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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巡視領地

  “是,大人!昨晚當我們趕到前院,發現城堡的大門早已經被本尼偷偷打開,他還在馬廄騎走了一匹馬,我也馬上帶了兩名衛兵,去馬廄騎馬追擊”奧德里一直低著頭,講話的語氣也有些低落。

  “當我們沖出城堡,本尼已經在山下順著大路往西方跑去,我們一路追捕,本尼最后發現擺脫不了我們,就放棄了馬匹,鉆進了路邊的樹林,從本尼鉆進樹林以后,我們就失去了他得蹤跡,我讓一名衛兵守著馬匹后,我就與另外一名衛兵走進了樹林搜索,但是沒有任何發現。一直搜尋到天亮我們就回來了!”

  說完,奧德里見格維斯沒有任何情緒波動,繼續說道:“大人,是小人無能,沒有將本尼抓住,請您懲罰!”

  “這也怪不到你頭上,本尼竟然連城堡大門都偷偷打開了,這是誰也想不到的!”格維斯吃完了最后一口食物,看向奧德里。

  本尼半夜職守的時候,竟然連城堡大門都提前打開了,說明他早有預謀用城堡里的馬匹逃跑,只要讓他騎馬跑出了城堡,那基本上就很難在夜晚追到他。

  如果當時城堡大門緊閉,就可以甕中捉鱉,本尼插翅也難飛。翻墻出去也沒用,兩條腿也跑不了多遠,城堡里有馬匹,片刻就能追上他。

  格維斯心里有點后悔,自己為什么昨天明知本尼有問題,還拖延著準備今天再解決。

  如果昨天下午當機立斷,將每個衛兵一一審問一遍,絕對能發現本尼身上的端倪,也不會發生半夜的事情,不但折騰了半宿,伊克更是身受重傷,能不能挨過來還要再觀察兩天,最可恨的是還被本尼這個主犯跑了。

  身為地球人,拖延癥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小到學生寫作業,大到成人工作,大部分人都存在拖延癥,但是在地球上拖延癥帶來的后果很輕微。

  但是在這個世界,昨天下午格維斯明明很空閑,但是卻想著將事情排在今天做,沒想到半夜就出事了。

  拖延癥真的不適合在這個世界存在,身為一名領主,更是需要勤快些。格維斯心里暗暗告誡自己。

  有了昨晚的教訓,格維斯今天的做事風格開始雷厲風行起來。

  當下準備開始巡視領地,托馬斯今天不用跟著他去,因為格維斯讓托馬斯去小鎮的招募男仆女仆。

  城堡里的人實在太少了,如果昨晚城堡里有男仆值夜的話,相信本尼也不敢冒著風險潛入,而且城堡里每層走廊原本都需要點上蠟燭,但是因為沒有人手更換,只有格維斯所在的第三層才保持蠟燭一直不滅,還是因為有伊克他們三人職守的時候進行更換的。

  格維斯來到前庭,托馬斯已經牽著格維斯的馬等候,總共四匹馬,一匹馬后面裝著平板馬車,馬車上豎著一個十字的木架,此刻木架上五花大綁著一個人。

  這人正是昨晚被格維斯生擒的本尼的手下,格維斯準備今天帶著他去巡視自己的領地。至于昨晚一照面就被伊克砍翻的那人,已經在剛剛被格維斯命令,掛到小鎮廣場的木桿上。

  并不是格維斯殘忍,而是本尼與他的兩名屬下在這塊領地內胡作非為,農奴們雖然敢怒不敢言,但是必定恨極了這些衛兵,如果格維斯到來以后,本尼還活的好好的,那這些怨念過不了多久就會轉移到格維斯身上。

  如果格維斯將為惡的三人進行懲罰,那么他將迅速獲得威望,以及農奴的善意。雖然大多數貴族們認為農奴的善意一文不值。

  但穿越而來的格維斯卻有不同的看法,在格維斯腦海中認為,只有獲得人口基數最廣的農奴們的認可,一塊領地才能真正發展起來,當農奴們覺得格維斯是一名好領主,好主人,那么他們就會賣力的給格維斯干活,繳稅也不會拖拖拉拉。

  沒有急著上馬,格維斯在門口當眾獎勵了強尼,雖然這個仆人半夜偷偷跑出了自己的房間,但是功大于過,格維斯讓托馬斯獎勵了他20個銅板,以及一大塊早上格維斯沒有吃的白面包。

