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嚴公明的如意算盤,江尋心里清楚得很。
很多傳承悠久的武道世家、超凡組織,或者方士世家等,都有自己的祖訓、門規,以及行事風格。
這些行事風格經過上行下效,代代相傳的,漸漸的轉變成為這個勢力的標簽,用現代的話說,就叫企業文化。
作風磊落一些,在意自己名聲的,便是所謂的名門正派。
反之便是魔門邪道。
嚴家以前便是邪道方士,他們除了正統的方士之術外,還研究旁門三十六,左道三十六。
就比如走陰、養蠱、詛咒、下毒等等。
搞這些東西,難免會害人性命。
后來,隨著太夏的建國,社會法律越來越健全,純粹草菅人命的邪道妖法已經混不下去了,否則直接槍斃。
嚴家也洗白上岸了。
但傳承如此悠久的邪道家族,豈能一朝一夕間就完全改變?
對嚴公明而言,他迫于太夏的壓力,可以暫時摒棄嚴家那些需要害人性命的左道旁門,但他依舊保留了嚴家的行事風格,就比如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在嚴公明看來,江尋手上的鬼怪內丹和兩枚血晶,只有落在自己手上,才能發揮最大的價值,甚至他可以利用這個契機突破境界。
看到江尋沉默不語,嚴公明輕聲說道:“江小兄弟是不愿意嗎?江小兄弟應該知道,我是方士世家出身,這幾樣東西若是落在我手中,才能發揮它們的最大價值。
往大了說,我的研究成果,甚至可能提升人類的整體實力,造福太夏百姓。這其中的道理,還希望江小兄弟能明白。”
嚴公明一下子把這筆交易的價值,上升到了太夏,乃至整個人類的利益仿佛江尋如果拒絕這筆交易就是自己只顧私利,不肯為人類延續做貢獻一樣。
江尋看著嚴公明笑而不語。
如果不是了解嚴公明的為人真不好辨別他這話有幾分真幾分假。
畢竟在國家瀕臨滅亡,人類節節敗退家園也面臨毀滅的末世背景下,有許多平時看起來像惡人的家伙都在那絕望的時候燃起一腔熱血為家人,為國家,也為自己拼死一搏。
但嚴公明絕對不在此列。
嚴公明在這場末世中,有著自己的明確目的。
嚴家這么多年來曾經獲得了延壽秘術別看嚴公明五六十歲的樣子,其實他已經高壽九十了。
而且只要他愿意,他還可以用秘法再年輕個十幾二十歲,只不過那需要末世徹底爆發,規則完全崩壞之后才好實現。
這末世對普通人而言是滅頂之災。
但對一些有野心的強者而言,卻未必不是一個肆無忌憚提升自己實力的大好機會。
嚴公明就是一個這樣的人其實太夏是否滅亡,他并不是很在意普通人的死活,更是跟他毫無關系。
他想要的是自己在方士之術上走到極致。
為此甚至連整個嚴家他都可以舍棄和犧牲。
上古道人彭鏗依靠方士之術活了八百歲壽元,并著《彭祖經》流傳于世,后世人尊稱為彭祖。
這還不算夸張的,更夸張就是數千年前,包括嚴家先祖在內,三百名方士為大乾開國皇帝煉制神丹,傳聞吞服后可以不死不滅,與日月同壽。
到了那種地步,已經擺脫人類衰老的詛咒,可以說是羽化成仙了,那怪物什么的,對嚴公明而言,還有什么可畏懼的?
“小友,你莫非是不愿意嗎?”看到江尋一直不回答,嚴公明心里已經有些不爽了,不過他還是耐著性子說道,“你是擔心我提供給你的千機丹價值不夠么?這點你也大可以放心,我嚴家的千機丹是獨門秘方,且對煉制者道行要求極高,全世界也只有我可以出手煉制。”
嚴公明說到這里,拍了拍手掌,在他身后,一位隨從便遞上了藥箱,嚴公明從中取出了一個玉質的丹瓶:“我這里有一小瓶樣丹,江小友有興趣,可以看一看。”
江尋接過丹瓶來,把里面的藥丸倒了出來,千機丹并不像是電視劇中常見的那種鵪鶉蛋大小的丹球,它只有黃豆大小,一共三顆,呈現為灰褐色。
江尋拿在手中看了看,開口道:“你這藥,怎么有點像我之前買的狗糧。”
嚴公明:“…”
把我煉制出來的千機丹,比作狗糧?
