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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六三章 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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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于皇帝是否能夠同意,劉鈺認為同意玩一把大的的可能性是很高的。

  這還是和經濟關系有關。

  歷史上,不管是大明萬歷年間,還是滿清時候,都爆發過類似的鹽案。

  而對鹽案的處理,也是遵循著經濟關系這個基本規律的。

  說起來歷史上那場鹽案的起因,或者說導火索,也很簡單。

  鹽商有錢,儒聲有輿論權。

  兩者肯定緊密合作,鹽商花錢養儒、儒生輿論哺鹽商。

  非要類比的話,似乎類似于戰國時候的門客。但戰國時候的血統制度,和后世的科舉儒林制又不一樣,所以其實更類似于…后世的輿論大V。

  有個叫駱愉的的文人,寫些對聯換錢。

  就他那對聯,說白了,市場上50文錢能換一幅的那種,但他問鹽商要16兩銀子。鹽商就給了,給了之后,駱愉又覺得不夠花,希望鹽商能夠幫他“賣”對聯,一幅4兩,幫著賣個幾十幅…這里面什么意思,懂的都懂。

  結果鹽商覺得胃口太大,今天16兩,明天100兩,后天呢?遂直接選擇了絕交。

  駱愉心道媽了個腿的,你不給我錢,這不是為富不仁嗎?看我不弄死你。

  于是寫了一份《鹽法論》,力陳現在鹽政之害。

  當然儒生出手,招招斃命,開炮的方向也不是鹽商腐化之類的,而是說鹽商“結交后宮”、“送錢給朝中大臣結交嫌貴”、“資本干政”。

  但這種事,說白了,和琉球的事差不多,都是掩耳盜鈴,上下都知道都假裝不知道。

  皇權的態度,取決于這里面的經濟關系。

  皇權給了鹽商壟斷權。

  鹽官只是辦事的。

  所以,結果也就顯而易見,皇權狠狠地處置了鹽官,但對鹽商輕拿輕放。

  道理很簡單:經濟關系在這擺著,少了鹽官可以換,少了鹽商就麻煩。

  權力尋租,這個租是誰給的?皇權給的。

  誰在尋租?商人資本。

  權錢交易有沒有錯?在皇權看來,沒錯。

  但是,權是誰的權?錢該給誰?

  他媽的,你們這些鹽官,就是些打工的,心里沒點數嗎?

  鹽商的錢不給我這個當皇帝的,給你們這些鹽官?

  甚至你們拿七成,給我三成,甚至有時候還不給我。

  這真是不知道自己姓啥了,真以為你們的權力是你們自己的?你們只不過是皇權的代表,你們的權力不是你們自己的,你們沒資格拿七成。

  我在這養豬呢,準備肥了再割肉。結果你們不等他肥,今天卸點里脊,明天割點后鞧,這不扯犢子嗎?

  而這,既是劉鈺說過的“鹽商”的“緊急財政”問題;也是鹽商就是皇權尋租的經濟附庸。

  之所以劉鈺確信這一次皇帝會支持自己,原因也很簡單,經濟基礎發生了改變。

  皇帝內帑有了海外貿易。

  而內帑收入增加、戶政府財政收入不足,很多用錢的地方戶政府拿不出來錢,急需一個“不影響內帑收入、不會造成百姓巨大負擔而導致起義”——不是皇帝真的以民為本,而是因為鎮壓起義,得花錢——的新稅源。

  換言之,皇權的經濟附庸的主力,現在是松江府那些壟斷海外貿易的人。

  戶政府沒錢需要改革,改哪里?

  兩大稅種,土地稅和鹽稅,動誰比較容易?這也就不言而喻了。

  為什么非要改,不改不行嗎?

  不行。

  兩點原因。

  運河被廢,舊的運鹽路線改變,相應的就要花錢部署新的緝私、巡查、查辦私鹽、渡口檢查等,這都需要錢。

  反正要改,不如一并改了。

  第二點,朝廷需要錢。

  修了個淮河,計劃就要投入三千多萬兩白銀,那么營口等地的遼河、京畿地區的海河等,要不要修?西域移民,要不要花錢?東北移民,要不要花錢?持續軍改,要不要花錢?

  這些錢能不能不花?不能,因為大順有明末后遺癥。

  既然一個小小的二十萬人的小部落,都差點讓神州陸沉,對邊疆地區的控制一定要不斷拓展緩沖空間,防止再出明末的事,羅剎人、蒙古人,都很危險,一定要防備他們。

  怎么防?

  移民實邊。

  修棱堡。

  正兒八經的棱堡,一個多少錢?移民西域,一個又多少錢?

  總之,沒錢不行。

  海貿的錢,暫時不能動,因為皇帝見到了海外貿易的利潤,白花花的銀子摔在眼前,要為將來的“印度收地租、打開歐洲關稅賣茶葉瓷器”做準備,海商集團不能動。

  海商集團的壟斷權,也是皇權的尋租。現在看起來,這些海商集團沒有中間商賺差價,給的更多,而且也是將來對外擴張的馬前卒。

  兩淮鹽商是否也有類似于海商集團的軍事、政治意義?