  在另外一名仆人羨慕的目光中,托馬斯將20個銅板和完整的白面包交到了強尼的手里。

  獎勵完強尼以后,格維斯不再耽擱,跨上馬匹,準備出發。

  有昨晚格維斯的吩咐,馬匹在今早已經喂足了糧草,格維斯帶著勞里,奧德里以及兩名本地的衛兵一起出了城堡大門。

  其他衛兵需要駐守城堡,所以今天跟隨格維斯巡視領地的一共就四個隨從,以及一名被綁在馬車上,用破布捂著嘴巴的犯人。

  蘭尼子爵領,黑石堡。

  一間奢華的大廳內,蘭尼正靠坐在一條柔軟的沙發上,懷里抱著一個妖嬈的女子。女子衣著暴露,苗條的身軀猶如水蛇一般,完全掛在了蘭尼子爵臃腫的身軀上。

  妖嬈女子不時地從一旁女仆舉著的果盤內拿起水果喂到蘭尼子爵的嘴里。

  砰砰砰~

  就在這時,大廳的房門被敲響,蘭尼子爵才一把推開了妖嬈的女子,大聲說道:“進來!”

  蘭尼子爵說完以后,門外一個管家模樣的男子才緩緩推開寬大的兩扇房門,小心翼翼地走了進去。

  “子爵大人,瓊斯伯爵領有急報傳來。”這名男子就是蘭尼子爵的管家,身為管家的他最清楚,蘭尼子爵最討厭別人在這個時候,來這大廳內打擾他享樂。

  不過因為事情緊急,管家不敢拖延,一收到急報就趕忙來蘭尼子爵這里報告,管家拿著信件快步走到蘭尼子爵跟前,將信封遞了上去。

  當蘭尼子爵看完管家遞過來的急報以后,面沉如水,牙關咬得咯咯作響。

  咣當~

  終于,怒不可遏的的;蘭尼子爵舉起了女仆手中的果盤砸到了大廳的中央,瞬間一個精美的磁盤就被砸得粉碎,碎裂的瓷片散落一地。

  大廳中,無論是管家,還是剛剛那水蛇般的妖嬈女子都是一臉驚恐,大氣不敢出。

  “竟然將領地冊封了,竟然冊封了,那個賤人,三十多年沒有人管的領地,現在竟然有領主了!啊…啊…”蘭尼子爵有點顛狂,愛麗絲冊封了一個小小的男爵,卻有可能將他重要的計劃打亂。

  蘭尼子爵大聲咒罵的時候,管家等人瑟瑟發抖,但是沒人敢出言勸說。

  管家是蘭尼子爵的心腹,已經看過急報的內容,完全明白為什么蘭尼子爵會有這么大的火氣。

  蘭尼雖然是個子爵,但是為人卻貪婪吝嗇,貴族圈中是出了名的。

  最近蘭尼子爵對有一個地方很上心,那里就是蘭尼子爵與瓊斯伯爵領的緩沖地帶,蘭尼子爵在很早以前,機緣巧合下發現了一個了不得的礦產,不過礦產的位置卻大部分都在瓊斯家族的緩沖帶內。

  原本攝于老伯爵是黃金巔峰騎士,蘭尼子爵不敢有絲毫異動,但是沒想到就在不久前,老伯爵竟然失蹤了。

  這讓蘭尼子爵蠢蠢欲動,覺得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是上天對他的恩賜。

  于是,蘭尼子爵冒著打破潛規則的風險,不惜花費重金在緩沖帶內建起營地,準備開始采集那處珍貴礦產。

  為了保險起見,蘭尼子爵還親自修書一封,外加五枚金幣,賄賂了駐守在馬喬爾子爵領的衛兵隊長,本尼。

  沒想到,才剛剛過去一個對月,營地也才剛剛建好沒幾天,那塊領地就有了新主人。

  這意味著他賄賂本尼的五枚金幣打了水漂,最重要的還有他的營地將有很大的風險被新領主發現。

  “塔比,你現在親自去營地里,如果營地真的被那個叫格維斯的領主發現了,無論如何都不能讓他們靠近營地,必要的時候,只要不傷到那名男爵,其他人都可以格殺勿論!”氣急敗壞的蘭尼子爵在發泄一通后,也漸漸冷靜了下來,思考良久以后,對著面前的管家吩咐道。

