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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養女(十四)

  李小琳直接去找了李書凝,她也沒想著報警,她就是覺得這件事情找李書凝,有李家出面,肯定會有辦法的。

  “小妹,我知道以前我做錯了很多事情,可是這件事情對我來說,真的是很重要。”

  “小妹求求你,幫幫我。”

  “小琳姐,你不要著急,我這邊會幫你查查看的。”

  李小琳是真的有些崩潰,她沒想到,張敏劍會拿著她的錢失蹤。

  她也想不明白,他為什么那么做?

  是他出了什么事了,還是說,一開始就是在騙她的呢?

  錢財丟了,猶如在割她的肉,感情呢,這幾年,她一直以為張敏劍是愛她的,那么現在又是什么意思呢?

  即便出事了,也可以打電話吧?

  她記得他說過有一筆很大的訂單,所以房子才會被抵押掉的。

  是賺了錢就跑了,還是說都虧了?

  這些天,她打了他無數個電話,可是沒有一個能夠接通的。

  她是真的沒有辦法了。

  李書凝自然知道那個張敏劍是什么情況了。

  拿了一千多萬的錢,張敏劍直接跑了。

  一來他覺得自己找到了通向成功的道路,之前創業就能得到那么多的訂單,還賺了不少錢,無須再依賴李小琳了,即便李家那么厲害,但是他也沒辦法不是,李小琳只是養女。二來,得到了這么多錢,今后又有自己可以倚靠的本事,天高任鳥飛,自己也能飛的更高了,何必再去吃苦頭。

  畢竟李小琳雖然喜歡她,但是什么都不會,還要他花心思去哄,還做牛做馬,跟傭人似的,最主要的是,他不喜歡她呀,在他眼里,李小琳可不是什么完美的女友。

  李書凝那樣的,才是真正他喜歡的類型。

  只是可惜的是,李書凝已經有未婚夫了,而且對他也沒有什么好感,所以他決定,離開那個城市。

  去其他城市,先發展起來,到時候賺了錢了,再看唄。

  反正這一千萬在手,只需要投入五六十萬,慢慢搞,就能賺錢不是么。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他能夠一創業就能賺錢,完全就是李書凝在背后推動的,不然創業哪有那么簡單的。

  他的那個同學創業成功,同樣是因為有關系,能夠直接給他訂單,他才能夠短期內快速成功。

  李書凝這邊自然不會真的幫李小琳直接把人給帶回來,把錢帶回來。

  她只是在貸款到期后,李小琳沒錢償還的時候,把李小琳帶回了李家。

  只是這次在李家,李小琳很是尷尬,大家對她都很冷淡,便是李書凝對她也是淡淡的。

  林家給她吃喝穿,但是沒給她一分錢。

  李小琳的日子也不好過。

  卻說張敏劍離開后,立馬找了個很遠的一個南方的城市,在那里開始重新開始了。

  手里頭有錢,行事作風就顯得高調了起來。

  然而一千多萬,看起來是比較多的,但是沒有收入,大肆揮霍的話,也是不經花的。

  他做生意,一開始就被有心人看上了,先是拉著參加各種宴會。

  去參加比較上檔次的宴會,自身身價總該要提升吧。

  所以他買了車,車子買的還挺貴的,將近兩百,加上各種行頭,就花了四五十萬。

  住酒店像什么樣子呀。

  正好新認識的朋友說有好的樓盤,說他如果買的話,可以給他優惠價,說是一套小別墅,比較小,但是裝修是非常好的,還特地帶去看了下。

  原價要一千多萬,說給他的話,就只需要五百多萬。

  對方給出的理由很是站得住腳,又說交個朋友什么的,覺得張敏劍很有前途,讓他今后多照顧照顧他。

  張敏劍直接就把錢給了對方。

  在他想來,自己手里頭除去買車和買房,那還有幾百萬呢,自己的生意也已經在運轉了,以后就在這里定下來就好了唄。

  所以買房買車是應該的。

  然而對方說好,三天內給房產證弄好的,可是他等了三天,對方都沒有聯系他。

  再去找對方,電話號碼居然就注銷了?

  張敏劍傻眼了。

  再去圈里問人家,人家都說不認識。

  而他再去那個小區問,才知道,那個小別墅確實掛著賣,但是并不是建好后沒賣出去,而是有人買走了,掛在那里的。

  主人顯然也不是那個人。

  張敏劍被騙了。

  他倒是想要報警,可是他想起了李小琳,他的錢來路同樣不干凈,這要是報警了,豈不是自投羅網?

  要知道,來到這里后,他就已經花重金換了身份證了的,所以一般情況下,即便李小琳那邊報警了,也絕對找不到他的。

  所以他不能報警。

  張敏劍很是惱火,五百多萬啊,就這么被騙了?他卻毫無辦法。

  他不知道的是,那五百多萬,最終回到了李書凝的手里。

  李書凝也絕不會把錢還給李小琳的。

  李家不缺錢,但是這些錢,憑什么給李小琳呢?

  張敏劍被騙了一回,自然謹慎了許多。

  只是生意那邊,明明原先已經有單子了,可偏偏這會,原材料居然出了問題,等到了合同時間到了,居然沒法交貨了。

  張敏劍也急了。

  要知道違約金還是很高的呀。

  之前雙方關系還很是融洽,這會直接就翻臉了。

  張敏劍直接賠了兩百多萬,當然這兩百多萬同樣最后到了李書凝手里。

  當時也沒想那么多,畢竟有單子,他預留的時間也是很長的呀。

  他根本就不覺得自己會沒法交貨或者違約什么的,所以違約金高就高了,第一筆單子,他是非常重視的,而且單子也比較大,卻沒想到會出這種事情。

  之后他很長時間里頭都接不到單子。

  但是既然廠子開著,自然是要養活一批人的,而且還有各種房租什么的,每天要支出去的錢不少。

  原本野心勃勃,覺得自己即將踏入富豪行列了,可此時手里頭卻沒多少資金了。

  之前出入各種宴會,那些衣服什么的不都要買么,人家請吃飯什么的,不得請回來么。

  而且他幾個月一直都是住在五星級酒店的豪華套房里的,這幾個月下來,價格也是非常高的。

  之前請吃飯就更不用說了,一頓下來,都是幾萬幾萬的,一次吃得最多的時候,還吃掉了七萬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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