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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兩個磨磨蹭蹭的人終于要見面了

  于小山做的那些生意讓他最鬧心的一點就是有一些應酬他必須得應著。

  因為他掙的就是這些人脈和關系的錢,有得到就要有付出,這是理所應當的。

  也就是說,無論你多牛逼,該裝孫子的時候你就得裝,只要你想掙這份錢就得投入這份無奈。

  畢竟這種生意來的錢相比于其他還是容易,投入和產出與其他生意是完全不能比的。

  C城的幾個有頭有臉的大人物找他好幾天了,第一想要跟他聊聊天,這個是真的,這些人確實都挺喜歡跟他聊天。

  于小山這個人淵博但不古板、世俗但不諂媚、經歷無數卻不顯擺、性格堅硬卻重情義、牛逼卻不裝逼,只要他不想就基本沒有煩他的人。

  而且跟他聊天很危險,及其容易短時間內就被他洗腦,幸虧他不是干傳銷的,否則應該比權健安利無限極之類的“危害”大。

  還有一點,這些人要到他這里來放松放松,這個也是真的,他們跟社會上其他的人不一樣,一年到頭能出去放松一下的次數都能數過來,而且真是不敢,另外條件也不允許。

  但來于小山這里不一樣,很多復雜的關系讓他們比較放心,能放得開。

  所以于小山明白即使他交代下邊的人安排再好都沒用,本人必須得陪著,這些人也不是差買單的錢,面子和情誼很重要。

  況且不管于小山上邊的關系有多硬多鐵,但底下這些難纏的小鬼自己也得應付好,要不然成天攪和他那些生意,真正讓他難受的是恰恰是這些人。

  在他KTV最大的包房里,于小山給他們每一個人都安排了一個會來事的丫頭伺候著,包括他自己也得有,無論需不需要,要不然那感覺就不對了。

  老趙是C城一個很重要的人物,管著無法言說的領域。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跟于小山屬于對點的那一類人,不完全是一俗人。

  年輕時就喜歡寫東西,現在雖然走仕途時間少了但還是隔三差五的整首小詩配張圖發在空間里,不說寫的好不好,有這份心思的人跟于小山肯定對路子。

  所以他們相識之初就屬于交心的那一類朋友,沒事兒喝喝茶聊聊生活之外的東西,這對老趙來說特別舒服和珍貴。

  于小山也特別注意,就連過年過節的正常禮遇他都打發下邊人送過去,而不是顯得重視自己送去,免得彼此之間因為這世俗的交往尷尬了關系。

  這老趙有一個問題,就是平時活的太壓抑了,無論是在單位還是家里都一樣,縮著所有余地去強撐著做人,所以這就養成了他一旦放松起來就沒了節制,還屬于一喝就高的類型。

  然后情緒就開始難以抑制的高漲,抓起話筒就唱個沒完,還專門挑一些搖滾歌曲來嘶吼,于小山一看這一幕心里不由得有些心酸,心中不禁感慨,人啊!都他媽不容易。

  另外兩個是老趙自己帶來的,這兩個人跟于小山的關系處的也比較融洽。

  老趙帶著他們也就啥也不顧了,小酒一喝一人一個小丫頭一摟都是開心無比,又唱又跳又摸的,忙得不亦樂乎。

  年齡和閱歷的增長帶給人的轉變是挺嚇人的,這種場合在十年前他能應付的游刃有余還樂樂呵呵。

  但現在他寧可回家睡一覺,也懶得跟他們在這耽誤時間。

  前些年在酒吧一作能作一宿,天亮了才撤,只要有丫頭在,第二天繼續,連軸轉多少天都不覺得累。

  現在也不是體力跟不上了,是沒有那份動力和心情,覺得一切都沒意思。

在當年  現在能讓他有所希望和幻想的不一樣的愛情,不一樣的人。

  但究竟有多不一樣,是什么樣的,他也不知道,在這一點上跟孟串兒基本雷同,所以很多該發生的事兒都是注定的。

  這恰恰也說明了很多人焦急的等待和向往都沒有用,有的人該出現的始終還是會出現,或早或晚。

  而不該出現的,注定你的一生平凡安靜的度過,你也不用掙扎,佛家告訴你幾世的輪回,幾百年的等待,才能換來一世的擦身而過。阿彌陀佛,愿你相信。

  老趙剛唱完一首站臺就端著酒杯過來跟于小山干了一杯,然后迷迷糊糊地說:“兄弟,你也唱啊?”