嚴公明額頭上跳出一根青筋,如果不是對江尋手中的內丹和血晶他實在太想得到,那他都想直接出手教訓江尋了。
“年輕人,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你見識少,不識貨,說幾句可笑的話,我可以不跟你計較,但你不要再挑戰我的底線。
我提出的這筆交易,你到底接不接受?如果你愿意接受,那我們算是交個朋友,以后你有什么用得著方士協會的地方,我可以出手幫忙,只收你友情價。”
嚴公明已經有點失去耐心了。
江尋微微沉吟道:“交易的話…也不是不可以。”
嚴公明輕笑一聲:“你會慶幸今天的決定,隨著你日后實力的提升,你會越來越明白,交好一個強大的方士有多重要。”
“有道理。”江尋摸了摸下巴,“所以這種千機丹,你那里有多少斤?”
嚴公明愣了一下。
“怎么了?”江尋不解,“你要是能給運來個百八十斤的話,我還是可以考慮的,你這表情,不會連十斤八斤的都沒有嗎?”
嚴公明的臉色陰沉了下來,丹藥都是論顆的,了不起論瓶,可是在江尋口中,丹藥可以一斤一斤的稱?
“你在耍我?”
“怎么會?我的確想做這筆交易,只不過我們家的小狗吃的太多,你要是只拿個一斤兩斤,還不夠給肚子墊底的。”
聽到江尋這番話,大廳中已經有人忍不住笑了。
在場方士可不都嚴公明一邊的,有不少人跟李圣江走得更近。
至于張九君,他端起茶杯,靠喝茶來掩飾自己的笑意,他本來還想找機會提點江尋,擔心江尋應允了這筆交易,沒想到江尋反過來把嚴公明嘲諷了一頓。
不過,江尋這嘲諷太過了,這嚴公明可不是省油的燈,得罪了他當心他的報復,而且在這種情形下,江尋想要集齊那些材料就難了。
“姐姐。”在客廳一角,魚歸晚扯了扯魚冰凌的衣服,“為什么我覺得江尋哥哥好像在說我?”
魚冰凌聽到后,驚奇的看著魚歸晚,你居然聽得出來?
魚冰凌不禁問道:“你為什么這么說?”
“因為我們家沒養狗啊。”小姑娘似乎開竅了。
“emmmm…既然你都想到這一層了,可以自信點,把‘好像’去掉。”
魚冰凌和魚歸晚的對話,雖然聲音不大,但以嚴公明的耳力,怎么會聽不到?
此時他的心中,仿佛在醞釀一座火山,這邊江尋出言嘲諷,他帶的兩個妹子還在這里插科打諢,完全沒把他當回事兒。
他冷聲說道:“年輕人解決了兩個怪物事件,覺得自己實力天下無敵了,說話也毫無顧忌,所以,你也不在意得罪誰,因為不管是誰,你都不會放在眼里了。”
江尋淡然道:“你說的沒錯,的確沒必要放在眼里,這個世界上的人對我而言,如果是值得敬重的人杰,那我是放在心里敬著的;如果是人渣敗類,那更不要放在眼里了,不如放腳下踩著。”
這一世,江尋了解自己遇到的大多數人。
既然知道了對方的為人,那么對于一些人渣敗類,他根本懶得與之虛與委蛇。
受窩囊氣可不是江尋的風格,嚴公明既然想要把自己當傻子騙,那江尋就要當場報復回來。
“好!好得很!我本來看你非要去天沙海送死,想讓你把怪物血晶和內丹留下,為國家做點貢獻,我也可以在你死后幫你照顧一下你的家人,沒想到,你卻想著要把我踩在腳下,真是可笑!
