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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我暈血,看我的

  這不是夏宇今年第一次見到雪,元旦前他還在楓葉國那冰天雪地待了一周,所以并不覺得稀奇。

  下雪不冷化雪冷,希望這場雪不要太早化掉。

  關上陽臺門,夏宇轉身去洗漱。

  吃過早飯來到地庫,徐國棟已經在車里等他了。

  “走,咱們這就去九間堂!”

  夏宇坐上車后座說道,老徐依言發動引擎,駕駛著齊柏林沖入了風雪之中。

  很快兩人來到了九間堂別墅小區,就是在門口被物業攔了下來。

  齊柏林怎么了,沒有登記照樣不能直接進去。

  夏宇報了季陽家的門牌號,等對方聯系了季家之后才得以放行。

  “李哥,這車很貴吧,我看隔壁馬老板好像也開這車?”

  見夏宇進去,一個保安湊到物業值班經理那邊問道。

  “小子挺有眼力勁兒啊,應該是同款,不過馬老板的牌照是浙A,人家是滬A本地牌照。”

  杰克馬九間堂的豪宅只是他在魔都的一個落腳地,這種級別的人物世界各地都有房子,如果不是去太偏僻的城市,都不需要住酒店,直接回家就行。

  夏宇就比較窮了,他酒店都住不起,上次去錢塘都住的車上。

  說住不起是在開玩笑,季陽之前就給了他一張超V卡,可以五折住華宿旗下所有酒店,包括總統套房,奈何checkin麻煩啊!

  住車上多爽,找個僻靜點的停車場一停就行。

  九間堂也很僻靜,可只有地下停車場,夏宇沒開房車過來遛一遛的想法,直接在季陽家門口停下。

  大概過了五六分鐘,頂著一頭雞窩的季陽就出來了。

  “老夏,這是你的車?還是你爸的?”

  季陽上車前還有點迷糊,可看到車標就瞬間清醒了,這不是馬巴赫62S齊柏林么?

  “我的,這不是和你有樣學樣嘛,買輛轎車再雇個司機,提高一下生活檔次。”

  “別,兄弟承受不起,你這是真·邁巴赫,不是我那串串,尊貴的很吶!”

  聽夏宇這么說,季陽連忙擺手。

  連雙M立標都沒有,可不是和S級配出來的串串么,反正他自己是這么認為的。

  “老季你這就沒意思了,你一輛Divo不得頂這車六七輛?低調就完事了!”

  夏宇很會說話,季陽聽著舒服。

  “兩碼事,那是我爸給我買的理財產品,貴一點無所謂,可這種車真是落地就折價,使用價值大于收藏價值。”

  季陽說的很準,上一任車主也是這么想的,所以才會在持有幾年后選擇把車賣掉,因為再不出手怕是就要跌破一千萬。

  老車得老到一定程度才能稱得上是老爺車,才能擁有高昂的情懷溢價。

  “可坐著舒服啊,不搞一輛?”

  “我倒是想,可我爸也不過開個破賓利,不敢上啊!”

  季陽沒聽夏宇的慫恿,他爸舍得給他在跑車上砸錢是因為玩的同時還有的賺,豪華轎車真就是賠本的買賣了。

  “不說這些了,這么早你拉我去哪兒啊?喝羊湯?”

  “羊還沒殺呢,哪來的羊湯?我們先殺羊去!”

  夏宇介紹了一下今天的流程。

  “別,我暈血,吃得殺不得!”

  季陽舉雙手投降。

  “你不是打過獵嘛,怎么還暈血?”

  夏宇好奇的問道,之前這貨還和他說自己槍法怎么怎么樣,難倒都是假的。

  “不一樣,我那打的都是水禽飛鳥,可羊是哺乳動物啊!”

  季陽暈走獸的血,不暈飛禽的血,飛禽風評被害。

  “那你也太菜了,還說以后一起打獵呢,能打什么,鴨子?”

  說實話,飛禽野生的還不如養殖的呢,不管燒烤還是燉湯,都講究一個肥而不膩,野生的只剩柴了。

  這也是夏宇去楓葉國一只鳥都沒打的原因,還是有肥有瘦的走獸更好吃。

  “的確不好吃,可我克服不了心理障礙啊!”

  “那咱今天就治治,我來動手,你就在旁邊看?”

  夏宇覺得有必要幫季陽克服一下障礙,反正每一個成功的廚師都是老屠夫了,手上沾滿了無數的鮮血。

  他既不信佛,也不信基督,他只相信不浪費就是對這些牲畜的尊敬,而將它們烹飪出最美味的盛宴便是最崇高的敬意。

  牲畜:MMP,我才不要你的尊重呢!

  “我嘗試嘗試。”

  季陽很勉強的說道。

  他這是國外“快樂教育”的受害者,先殺先吃見不得,超市里處理好的半成品肉吃的很香,這不是人類的偽善還能是什么?

  兩人在車上聊著聊著,朝露農場已然出現在眼前。

  雪中的農場夏宇也是第一次見,就像蓋上了一層雪白的被子。

  “汪汪汪”

  許是聽見門口的動靜,一連串的狗吠聲響起,白茫茫的遠處出現了好幾個小“黑點”。

  是小黑,后面還跟著它的狗崽子,這純黑的顏色一看就知道是它的種。

  許久不見夏宇,小黑和撒了歡似的,領著狗崽子們繞著夏宇轉圈。

  很好,沒把他這個主人忘了,夏宇決定晚上給它們加羊肉大餐。

  季陽家有養狗,所以不怎么害怕,倒是覺得這些中華田園犬的顏值很高,不比品種犬差。

  “老板你來啦!”

  泰叔過來招呼,他估摸這個點夏宇也要到了,一聽到狗叫就朝這邊過來。

  “嗯,泰叔,羊呢?”

  夏宇最關心的還是今天的主角。

  “林子里吶,我去把它們趕出來?”

  泰叔指著一旁的樹林說道。

  “不用,我們自己動手就行!”

  夏宇說著脫掉了外套,兩只手都擼起了袖管。

  對他血手人屠而言,抓羊還不是小意思。

  “走,咱們抓羊去。”

  大手一揮,一行三人鉆進了雪中的密林,沒多久就發現一群正在拱雪吃草的山羊,它們并不知道自己接下來的命運。

  民間有傳聞,說是三年的山羊肉最好吃,夏宇特意挑了一只不大不小的,大概有六七十斤的樣子。

  他以前問過泰叔羊種,說是本地的種,長肉慢但肉質鮮美,比市面上賣的肉羊要好吃許多。

  夏宇覺得,好不好吃得吃過才知道,畢竟只有實踐才能出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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