  于小山站起來說:“趙哥,你們唱,我這真得走了,還有個局等著我呢!外邊我跟經理都交代了,你們就放心玩,有任何不周的地方你告訴我,我罵死他們。”

  老趙聽完,一只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又拉著他坐了下來。

  老趙接著說:“小山,你今兒可不能先走,我知道你交際廣,但不管你還有幾個局,有多重要的事,有多牛逼的人物在等著你,你現在走都不對,老周和老梁我都給你叫出來了,你要走了我們還怎么玩?沒這幾個人你這些場子能開得下去嗎?你自己好好想想,是不這么回事兒?”

  于小山一想“得”這哥們兒又喝高了,要換了平時他絕不會這樣說話。

  沒辦法了,也不能讓他們不高興,扔了皮包說:“行,趙哥,不說了,誰等著我都TM不顧了,我不走,你們接著唱。”

  說完于小山端著酒杯走過去跟所有的男人碰了一下杯,然后干了。

  接下來幾個男男女女在屏幕前唱著歌跳著舞,于小山則坐在沙發上無奈的抽著煙,無聊透頂。

  后來,于小山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從皮包里找出一個快遞袋,撕開后從里面掉出一本書,書名是煙味至愛。

  他純屬閑著無聊就翻開看一下,但在心里沒抱太大的預期,于小山自認為自己寫東西不咋地,但對閱讀上還是有一定的層次和要求的。

  原因是他看的太多了,而且什么文字都看,從一些名著,到文言文的,就連瓊瑤金庸也是全面領略,再接著國內的很多作家的文學作品基本全部通讀。

  這方面還得感謝那些年的出版力量,還沒到后來的一年幾千本小說的出版容量。

  那時候隔三差五去書店溜一圈能發現十本八本新書都算多的,而且沒有什么網絡圖書可以看,只能去書店或者圖書館去找。

  再后來就開始接觸國外的文學作品,從一些大家耳熟能詳的名著開始到去追尋每個作者,卡夫卡、加繆、昆德拉、杜拉斯、馬爾克斯、薩特、博爾赫斯、卡爾維諾、毛姆、卡佛…到后來日本一些作家,不說每一個人的作品都能做到仔細研究,但最碼也是每個字都細細品味過。

  在那些整天無所事事混日子的青春歲月那些文學作品給了他不少色彩,有時帶著一幫兄弟出去一頓胡鬧,完事兒之后躺在床上翻開一本書,整個世界都安靜了。

  這是他身邊那些兄弟體會不到的,有這時間打會游戲或者看個電影多有意思,這時候他不辯解,有人愛看風景有人愛看人性,這都正常。

  一直到現在,他的這個習慣依然保持著,一年一百多本書的閱讀量他還是能做到的,即使是出去玩喝得迷迷糊糊也得看會兒書才能睡著,并且這絕不是矯情是習慣。

  他靠在隨便叫來的丫頭的大腿上看書,周圍喧囂一片,老趙和那倆哥們喝多了搶話筒,推杯換盞一句話說好幾遍。

  另外三個姑娘又跳又唱地陪著,這邊他枕著的這雙玉腿的主人一看老板想看書,自己也不敢動彈,估計心里罵死于小山,這精神病裝什么文化人。

  于小山自己沒想到的是這個叫孟串兒寫的煙味至愛,看了將近十分鐘,他竟然沒有放下,而是讓他服務生到門口把包房的燈光稍稍的調亮了些,他靠在沙發上開始認真地讀了起來。

  現實世界中這個吵鬧的包房似乎瞬間安靜了,沒有一絲的聲音,一幫人還在喝著唱著,反反復復。

  通常他去書店,拿起一本書除了看作者,再翻開看幾頁,幾分鐘這本書值不值得一看基本他心里就有數了,那讓他拿起來就不舍得放下的書一年也碰不到幾本,這個有點可遇而不可求。

