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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不識貨的黑人

  兩個一米八幾的黑人,帶著蒙面帽子,手里拿著槍,最常見的搶劫犯裝扮。

  什么叫常見?

  意思就是說這是標準配置,也是經常見到的黑人搶劫配置,沈建南對于這種事一點都不陌生,一點都不。

  曾經,他的天幕投資在華爾街時,經常會在工作之余到紐約市中心找一些樂子消遣。

  那時候,他初到美國不久,加上長期習慣了國內的環境,也就沒雇傭保鏢。結果......在皇后區,被一名獨行俠黑人,拿槍搶過。在紐約地鐵站附近被六名黑人圍在一起持刀搶過,又一次帶著兩名金發女郎到開車到外面去玩,在車里就被人拿著槍搶了。

  累計,在紐約呆了兩年,愣是被搶劫過三次。

  第一次被打劫,沈建南差點被嚇尿,面對著烏黑黑的槍口,由于比較怕死,這廝連語言上的反抗都從來沒做過,乖乖把兜里的手機錢包一一上交,樣樣不落,甚至連錢包里的卡都沒顧上討價還價一下。

  在哪名黑人獨行俠要求下,一次被搶走了八千美元,一臺華為p40,一件阿尼瑪西裝外套,一雙朗丹澤皮鞋,還有一只百達翡麗手表。

  第二次被打劫,這廝同樣沒有做過任何反抗,老老實實把手機錢包一律上交,但腿沒有再發抖,最后一番討價還價,保留了身上的西服和鞋子,沒有再光著腳。

  第三次被人打劫,這廝膽子就肥了很多,從車里抓出一把美元甩出去,等那兩位開大黃蜂的黑人兄弟走了,又和那兩名金發女郎在車里繼續起被打斷的工作,并且更加威猛。

  什么事情都是可以找到經驗的,被打劫的次數多了,沈建南也就找到了經驗。

  劫犯也是人,在能不開槍就拿到錢的情況下,沒誰是想開槍的,畢竟前者比后者收到的法律制裁要少得多,其次,生物對于生命基因里都有一種敬畏,如果有選擇或者不是神經病,只要不是拎著一大包現金招搖,那往往不會選擇殺人搶錢。

  當然,劫匪既然敢搶劫,那么說明他們腦子里有些東西還是異于常人的。

  對于沒什么譜但是手里有槍的人,我們要把他當大爺一樣供起來,他說什么我們給什么,這樣才能避免對面被你氣壞從而擦槍走火。

  舉個例子,劫犯拿著槍要你錢,你說我爸是警察比劫匪還要更加兇悍,那么只會有一個結果,被人一槍爆頭干掉。

  正確的做法是,要什么就給他什么,要你手機,你給他,要扇你一巴掌,趕緊把臉貼過去,要讓你給他當馬騎,你就好好爬,累不趴下就一直爬。

  畢竟人家不開心了就可以要了你的小命,而比起活命,什么錢財自尊,都是小事。

  絕大部分劫犯都是拿完東西就跑的,面對這群大爺,只要別打擾人家的賺錢體驗,干凈利落交出全部身家,保住小命,比什么都強。

  想想看,買菜的大爺大媽在遇到討價還價的時候都會發火,人家冒著被抓的風險出來轉,還被人一直討價還價,肯定心里很不爽,所以,盡可能,別冒著挨槍子的風險去和人家討價還價,大爺大媽發火,還會拿菜砸人,何況這幫手里有家伙的。

  兩個黑哥哥很默契,一人拿著一把槍,烏黑黑的槍口全部指著沈建南的腦袋,還一唱一和大喊著,至于宋曉丹,只有一米五五的身高又是女人,被兩人自動忽略。

  這是慣犯,從兩人的配合中,沈建南第一時間就做出了判斷,不過這兩個家伙也沒有殺人的打算,手里的保險還在帶著。唐敦厚一行人都拿東西上樓了,下來肯定需要一點時間,還有宋曉丹在,最好是拖延一下時間,等這幫家伙搶完錢見色起意可就不妙了。

  趴下,也是肯定不能趴下的,那樣就會將現在不被當做威脅的宋曉丹變成劫匪的注意力。

  面對著烏黑攝魂的槍口,沈建南瞬間做出了選擇,他緩緩伸開雙臂示意自己沒有攜帶武器也沒想反抗,并且大喊著。

  “OK!OK!你們想搶錢,我全部給你們,但請你們不要傷害我們。看到我手腕上這只手表沒有,雖然是高仿品,但價值五千美元,你們需要么。”

