅問題,解決了法國,以后不再有大規模的戰爭,甚至也不必擔心法國的復仇,那么為什么還要養一支龐大的常備海軍和常備陸軍?
海軍拉壯丁強制服役的問題?解決了法國,沒有了復仇壓力,怎么還能需要海軍繼續拉壯丁上船呢?
水手待遇問題?解決了法國,沒有了復仇的壓力,那么水手待遇極差的問題,至少比有法國威脅、要考慮法國復仇戰爭的威脅時候,更容易解決吧?
在戰爭爆發的開始,這場帝國主義爭奪殖民地、爭奪壟斷貿易權的戰爭,就不是沒有人反對。
包括英國內部,也有不少人反對。
但反對的原因,并不是因為這場戰爭是列國之間的狗咬狗。
而是因為,土地貴族擔心繼續打下去,土地稅問題一直無法解決;金融街擔心,戰爭無限制的擴大,可能會導致他們收益下降;買國債的中產,也就是600萬人口中理論上算人的財產合格的43萬眾的30萬,擔憂的是將來國債是不是真能保本息;保守派政客擔心的是,這種擴大了規模的戰爭,是否會導致歐洲反英同盟的誕生。
很多時候,人并不會思考,反倒是更喜歡別人給出一個結論,從而打消自己的疑惑。
如果,仔細琢磨,就會發現,威廉·皮特的這個戰略,尤其是防止復仇的戰略,其實并不成立。
這就能阻礙法國再建起來一支海軍?
這就能一下子把法國打入低谷、永世不得翻身?
這里不談英國經驗主義的錯誤用法,刻舟求劍的經驗主義,以英國的經驗去思考歐洲大陸國家的情況、以及不提缺乏捕魚船的歐洲國家是否就一定會衰落這個問題。
只說威廉·皮特戰略的支撐點,是北美和加勒比,但歷史證明北美和加勒比對英國來說并不是他們真正成為日不落的基礎。
這里不談威廉·皮特自己不理解、也不可能理解的工業革命。
只說歷史上的印度問題,是無心插柳柳成蔭的典范,因為此時印度不是王冠上的珍珠,加勒比才是。
威廉·皮特的戰略,后世看是成功的,但實際上他并不能自圓其說,更像是瞎貓碰到了死耗子。
如果,印度依舊保持著此時的價值,而因為高昂的國債和重商主義政策導致北美獨立、蔗糖危機、市場狹小等問題,那么,他的政策可以算是成功嗎?
評價一個人主觀上的策略是否正確,要看當時的客觀現實,而不是看后世的、其本人都未預料到的情況。
用后世的眼光去看,印度為英國解決了工業革命的市場、解決了原材料、解決了原材料產業勞動力不足等等,以至于印度成為了帝國皇冠上最璀璨的寶石。
但是,此時的威廉·皮特的戰略中,是否提前預想到了印度的巨大價值?
這種事,說穿了,很多不過是后世的神圣神話。而于此時,他的“防止復仇戰略”,漏洞也滿滿都是。
只不過,他描繪了一個美妙的未來,而很多人并不會去思考這里面的漏洞,而是下意識地覺得有人說了個東西便能打消內心的疑惑。
至少,在大順參戰之前,他許諾的未來是如此的美妙,壓倒了一切的質疑聲。
但是,這一切在大順參戰之后,就扭轉了。
按照這個“防復仇理論”,任何支持威廉·皮特戰略的人,就必須做到“對中國、法國、西班牙這個三國,同時摧毀他們的任何海軍再起的能力。”
做得到嗎?
西班牙不提、法國不提,只談大順,怎么才能摧毀大順如果戰敗之后的復仇?
其實倒也不是說完全沒有頭緒。
只要能夠做到攻克好望角的大順要塞;奪取印度;屠滅錫蘭的華人;占據南洋焚燒整個東南亞的柚木;占領臺灣讓大順失去檜木;出兵占據山海關以北、朝鮮,使得大順失去橡木;屠滅從廣東到海參崴的數萬里海岸線內所有的百姓;控制整個中國沿海地區的海面;摧毀天津、威海、旅順的海軍基地和造船廠…即可。
如果這些不能全部做到,那么實際上這個“防復仇理論”就是不成立的。
但就不說此時英國對中國做到防復仇,就算是法國,他也做不到。
當戰爭的狂熱開始散去。
當三十萬戶買了以“茶稅、棉布奢侈稅”等為抵押的國債的百姓開始質疑他們是否能拿回本金的時候。
當金融街和西印度的商會發現再打下去損失越來越大的時候。
約翰·莫當特的這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對防復仇理論的質疑”,就是對威廉·皮特的致命一擊。
約翰·莫當特會選擇自殺,自殺的人會激起人們的同情。
約翰·莫當特絕不反思英國的擴張,而是要堅定地支持英國的擴張,甚至他可以假裝支持威廉·皮特的防復仇理論。
在這種反向的節奏下,他不是質疑英國為了利益開戰;而是在質疑,為什么威廉·皮特所領導的陸海軍,無法做到摧毀中國的造船能力防止他們復仇?為什么威廉·皮特所領導的陸海軍,不能殲滅大順的海軍艦隊?