你大概還不明白,你能解決怪物,靠的是你的精神異能和觀察力,你找到了怪物的弱點和藏身位置而已,而跟人戰斗的時候,你的那一套,都不再是優勢了。”
嚴公明說話間,手中出現了一塊陳舊的古銅陣盤。
方士雖然投入在功法上的時間有限,導致自身實力不強,但很多時候,方士可以自己煉制一些法寶、符篆、陣盤傍身,而且這些東西的效果稀奇古怪,在它發揮功效之前,你根本預料不到它們的功能,打起來會吃大虧。
所以,方士是這個世界上很不好惹的一種人,尤其是通曉左道秘術的方士,更是如此。
嚴家的方士之術傳承了幾千年,救人的本事不多,害人的本事卻多得數不過來。
“因為太夏是法制社會,我嚴家的很多手段已經收起多年了,但現在,我倒是可以拿出來試一試,讓你看一看真正的左道旁門!”嚴公明說著,輕輕后退一步。
“嚴公明,你干什么?你冷靜一點。”張九君站起身來,雖然他不喜歡嚴公明,而且嚴公明今天的做法也不怎么光彩,但江尋今天在方士協會的地頭上,直接出言諷刺嚴公明,也實在有點過分張揚了。
這嚴公明可不是吃了虧卻忍氣吞聲的人:“張部長,此事與你無關,而且我心中有數,我不會殺了他,只是給他一個終生難忘的教訓,年輕人太過張狂不是好事,我就免費給他上一課。”
嚴公明說著,陣盤已經啟動。
陣法,也屬于方士之術,嚴公明雖然在陣法方面造詣有限,但他珍藏了好幾塊上古陣盤,這都是嚴家留下的底蘊。
只要有陣盤在手,嚴公明也算是一個陣法大師。
隨著陣盤在嚴公明手中消失,周圍場景大變,張九君只感覺自己的身體好像泡在了水銀里,一舉一動,都需要克服巨大的阻力,他的行動頓時遲緩了許多。
而與此同時,嚴公明伸出手來,一把抓向了江尋的胸口!
這只手,通體漆黑、干瘦,指甲鋒銳如刀,這不是嚴公明的手,而是嚴家先祖煉制的鬼爪。
這條手臂,本屬于以為修為已臻化境的煉體高手,被嚴家先祖得到之后,用秘法祭煉、溫養多年,已經成了一件法寶。
鬼爪襲來,五根手指忽然分開,它們竟像是柔軟的面團一樣突然拉長,每一根手指,都暴漲到一米長。
而在手指的末端,指骨變尖變長,刺破指尖的血肉,最終變成了長達一尺多的銳利骨刺!
這五根白骨骨刺,對著江尋的胸口直接刺了下來!
這一刺要是刺中,江尋的兩邊肺葉,全部都要被刺穿,就算不死也會折掉大半條命!
“直接動手么?其實是我最喜歡的,因為你先動手…我就不必負責任了。”
江尋話音剛落,眉心迸發出猩紅的光芒!
“咻!”
劍胚出鞘,它灌注了江尋強大的精神力,以超越音速數倍的可怕速度撕裂空氣。
刺耳的音爆聲,響徹大廳,這一刻,八仙桌上的茶杯齊齊爆碎!
黑色劍光爆發,因為江尋強大精神力的指引,劍胚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內,準確的切割鬼爪的每一根手指。
“噗!噗!噗!”
只是十分之一個眨眼的時間,鬼爪的五根骨刺手指,全部被劍胚切斷!
繼而劍胚圍繞鬼爪手臂一圈,連同整個鬼手都被切掉了!
可是鬼爪雖然被江尋的劍胚切碎,但那些被切落的尖銳指節,依舊在慣性的作用下飛向江尋。
這樣的速度加持之下,一樣能刺穿江尋的身體。
眼看著指節襲來,江尋只是在自己身前輕輕一揮手,獨立空間浮現,所有的殘指斷骨,都飛入了獨立空間中,直接消失不見!
到全部骨節消失,江尋的手也剛剛落下,而自始至終,他都沒有移動一步。
他看著嚴公明,笑著說道:“你搞錯了一點,我處理怪物事件,的確要尋找分析怪物得弱點和能力,但我其實不喜歡這么做,我更想簡單明了的正面硬鋼。
所以相比對付怪物,跟人打才是我最喜歡的,因為要省事兒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