  五千美元,對于沈建南來說只是一個數字,但對于兩名來打劫的黑人兄弟來說,無疑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本杰明·納姆迪·阿齊克韋和雅庫布·戈翁,分別來自尼爾利亞和安哥拉,由于他們所在的國家長期戰亂,才從非洲來到美洲,希望可以生活下去。

  美國人非常歧視黑人,雖然有了合法的美國居留證,但那些該死的資本家,總是只給他們最廉價的工作,剝奪他們的自由和權利,壓榨他們的勞動價值。他們只能做一些工地上的工作,或者碼頭上的苦力。

  搬磚,挖沙,甚至是抗包。

  上帝可見,這些工作哪里是人干的,辛苦的要死,只有最微薄的收入,而且還要被人約束。

  那些該死的白人,每天西裝革履卻有著花不完的錢,就連那些沒什么用的黃種人,也比自己過得好。

  一次偶然機會,本杰明·納姆迪·阿齊克韋和雅庫布·戈翁相遇,彼此訴說著來到美國的悲慘遭遇,也許是同病相憐,也許是英雄惜英雄,兩人一合計,想到了一條發財的路子。

  搶劫!

  每天出去工作,要搬很多磚塊,薪水卻只有五十美元,只要一天搶到一百美元,就比搬磚要劃算的多。

  但搶劫,是有風險的。

  白人在美國的地位很高,搶劫他們,遇到警察很可能會被一槍爆頭,但搶劫黃種人就沒什么風險了,這些家伙體格弱小,沒什么反抗能力,而且警察也不會幫他們,并且,他們還總是喜歡攜帶現金而不是信用卡。

  搶劫,同樣是能搶劫出經驗的。

  金燦燦的顏色,還有綠汪汪的翡翠色,雅庫布·戈翁眼睛被映照的又綠又明亮。

  高仿品,五千美元,從色澤上看,至少可以再賣兩千美元。

  這是一筆大生意。

  “我們要,取下來給我們。”

  沈建南放下胳膊,滿臉恐懼,慌慌張張取著手腕上的手表,但因為緊張和害怕,手哆嗦的沒完,一直解不開手上的卡扣,急的使勁往下拽著,甚至因為用力過猛身體不協調,帶的整個人都側移了幾步。

  英俊的臉上寫滿了惶恐,哆嗦著的雙腿和胳膊,還有幾乎要哭出來的樣子,惹得本杰明·納姆迪·阿齊克韋和雅庫布·戈翁不由狂笑起來。

  有一次他們搶劫一個超市,開超市的白人老太太發飆,給了他們一人一耳光。

  可是每次搶劫黃種人的時候,這些人就會特別恐懼,根本不敢反抗,甚至,還有人被嚇的尿了褲子。

  但兩人沒注意到,他們視線里的兩人,無聲無息成了一個人。

  “哈哈!”

  “真是垃圾一樣的東西。”

  “膽小鬼!”

  “嘿。小子,放松一點。只要把所有值錢的東西給我們,我們不會傷害你的。”

  “除了這只手表,把你的錢包也拿出來。”

  本杰明·納姆迪·阿齊克韋和雅庫布·戈翁拿著槍,繼續威脅著,但兩人拿著槍的手,已經沒有了之前的穩定,而是隨意在上下晃著。

  不過,沈建南依然沒什么反抗的想法,老老實實將手上的手表摘了下來,遞了過去。

  純金的表鏈,在四周燈光照射下,反射著柔和的金色光芒,翠綠的翡翠不經意劃過一絲晶瑩之色。

  入手,沉甸甸,很有分量。

  雅庫布·戈翁拿著手里的手表,不禁有一種錯覺,他手里的手表,簡直跟真的一樣。

  “伙計,這高仿品做的簡直太逼真了。”

  打量把玩了一下手里的手表,雅庫布·戈翁將手表遞給了自己的搭檔。

  本杰明·納姆迪·阿齊克韋接過看了看,也是同樣的感覺,沉甸甸的感覺和那柔和的色澤,太像真的了。

  “我覺得。這至少可以賣三千美元。”

  兩人交換了一個眼神,立馬又想起了正事,雅庫布·戈翁拿著槍,朝著沈建南比劃了一下。

  “還有錢包。把你的錢包拿出來。”