  整個思維像進入了另外的一個世界,而那個世界中有一個女人叫孟串兒,于小山的全部思緒都跟著這個女人和她身邊的故事在流動著。

  這個孟串兒游刃有余的穿梭于演藝圈和夜場圈的里里外外,江湖與情感幾乎是她文字表達的所有,而對現實的失望與不甘是那些里散發出來的氣息。

  她是一個女人,卻有著跟于小山一樣的經歷和想法,一樣的堅強和重情,一樣的復雜和單純,一樣的妥協和糾結,一樣的忍耐和痛苦。

  這些是于小山沒有想到的,也是他看下去這本書的主要動力。恰如他此刻坐在這個活色生香的地方端著一本書就是一種現實的掙扎。

  而這種掙扎有誰能懂,能明白,有多少是身邊有妞趕緊艸,有酒趕緊喝,有錢趕緊拿,現在社會一切都講究個速度,哪有時間去細想什么值不值得應不應該一類的破事兒。

  而此時的于小山相信,他的想法那個叫孟串兒的丫頭一定能懂,孟串兒那本書里面的那個男人叫肖默然,女人眼中的精英,但在于小山眼里這個男人狗屁不是。

  他根本不懂那個女人,也無法掌控和駕馭那個女人,在年齡閱歷和虛無的精英皮囊包裹下他還有什么,他漠然是因為他只能默然。

  以孟串兒的聰明他說什么都會一說就破,所以時間會證明他自己的可憐與自卑。

  于小山一直躺在這個妞的大腿上連翻身都沒翻一個,連一趟廁所都沒去,就這樣一直看著。

  老趙和那兩個哥們兒也都走了,是回家了還是帶著丫頭去別的地方,誰也不知道。

  走的時候跟于小山打了招呼,他沒有一點反應,老趙理解一個人看書的狀態,所以也沒再打擾悄悄離去。

  可憐腿早就麻了的小丫頭也不敢先走,更不敢打擾,只能老老實實地陪著。

  后來實在沒無聊了,這腿不能動,手再閑著就太沒勁了,于是就夠著自己找酒喝,于小山一直看,她就一直喝,終于醉倒在沙發上睡了過去。

  這些都在這本書和孟串兒之外,于小山無暇顧及,書中寺廟里的那個老和尚說因果,說孽緣,說一切本在、注定、夢幻、泡影。

  但在于小山的眼里這個孟串兒更像一個阿修羅,直面人生的戰場時勇敢、執拗、剛烈,而后只能轉過身無人的時候獨自輕舔著自己的傷口。

  像王菲的歌中那樣唱道“莫非你是阿修羅,享受哀艷的戰火,將玻璃鞋也擊破,都不愿看破。”

  心中的痛,是有多痛?傷,有多傷?累,是有多累?別人可能不懂,可于小山明白,跟了解自己一樣。

  他們都相信,一定會有一個人踏過生命里的山山水水走進你的身邊,丟盔棄甲干凈純粹,能讓你卸下滿身的防備與負累。

  因為在那個人眼里你的一切都是透明的,卸下執著都一樣,那里面包裹著的不再是一個人,而是有你有我的彼此。

  不知過來多久,于小山終于合上了那本書,然后點了一根煙,神情恍惚的看著眼前這個包房,半天才緩過神兒來。

  開門把經理叫了過來,告訴他把那個喝醉的丫頭安排好,他剛要走那個丫頭就醒了。

  然后拉著于小山的手不放開,要跟他一起走——這估計是嫌棄腿還不夠麻。

  經理無奈的搖搖頭說,這丫頭是剛來的,藝術學院的學生,讓于小山不嫌棄就帶走得了。

  于小山從包里掏出兩千塊錢塞進那女孩兒包里,然后罵了一句那個經理,告訴他給這個丫頭找個睡覺的地方醒醒酒,但是誰也不能借機動她。

  說實話,在這上面他不是裝逼,是真的不想,他生理方面的需求主要看心情。

  現在他就想趕緊回家,到家第一件事就是開電腦,打開微博找到那個孟串兒,點擊私信,然后寫道。

  “用了幾個小時的時間看完了至愛煙味,也明白了當年你為什么會被淡淡的憂傷打動,同樣你的這本書也動容了我的全部思緒,不知道、不敢想,這到底是不是你的真實經歷,不過我用一個寫東西人的感覺,應該是,所以現在我有些分不清楚是被你的歲月、年華、故事、經歷、文筆還是你的人輕易地拽走了我的所有想象,我想說那些路我走過,那些一切我都懂。不是想喝頓酒嗎?馬上!”

  打完了這段文字,于小山想了好半天,又按著回車鍵,把這段話都刪了。

  但這一晚他喝著酒,沒再看書,一夜無眠。

  幾天后,他開車去公司的路上接到一個電話,一串陌生的號碼。

  他剛接起來,對方就說:“書收到了嗎?”

  于小山楞了一下,瞬間知道了對方是誰,然后答道:“收到了。”

  “看了嗎?”

  “嗯。”

  “怎么樣?”

  “可以喝頓酒!”

  “好,定好地方發信息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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