這種思路,也是符合此時歐洲的啟蒙主義政治思維的。
此時歐洲的精英階層,整體上都對黨爭深惡痛絕,啟蒙主義不只是啟蒙個人,也是對政治架構、未來國家的思考。
其實,此時的英國,并不存在一個近現代意義上的政黨,不管是輝格黨還是托利黨,都不算是。
與其說是一個黨,不如說更類似于東林黨那樣的一種組織:認同某種相似的價值觀,但實際上并不是一個實體。
一直到1778年,輝格黨的上層精英組織了“布魯克斯俱樂部”,英國才算是有了真正意義上的政黨。這個俱樂部的作用,實在議會之前,內部上層先達成統一,提前把利益分好,別到時候各說各話。
故而在此時,歐洲的精英階層,都是對黨爭深惡痛絕的。
于是很多自詡為精英的上層,他們構想的政府,或者議會,應該是這樣的:在決策定下來之前,我可以反對,用盡任何合法的辦法反對;然而一旦做出了決策之后,我將放下我的宗派之爭、黨爭屬性,全力去把這件事做好。
這倒不是歐洲的特色,而是東邊很多人,也是這么憧憬和理想化朝堂的,也算是自古以來的夢想了。
因此,站在約翰·莫當特,這個自詡為堅定的、真正的、傳統的、輝格黨的角度,他所捍衛的某種臆想出來的未來的朝堂斗爭的規則,使得他只能以這種方式來報復。
其邏輯是這樣的:
既然威廉·皮特,已經被任命為國務大臣,總攬陸海軍。那么,即便我反對你的政策,但我依舊需要執行。
國務大臣在陸海軍政策上,是沒有錯的。只能是在他制定的政策上,他做不到,才是錯。
好比說,在臺下的時候,怎么噴都可以。
既然已經上臺了,那么本身就有了法理,即便說你在上臺時候的政策是要廢除國王,那么既然你公開表示且被推上去了,那么廢除國王這個事到底對不對已經不需要考慮的。
但你到了臺上后,卻沒有廢除國王,那么這才是你的錯。
換到現在的情勢,按照此時歐洲精英的“無黨爭、反宗派”理論。
威廉·皮特的政策本身,已經不存在對與錯了,你不能攻擊這個得到了授權的國務大臣的政策不對,或者說因為反對他的政策而讓他滾蛋——這種,最多也就是不信任案,下臺了事。
但是,如果邏輯是“他沒有執行好他的政策,所以他才是犯了罪”。
那么,這件事的性質,就不是不信任、內閣倒臺了。
而是和約翰·賓的事類似了:你約翰·賓是艦隊司令,你的任務就是擊敗法軍,既然沒完成,那么你就是瀆職,理應槍決。
同樣的:你威廉·皮特總攬國務,你的任務就是把政府制定的——雖然是你制定的,但在法理上是政府制定的——政策,完成、且保證完成。那么,全面擴大戰爭且摧毀敵軍復仇可能的任務,你沒完成,甚至對大順參戰毫無預案、且沒有提前摧毀大順的海軍力量,那么這就是瀆職。
軍事法庭不會因為將領戰敗而槍決將領,最多撤職。
這一點,算是任何有歷史的國家的基本原則,至少在明面上,大部分被處決的將領,不是因為打敗仗,而是各種引申責任——比如,前朝的熊廷弼,打了敗仗和封疆失守,似乎是一回事,但要處決的時候,打了敗仗和封疆失守,在法律上就是兩個概念。
同樣的,內閣也不會因為制定政策而被槍決,最多解散重組。
但是,如果把戰敗變成瀆職,那么就是槍決。
同樣的,把內閣政策失誤,變為國務大臣執行政策不力甚至根本不執行,同樣是瀆職。
莫當特分的很清楚。
他不是要內閣倒臺,讓威廉·皮特下臺這么簡單。
他是要威廉·皮特死。
徹底瓦解《消費稅法案》危機所引發的輝格黨大分裂中分出來的“愛國者黨”,摧毀“愛國者黨”實際上的核心政治家族代表,即皮特家族與坦普爾家族。
從階級的角度來看,這是托利黨與保守輝格黨所代表的大地主貴族,向城市工商業階層和代表其利益的的新興政治家族的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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