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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 我該先縫尸(1)

  衙役速速清洗灑掃了門外,不管那扶著門框癱軟在地的文官,紛紛避去遠處了。老仵作在堂上等著填尸單,卻避無可避,只得強忍著。而堂上正強忍著的還有元相國和林孟。

  百官不敢看的可以不看,元相國身為百官之首,卻要端著相國威儀,即便不看,也不能露出怯意,哪怕胸中翻攪,極欲作嘔,也要在人前強忍著。

  林孟只覺得自己倒霉,身為刑曹尚書,今日坐在這大堂高處,視野最佳,不想看就只能以手扶額,以袖遮著視線。

  但看不見,卻能聽得見。

  只聽暮青道:“死者的臟器還算新鮮,組織看起來挺正常。”

  此言一出,文官袖口一抖,武官紛紛側目。

  新鮮…

  這什么詞兒!

  林孟以手扶額,聽聞這話一栽,險些磕在桌上。這一栽,他眼前沒了遮擋,不經意間瞄見堂下景象,驚得倒吸一口氣!

  只見暮青這會兒將尸體的胸肋都拿開了,五臟直入眼簾,景象觸目驚心。更驚心的是暮青的舉動,她將手伸向死者的心,小刀割了幾下,一顆心就被她取下拿在了手上。

  林孟驚得眼神發直,驚到極致,人已傻愣般忘了轉開目光,桌案下腿腳發顫,顫得椅子砰砰響。

  元相國聽見這聲響,皺眉瞪向林孟,見他眼神直勾勾的,似驚懼已極,便不由忍不住瞥了暮青一眼。一看之下,手一抖,手中茶盞啪一聲碎在了地上!

  偏堂簾內,步惜歡低頭沉沉笑起,那笑聲低沉,讓人想起夜風吹過湖心,漣漪動人,又想起春風拂過柳枝,纏纏綿綿。

  但此情此景——大堂上一具被開膛破肚剔肉除骨的死尸,一名手拿人心的少年,再聽著簾后傳來的低笑聲,百官的臉色真稱得上是豐富多彩,只覺這情形詭異得讓人毛發直豎。

  今兒是得罪了哪路神仙,要在這刑曹大堂上遭這等罪!

  這少年十日沒上朝,一來就行如此驚世駭俗之舉,還不如天天都上朝!

  暮青拿著那人心瞧了會兒,挑了把尖頭的刀在那心臟上切了個十字刀,隨后道:“拿鑷子來。”

  哪有人敢動?

  元修轉身便往外走,走到門口回頭問那老仵作,“何處找鑷子?”

  那老仵作顫巍巍的,筆都拿不穩了,聲音更顫,“前前前、前堂…偏院雜房。”

  話沒說完,元修便往前院去了,他耳力甚佳,邊走邊就聽見了后頭說偏院雜房,于是去了前院,尋了個衙役到雜房取了鑷子,來回也就一會兒工夫,鑷子交給暮青后,只見她轉了個身,將手中心臟對準了院外的光亮,拿鑷子伸進了那切出的十字刀口里。

  元修凝眸屏息,只見暮青的手一頓,似鑷住了什么,隨后慢慢將鑷子拿了出來!

  只見那鑷子夾著一根長針,針有兩寸長,粗比大號的繡花針。

  暮青一笑,“嗯,死因找到了。”

  死因?

  一聽這話,那些一直沒敢看驗尸過程的文官紛紛望來,一見地上尸體的慘象,有幾人兩眼一翻,咚咚暈倒在地,也有些人看見暮青手里拿著的鑷子上的長針,被這景象驚得轉移了注意力,一時忘記了地上被剖的尸體和暮青手中還拿著顆人心的恐怖景象。

  “人是被這長針射入心脈而死?”元修問,針是常見的江湖暗器,高手飛針殺人并不難。

  “是的,這針就是兇器。”暮青一手舉著鑷子,一手將心臟還了回去。

“你怎知這心里有根針?”元修不解,剛才她驗尸,他眼都沒眨過,全程他看得清楚,記得也清楚。她將胸腹剖開后,沒有動其他臟器,毫不猶豫地將心拿了出來,且十字刀一切下去,這根針就找到了,這說明她早就知道人是被飛針所殺!仟仟尛哾  可她是怎么知道的?

  “還記得在西北大將軍府里驗尸那回,我說過什么嗎?尸骨會說話,世間有天理,天理昭彰,永不磨滅!”暮青放下鑷子和長針,將死者所穿的衣袍拿了起來。那衣袍是件白色的中衣,她將那中衣一展,道,“世上沒有完美的罪案,只要認真聽,總能聽懂死者的喃喃細語。這個人,他的尸體說他是猝死,但他用他的衣袍告訴了我,他是被人所害。”

  暮青將那件中衣對著院外的光,問:“看見什么了嗎?”

  元修皺眉細瞧,見暮青眸若星子,指向那衣衫上的一個小黑點兒,“這是血,針入肉后,出的血沾在了衣衫上,干了之后留下的。”

  元修目光一變!

  暮青將那衣衫往尸體上一搭,指著那血點兒,未說話,意已明!