  沈建南一言不發,哆哆嗦嗦摸出錢包,因為太過緊張,錢包一下子掉到了地上。鼓囊囊的錢包一下子摔開了,因為太鼓,露出了厚厚一沓花花綠綠的鈔票。

  錢,全是錢。

  錢包剛掉到地上,雅庫布·戈翁和本杰明·納姆迪·阿齊克韋兩人齊齊彎腰去撿。

  太多錢了,就從那露出的一層來看,怕是得有大幾千甚至上萬美元。

  “嘿。兄弟,這是我的。手表歸你。”

  “NO。手表歸你,錢包歸我。”

  錢,總是有著神奇的魔力。

  全是百元大鈔,這么一包錢,一萬美元肯定是有的。兩名劫匪同時抓著錢包,打開一看,立馬爭吵起來。

  對此,沈建南也不知道該不該發表意見,趁著兩人分神的空檔,背過手,抓在宋曉丹的手上握了握。

  宋曉丹早已淚流滿面,在沈建南不動聲色將她擋住的時候,淚水就像是斷線的珠子,無聲從她臉上流了下來。那高大的身軀,將她遮擋在了最安全的位置,像是一座巍峨高山,將一切危險全部擋在了外面。

  被沈建南抓著,宋曉丹忘記了還處于危險之內,輕輕將胸口緊緊貼在了他的背后。

  “對不起。建南。”

  宋曉丹小聲低喃著,剛才在看到槍的時候,她被嚇壞了,腦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該做什么反應,直到沈建南站在了她的面前,她才明白到底發生了什么。

  沈建南沒有說話,只是用力握了握宋曉丹的手,他可以清晰感覺到,手中的柔荑冰涼一片,簡直就跟快凍僵一樣,面對著這種危險,沒有被嚇到直接坐到地上,已經算是很好的了。

  “兄弟,我們可以等會回去再討論分賬。現在,我們工作,OK?”

  “OK?不過我建議,有我來保管錢包,你來保管手表,還有什么值錢的東西,就有你繼續保管。”

  “好吧!”

  終于,兩個劫匪達成了協議,直到這時,他們才又想起肥羊。

  再看向沈建南,兩人的眼神就變了,一萬多美元現金,一只價值五千美元的手表,簡直就是移動的銀行啊。

  “嘿。伙計,把你身上其他值錢的東西都拿出來。”

  “快點。”

  這一次,沈建南就沒有再就翻了,看著兩人背后,笑著打趣起來。

  “我身上這件西裝,大概值個兩千美元,你們要不要?”

  衣服?

  兩千美元的衣服?

  被沈建南一提醒,兩名劫匪定睛一看,怪怪個隆咚,可不是么,烏黑發亮的料子,一看就是值錢貨。

  “把衣服脫下來。”

  “還有你的皮鞋,我們也要。”

  “這個,我建議你們看一下背后。”

  “小子,別耍花樣,小心我們斃了你。”

  沈建南聳聳肩,什么都沒說,一幅你隨意的樣子。

  囂張!

  太特么囂張了。

  “小子。你是不是想死,我們有槍,現在我們是在搶......”

  本杰明·納姆迪·阿齊克韋的怒吼戛然而止,他清晰感覺到,一個堅硬的物體,無聲頂在了他的后腦勺上。

  至于雅庫布·戈翁,同樣一言不發,豆大的汗珠從油光滿面的額頭流了下來,在搭檔怒吼的時候,他已經感覺到有一樣堅硬冰冷的東西,頂在了他光潔干凈程亮的后腦上。

  一定是槍!

  再看看沈建南的反應,兩人哪里還不知道頂著自己后腦勺的東西是槍,更可怕的是,他們甚至不知道對方是怎么到他們背后的。

  “把手舉高,然后跪下,不要讓我到你們有一丁點的反抗,否則,我會讓你們的腦袋直接開花。”

  冰冷的聲音從背后傳來,猶如魔鬼一般,隱隱含著怒火和后怕。

  是唐敦厚。

  他怎么也沒想到,自己就離開了十分鐘時間,老板就被人拿著槍指著了腦袋,如果真有什么萬一.....他就是百死莫辭。

  咯噔!保險栓打開的聲音,就像是死神的怒吼,讓人心生恐懼。

  按照聯邦法律規定,在遭受危險時自衛反擊,任何后果都不用承擔懲罰。但只要他們放棄反抗,那最多就是毆打一頓,總比丟了性命好。

  打劫,就要有打劫的覺悟。

  撲通兩聲。

  阿齊克韋和戈翁舉著雙手,很干脆跪在了地上,兩人有一種動物的直覺,如果他們有任何反抗,那么,后腦勺一定會真的開花。

  “現在,把你們拿著的槍慢慢松開,慢一點,如果你們想試試我的子彈快,還是你們拉保險的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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