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一家似乎都喜歡嚇人。”蘭疏影若有所思,“可是為什么沒見到你女兒呢?”
“啊呀!”小杰米吃了個爆炒栗子,眼淚汪汪。
“小混蛋,誰讓你跟陌生人亂說話!”湯米大叔譴責兒子。
“我才沒有提到姐姐!”
蘭疏影微微張著嘴,一副沒懂發生了什么情況、不知所措的樣子。
第二下。
嘭!更急促。
第三下。
她默默看著熊孩子又挨了兩下。
湯米大叔應該不會再揍他了,蘭疏影略有點遺憾。
她一臉剛反應過來的樣子,擋在小孩前面著急地開口道:“不,你誤會了!這事跟小杰米無關,他是個可愛又乖巧的孩子。”
可愛是指他的長相,白白嫩嫩小天使,跟他父母完全不是一個畫風的。
乖巧是因為剛才這孩子愿意帶她來閱讀室。
但是改不掉一個事實:他是個熊孩子,還有點欠揍。
想想看,她要是今天沒買那把雨傘,就不好躲開他惡作劇噴過來的那口血漿!
蘭疏影默默記了個仇,然后悄無聲息地報了。
所以,看到熊孩子被管教的樣子,她心里挺舒坦的。
蘭疏影正色道:“事實是,我進來之前注意到門口的畫,四個彩色小人。見到你們一家三口之后,我忍不住猜測小杰米應該還有位姐姐——對應墻上那個穿裙子的小人。”
湯米大叔挑挑眉毛,接受了這個解釋。
因為剛才他冤枉了小杰米,憤怒的小孩在他屁股上狠揪一把!
肥肉亂顫,不過這個酒桶可能沒感覺到疼痛,他表情平淡地撓撓頭。
“哦,我的女兒愛莎,她確實讓我很頭疼…不過你要怎么幫我?難道要用你口袋里的槍一下崩了她愛的那個痞子?…哈哈!那么唐納警長就會像瘋狗一樣成天攆在你屁股后面,到時候,我這間破旅館可保不住你。”
這是一條暗示性很強的訴求。
晚可以留宿。
從我的旅館滾蛋!”
啊,好一個無情的酒桶大叔。
蘭疏影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毫不意外地,她在他眼里讀出了鼓勵的味道。
但是她沒接這句話,而是平靜地說:“女人更了解女人,如果你愿意透露更多消息的話,我認為事情或許會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哼,膽小鬼。”
蘭疏影聽見了,不在意地笑了笑。
她對這座城市不夠了解,樓上還有五個想要她命的家伙。
這種情況下,讓她去殺一個不相干的原住民?她又不是傻子。
“可以,坐下談吧。”酒桶形狀的男人不甘心地坐了回去,拍拍地面。
湯米大叔的家庭關系很簡單。
沒有長輩和親戚,是個獨立的四口之家。
他在這里開旅館已經有二十年了。
去年,一個姓氏為利弗的家庭遷入格林市,他們家有個十八歲的兒子,高大健美,精通多種樂器,還跟幾個痞子一起搞了個樂隊。
很多姑娘都對他們傾心。
其中就包括愛莎。
她認為利弗是她這輩子見過最英俊的小伙子。
愛莎瘋狂地暗戀他。
這個姑娘熱情又大膽,她頻頻出擊,并且很幸運,過關斬將,壓倒了其他姑娘,最終得到利弗的回應。
她成了他的正牌女友。
從三個月前開始,這兩個年輕人幾乎每天都約會,小日子過得蜜里調油。
蘭疏影漸漸聽明白了。
女兒是爸爸的小棉襖,女婿呢,是竄進菜園子偷啃了大白菜的豬。
這個利弗啊,他比一般的豬厲害多了。
在愛莎的窮追不舍下,他終于矜持地接受了少女的示愛,徹底拐走少女的芳心,雖然他給她安了個女友的名頭,但是獵艷的本性難移,背地里跟很多女孩牽牽扯扯。
兩人該做的不該做的都有了,可他只玩不娶,對愛莎也不算上心。
戀愛期間,他不但沒避著湯米大叔,還數次故意被他看見,用愛莎對他的迷戀向湯米大叔示威。
蘭疏影想到湯米一家的種種怪異,只想對利弗說一句:
我敬你是條漢子。
湯米大叔看利弗不順眼。
愛莎越跟他念叨利弗的好,他就越煩那個金發猴子,忍到現在,已經是他的極限了。
今早,他起床之后又看到愛莎樂顛顛地去找利弗約會。
更可怕的是!
愛莎出門前喝了幾口牛奶,然后她吐了!!!
湯米大叔很暴躁。
他不知道愛莎這是什么情況,到底是腸胃炎還是懷孕?
哦,這種事就交給醫院去鑒定吧!
總之他現在恨不得把利弗那混蛋斃了!
在他描述的過程中,蘭疏影察覺到火山一樣高漲、隨時可能噴發的怨憤。
正合了那句話:父愛如山…崩地裂。
她擦擦額角,確認道:“利弗是個花花公子,到處撩妹?”
“是的,只要長相過得去又足夠主動,他從來不會拒絕!根據我的調查,他之所以那么久才接受愛莎,是因為他跟朋友打賭想看愛莎能堅持多久!哼,那個混賬小子,我親眼看見他抱著別人,可是愛莎不相信,她非要眼見為實!”
湯米大叔語速飛快,揮舞著拳頭:“要不是怕愛莎恨我一輩子,我早就把他揍死了!”
這里,算是解答了蘭疏影的一個疑惑。
她在這里不能使用鬼瞳,不過,對其他人的實力,她大致是有感應的。
現在她有巨力的被動,三倍力量加持,可她還是覺得自己可能會輸。
對,輸給眼前這個看似臃腫無用的大叔。
認真思考一下游戲第一關的設定:
系統著意安排玩家們在這里打一架,目的應該是淘汰掉搶不到房間的兩個人。
這首先能說明一點:在冒險者之家,可以無視外面的法律條文。打架,見血,甚至是鬧出人命,這里都可以擺平。
湯米大叔的原話可以這樣理解:如果你掃尾不干凈導致唐納警長找上門來,我絕對不會護著你。
至于,假設是他自己打死了利弗,他擔心的不是唐納警長上門,而是女兒愛莎會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