  “是,子爵大人!”名叫塔比的管家連忙答應。

  “前面那條路通往那里?”走出城堡大門,格維斯停下馬,手指一條蜿蜒的土路,對身后衛兵詢問道。

  “男爵大人,那是通往海邊山村的道路。”身后一名衛兵馬上回答,因為他們兩人是本地的衛兵,所以對領地內的各處都熟悉,格維斯為了快點前去紅點的位置,打算第一站不去小鎮里,而是直接朝小鎮外,正對紅點方向的那條路走。

  “那我們就先去海邊的村子巡視!”格維斯點點頭,當下雙腿夾緊,拉動韁繩,催動馬匹前行。

  “是,大人!”一眾衛兵聽了格維斯的命令,也趕緊催動馬匹,緊緊跟隨在格維斯身后。

  一路上,行人雖然不算多,但偶爾還是能碰上一兩個,都是從道路兩邊的田地里出來的,估計是因為此刻正好到了中午的飯點,這些農奴準備回家吃飯,所以能讓格維斯碰到幾個人。

  農奴們身上穿的衣服都差不多,亞麻短衫,光著腳的也不少,只有少數一兩個會穿個草鞋。

  當他們看見格維斯一行人,都是遠遠地躲在路邊,不敢亂動。

  等格維斯走近他們,農奴偷偷打量,看見格維斯身后的衛兵,以及被五花大綁,綁在馬車上的人后都是渾身哆嗦。

  “格維斯領主大人巡視領地!你們還不快點行禮。”

  當格維斯一行人經過這些農奴身旁的時候,身后的衛兵就馬上高喊起來。

  “看到這個人了嗎?跟著本尼在領地里欺辱你們,如今格維斯大人成為了這里的領主,還知道了本尼的惡行,已經為你們主持公道。”

  “不過本尼太過狡猾,男爵大人還沒到達城堡的時候已經畏罪潛逃,只抓到了他的兩名手下,這個就是其中一名,另外一名已經被格維斯領主大人下令掉在了小鎮的廣場上,你們回去可以看看!”

  “神恩已經籠罩你們了!格維斯領主大人的到來,你們將有人庇護了!”

  衛兵的臺詞當然是托馬斯交代的,否則連字都不認識的本地衛兵怎么可能將話喊得這么流暢。

  格維斯幾人停下馬,農奴們都毫不猶豫跪在了地上,當聽到被綁在馬車上的是本尼的手下,膽大的農奴稍稍抬起了頭,偷看了幾眼綁在馬車上的人。

  見農奴們哆哆嗦嗦地跪在路邊,格維斯雖然不是很適應,不過也明白,農奴見到貴族要下跪行禮,是這個世界的必須遵守的規矩,自己沒有能力改變。

  壓下自己心中的不適感,格維斯想到了本尼還在逃,于是對喊話的衛兵吩咐道:“告訴他們,本尼雖然逃脫,但是我一定要將他抓到,讓他為自己犯下的罪惡負責。如果有誰發現或者抓到本尼的,可以到城堡內領1個銀幣的獎賞。”

  因為一路上都有碰到農奴路過,所以格維斯他們的行進速度很慢,將近走了一個時辰,才即將到達格維斯紅點的地方。

  “在這里休息一下,我早上水喝得有點多!要去前面方便一下,你們不用跟過來。”一座小山包的山腳下,格維斯看著紅點的閃爍的位置已經近在咫尺,就在小山包的后面一點點,當下指揮眾人就地休息,而自己正好借著方便的由頭前去探查。

  “是,大人!”

  格維斯很慶幸紅點的位置就在路邊,而不是在叢林里,如果在叢林里的話,他還要找個其他理由才能進去尋找,但是現在位置在道路附近,就方便他行事了。

  慢慢調整方向,格維斯一步一步朝小山包側面走去,這里雜草不多,但是小樹卻有幾顆,特意找了顆枝葉茂密的小樹擋住自己的身形,格維斯就開始左右環顧搜尋起來。

  面板上的雷達很好用,隨著距離靠近,會不斷放大,所以格維斯不需要在很大的范圍內搜尋,直接可以將誤差鎖定在一兩米之內,此刻紅點與綠點已經完全融合,放大功能也已經到極致。

  “會是什么東西呢?”格維斯心里有點期待,不過他打量了一會兒四周,發現并沒有任何異樣,格維斯撓了撓腦袋,有點不知如何是好,畢竟他是第一次使用這個金手指功能,還不知道紅點具體代表著什么,根本無法找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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