  有,但都被取代了。

  西北、東北用兵,現在依靠提供后勤的商人集團,不再是鹽商。而是往羅剎、蒙古賣茶葉、賣布匹、放貸的西京、山西、京畿地區的商人財團。

  緊急財政,則被劉鈺為首的松江府財閥集團所取代了,而且效費比更高,也不會激發內部的矛盾。

  當一個勢力無法體現出價值的時候,又肥的一批的時候,那么也就是被清算的時候。

  土地問題,理論上講,稅收效果大…但是搞不好容易炸,而且是炸的稀碎的那種炸,不敢動。

  既是這樣,皇帝對鹽政改革的目的,在劉鈺看來也就非常明確了:要稅收,要穩定稅收。

  由松江府財閥,提供緊急財政;鹽稅,則轉為平穩的穩定稅收。

  所以,這里面的問題,和歷史上的那場鹽案,本質上類似。

  歷史上那場鹽案:鹽商有沒有罪?有,大罪。騙補、行賄、作假、貪腐。治不治?一笑置之,治官不治商,只要以后知道該把錢給誰,就沒事啦。

  換到現在,也是一樣的邏輯,只是換了種表現形式:現在來說,私鹽販子有沒有罪?大罪。需不需要嚴格懲治?不需要。皇帝開恩,讓他們轉正即可,只要轉正之后把稅交齊,就沒事啦。

  搞清楚這一點,劉鈺對史世用的“提點”,也就更加明晰了。

  孩兒軍管不管私鹽販子?

  如史世用說,他們才不管呢,孩兒軍是內部特務組織,管的是官、官鹽。

  但是,這個思路是不對的。

  所以劉鈺在寫完了給皇帝的奏疏、寫完了給松江府那邊的信之后,便和史世用說起來私鹽販子的事。

  “史兄,我之前就說過,要查,簡單,鹽政系統里,從官到商,誰身上都有屎。關鍵是要找準查的方向。”

  “而且,按照名正言順來說,查辦、查辦,這倆字,你們其實只有一個查字,是不能辦的。”

  “現在嘛,我建議,你們最好是查私鹽販子。尤其是要查淮北鹽區覆蓋范圍的私鹽販子。”

  “查到后,不要動,盯緊點。需要的時候,帶他們過來,我請他們吃飯。”

  史世用猜到劉鈺可能要有大動作,雖然好像這和他們的業務不怎么對口,是地方和巡鹽的事,但他們查人肯定比盤根錯節的地方專業。

  “國公這是準備招安?”

  劉鈺笑道:“招安也得有資格吶。沒本事,也就沒招安的必要了。要那種真有本事的招安。”

  “好在淮北鹽區不大,也就到河南,湖北邊上。走私也不可能憑空變出來鹽,你們的本事我是信得過的,查他們應該不難。”

  史世用點頭道:“只要知道該查誰,我們就能查。如國公所言,誰屁股上都有屎,難度不是找屎,而是定準找誰再找屎。既這么說,這事就交給我們了,很快就能查出來。”

  “我自派人去辦。這邊我就陪著國公吧。一來我不方便去查,二來我擔心他們對國公不利。”

  這等好心,劉鈺只能道謝,便道:“這樣吧,陛下的御批也得個一旬方到,咱們就別在這了,到時候收錢還是不收,都麻煩。你安排一下,明日一早,就隨我去一趟附近的鹽場。”

  史世用想了想,又道:“這里眼線太多,我派人出去查私鹽販子,會不會打草驚蛇?”

  劉鈺大笑道:“不會的,你知道了,他們不知道;他們不知道你知道,你卻以為他們知道你知道。所以你才覺得會打草驚蛇。”

  “便是索賄,也需要正當理由的吧?我假公濟私,查辦私鹽販子,讓這些干官鹽的給我點好處費,也名正言順不是?”

  “雖說這話有些大不敬,可這些商人還覺得,是陛下覺得上次揚州報效的少了,這錢到底是我收的、還是我代收的,尚且難說呢。”

  史世用想了想,笑道:“是了,我明白了。那就先祝國公多收個二三十萬,我這就去安排人。”

  從劉鈺這邊離開,史世用連忙安排了人回京、護送劉鈺的人去松江。又給皇帝寫了封奏疏,完全用第三者旁觀的視角,把今天的事、劉鈺公開場合說的那些恐嚇鹽商的話都寫出來,封好之后一并叫人送回去。

  第二天一早,就在一眾鹽商錯愕的眼神中,和劉鈺一起,直接離開了海州。

  鹽商們趕忙前來相送,詢問劉鈺要去哪。劉鈺只說自己要去鹽場看看,別的也懶得和這些人廢話,便出了海州,朝著最南邊在黃河邊上的菀瀆鹽場而去。

  鹽商們心道,這菀瀆鹽場都快要完犢子了,去那做什么?這里雖是黃河北岸,卻不比西邊那些貼近運河的河段,這里可是沒有什么“保北不保南”的潛規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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