  那血點兒,正在心口處!

  那白衫搭在尸體上,把那開膛破肚的慘象遮了,百官這才敢凝神細瞧。

  只見衣衫心口處的血點比紅豆粒小得多,眼稍花些的都瞧不太清楚,真不知這血點兒是如何被注意到的。

  “拿塊白布來。”暮青對堂外的衙役道,那衙役不知她要白布何用,但還是從命行事了。半晌后,衙役捧了塊布回來,暮青將白衫拿起,把剛要來的白布蓋在了尸體上。

  這白衫是重要的物證,她不想開膛破肚的尸體弄臟物證,因此只能要塊新布蓋著尸體。她接下來要說案,可不想百官避著尸體不看,所以只好要塊布來把開膛之處蓋住。

  “證據往往在細微處!”暮青將尸體蓋住后,便將那白衫展開,看著那血點兒道,“驗尸不是只驗尸體,死者的衣物及隨身攜帶之物上都可能有破案的證據。我數日前去義莊驗尸,為死者寬衣時就看見這血點兒了。當時人已死了六七個時辰,胸前密布尸斑,顏色紫紅,正巧遮了胸口處細如針孔的傷痕,因此很難驗出,但衣衫上仍然留下了罪證,只要心細,不難發現。”

  心細,這話說得容易。

  這少年膽大,大到敢剖尸取心,但也心細,細到連衣衫上針眼兒般的血點兒都能發現。

  如此膽大心細者,世間能有幾人?

  元修總算是知道暮青今日為何非要剖尸了,人被飛針所殺,針在心內,不剖尸取心便難見真相。如果她一開始便向百官指出這衣衫上的血點兒,告訴他們奉縣知縣的心里扎著根針,想必他們定不將這血點兒當回事,到時人人質疑,你一言我一語,還不知要吵吵到何時。她不提證據,先取兇器,百官見了那針,回頭再看那衣衫上的證據便會啞口無言了。

  二十兩銀子少是少了點,但放到現代也是八千到一萬塊。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兩銀子,一名百夫長每個月三兩銀子。

  也許他會收吧。

  另外,秦虎還準備給李孝坤畫一張大餅,畢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錢。

  現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過今夜了。

  “小侯爺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餓,手腳都凍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說道。

  “小安子,小安子,堅持住,堅持住,你不能呆著,起來跑,只有這樣才能活。”

  其實秦虎自己也夠嗆了,雖然他前生是特種戰士,可這副身體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堅韌不拔的精神。

  “慢著!”

  秦虎目光猶如寒星,突然低聲喊出來,剛剛距離營寨十幾米處出現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聲音,引起了他的警覺。

  憑著一名特種偵察兵的職業嗅覺,他覺得那是敵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猶豫,萬一他要是看錯了怎么辦?要知道,他現在的身體狀況,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別。

  萬一誤報引起了夜驚或者營嘯,給人抓住把柄,那就會被名正言順的殺掉。

  “小安子,把弓箭遞給我。”

  秦虎匍匐在車轅下面,低聲的說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話,嚇的他差點跳起來。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這個時代居然沒有弓箭?

  秦虎左右環顧,發現車輪下面放著一根頂端削尖了的木棍,兩米長,手柄處很粗,越往上越細。

  越看越像是一種武器。

  木槍,這可是炮灰兵的標志性建筑啊。

  “靠近點,再靠近點…”幾個呼吸之后,秦虎已經確定了自己沒有看錯。

  對方可能是敵人的偵察兵,放在這年代叫做斥候,他們正試圖進入營寨,進行偵查。

  當然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順便投個毒,放個火,或者執行個斬首行動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直到此時,他突然跳起來,把木槍當做標槍投擲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鎧甲的,因為行動不便,所以這一槍,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著秦虎提起屬于秦安的木槍,跳出車轅,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為了情報的可靠性,斥候之間要求相互監視,不允許單獨行動,所以最少是兩名。

  沒有幾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撲倒在地上。

  而后拿著木槍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聲脆響,那人的腦袋低垂了下來。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點虛脫,躺在地上大口喘氣,這副身體實在是太虛弱了。

  就說剛剛扭斷敵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雙手就行,可剛才他還要借助木槍的力量。

  “秦安,過來,幫我搜身。”

  秦虎熟悉戰場規則,他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把這兩個家伙身上所有的戰利品收起來。

  “兩把匕首,兩把橫刀,水準儀,七八兩碎銀子,兩個糧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壺,兩套棉衣,兩個鍋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東西,你有救了…”

  秦虎顫抖著從糧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進秦安的嘴里,而后給他灌水,又把繳獲的棉衣給他穿上。

  天還沒亮,秦虎趕在換班的哨兵沒來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腦袋,拎著走進了什長的營寨,把昨天的事情稟報了一遍。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別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現在身處何種環境。

  “一顆人頭三十兩銀子,你小子發財了。”

  什長名叫高達,是個身高馬大,體型健壯,長著絡腮胡子的壯漢。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繳獲的戰利品,以及兩具尸體。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滿了羨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發財,是大家發財,這是咱們十個人一起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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