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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真假千金(十一)

  李雨氣悶:“我一直就只有你這個沒良心的男人,孩子生下來了,哼。”

  汪淵眼神閃了閃:“阿雨,可真是苦了你了,你又沒學歷,孤身一人在這春市,你是怎么生下孩子的?”

  李雨哼了一聲:“也是碰到了好心人,我在李高官的家中做保姆,他們對我很好,孩子也順利生了下來。”

  “那我們的孩子呢?我怎么看家中就只有你一人?”

  “她在餐館里做事,今天他們老板請客,沒回來。”

  “那我們再來一次。”汪淵痞笑道。

  “死鬼。”

  一開始,李雨并沒有告訴汪淵,李書凝不是她的孩子。

  汪淵雖然渣,可是這么多年來,一直沒有孩子,對自己唯一的孩子,還是帶著些許的心疼的。

  自然,李青嵐知道自己多了一個父親,而且這個父親對她還不錯的時候,心里還莫名覺得有一些幸福。

  如果一直這樣就好了。

  只是好景不長。

  那李雨根本就不是人,看到汪淵對李青嵐好,心里還吃起了醋來,就直接告訴了汪淵,自己把孩子給換了的事兒。

  汪淵大喜,這幾年來他一直在外奔波,說實話也累了,也想定下來了。只是他也沒什么大本事,除了坑蒙拐騙,啥也不會。

  如今聽到老情人說自己的女兒居然成了高官的女兒,實在是太過震驚了。

  原本他聽到李雨居然給李高官當保姆時,心里就有些鬼心思了,如今更是抱著李雨親了好幾口。

  看李雨給他看的照片,他的女兒居然那般漂亮,聽說還很聰明,不愧是他的女兒呀。

  不過如此一來,汪淵對李青嵐便有些冷淡了,有時候還時不時指使她做事兒。

  李青嵐一時之間還反應不過來,待她想明白時,背地里狠狠的哭了一趟。

  她實在是想不明白,為什么她的命運如此多舛,為什么她的父母對她如此冷酷無情。

  從那日起,李青嵐能把心思全部放在了餐館里頭,期待著能夠再次看到曾斌,那個男子,成了她唯一的一縷陽光。她期待著再次與他見面。

  然而以曾斌的敏銳,早已察覺李青嵐在偷偷盯著他,老早決定不再來了。

  自然李青嵐就見不到曾斌了。

  李青嵐整個人都變得懨懨的。

  和劇情里一樣,李書凝回到春市后,汪淵便找上了李妞妞。

  并且聲情并茂的告訴她,他和李雨才是她的親生父母。

  其實李妞妞知道,李雨和汪淵背后并沒有什么政敵在指使,但是她也不能和李穹他們說沒有,他們那般認為也是最好的,有些事情,她可不想讓李雨就那般輕松的就結束的,所以才會將錯就錯。

  看到汪淵猥瑣的樣子,李妞妞不動聲色,只是看著汪淵,汪淵卻認為李妞妞只是沒法接受這個現實罷了。

  離開前,汪淵向李妞妞索要了電話號碼。

  之后隔三岔五的,汪淵便會給李妞妞打電話,說自己和李雨過的多可憐,年紀這么大了,還沒處可去什么的,又沒本錢。

  話里話外,就是向李妞妞索要錢財。

  李妞妞早已把情況和李穹他們說了,沒多久,李穹就安排人給汪淵打了十萬塊錢。

  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李妞妞每次都會滿足他。

  慢慢的,汪淵的心就變大了,和劇情里的一般,他想讓李妞妞利用李穹的身份,幫他做事。

  而此時,汪淵和李雨的社會關系和背景被查的一清二楚了。

  之前汪淵一直沒有出現,雖然李穹他們睡夢中有看到這個男人,但是這些年來也沒有查到他。

  之前一直在查當年和李雨私奔的男人,可是一直都沒有消息,汪淵這個人,坑蒙拐騙多了,自然事事留一手,便是姓名,都不是真實的。

  汪淵的名字,確實有存在,但也只是他眾多化名中的一個罷了。

  汪淵出現后,通過一段時間的查實,才發現這個人真的是臟透了。

  查清楚后,才發現什么政敵什么的,都只是假想罷了。

  李穹都氣壞了。

  他們隱忍了這么多年,就是不想打草驚蛇,才會讓李雨那般惡心他們這么多年。

  誰知道到頭來,他們居然膽大包天,真的只是純粹的把他們的孩子換了,然后利用這事,還把李穹給拉下馬來,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

  也實在是可氣。

  如此,李穹也沒必要再留手了。

  先是李雨和李穹被抓了。

  控告他們的罪名,是拐帶孩子和敲詐。

  李家先是提供了當年的兩份親子鑒定文書,然后把這些年來李雨的所作所為也一一列了出來。

  張敏蓉沉痛的訴說著,原本是看著李雨一個女人撫養孩子不容易,他們發覺不對后,才想悄悄換回孩子,想著李雨能不能回頭。

  沒曾想,李雨越來越過分,甚至她的姘頭,以李雨之便,拿了李家好多錢。

  原來李雨這么多年在李家,平時工作確實還是比較盡心的,而李家的一些采購,都是李雨負責的。

  卡里頭一共有六十萬的錢,當然,這些錢的來處,張敏蓉也提供了。

  因為前段時間李書凝的房間進行重新裝修,加上弄琴房,便準備了一些錢。

  只是李書凝去旅游了,想著過段時間還有可能會離開春市,便暫時沒有動工。

  但是錢已經在卡里了。

  而李雨和汪淵卻趁機把錢轉走了。

  李家也提供了這些年來汪淵做的種種壞事。

  什么把高齡老人的養老錢給騙了啦,把學生的讀書錢給騙了啦各種。

  汪淵直接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另外賠償拿走的六十萬的錢。

  李雨也被判了刑,她的種種行為,激起了陪審團的憤怒,他們都是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這樣的行為,讓他們實在難以接受,尤其是換了孩子后,她對待那個被她換了,原本可以好好生活的孩子那般殘忍,實在是太過分了。

  這樣的人,還有良心可言?還有她伙同汪淵把錢挪走,最后,她被判了八年的有期徒刑。

  李雨被抓后,就一直沒回過神來。

  不過是換了下孩子,怎么就會被判刑呢李書凝不都好好的么?還有,什么錢?為什么她都不知道?

  她覺得整個控訴都有些聽不明白。

  什么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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