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總裁哥哥這款游戲,在網文圈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不是什么大事兒,但誰讓大家都有一顆愛八卦的心呢。
不只是網文圈,就連游戲圈和很多吃瓜群眾也都在關注。
主要是內容太有意思了。
游戲算不上多好玩,但畢竟是新類型,而且還是跟田陌云有關的游戲,簡直是自帶流量。
在運營團隊的努力蹭熱度之下,我的總裁哥哥下載量漲的飛速,知名度也在迅速擴大。
雖然很遺憾沒能上熱搜,但運營反饋的效果還是相當不錯的。
可以說是小范圍火爆吧。
像是很多女孩子就對這種游戲感興趣,在游玩的同時,也會去關注這款游戲的原著,進而帶動原著訂閱激增。
僅僅10天的時間 我的總裁哥哥下載量突破50萬,營收超過2500萬,堪稱奇跡。
這數據遠超過運營團隊的預期。
“現在回本了嗎?”
田雯雯在飛信上詢問運營團隊。
運營團隊:“…”
這款游戲的開發成本和推廣資金,都是按照小游戲進行配置的,所以總成本并不算高,兩百萬左右吧。
現在…
幾乎是暴利!
“就跟她說回本了,盈利還行,別說準確數據了。”
蘇瓊搖搖頭:“要是跟她說這款游戲凈賺了上千萬,她肯定以為自己寫的多好…容易飄。”
“好的。”
負責人點點頭。
蘇瓊對于這款游戲的銷量也感到非常疑惑,但在詢問過周云騰之后,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公眾人物的自然引流!
就跟大明星代言某個品牌,能提升品牌價值和知名度是一樣的道理。
我的總裁哥哥這款游戲,雖說并沒有找明星代言,但…對于網上玩游戲的年輕人來說,田陌云的名字可比大明星管用多了。
這款游戲主要劇情,就是一個中二少女跟田陌云的互動。
光是這么簡單的一句話,就能讓無數玩家感到好奇,然后紛紛購買下載體驗。
而憑借著出彩的劇情設計,以及新類型帶來的新鮮感,第一批玩家們基本都覺得49元物有所值。
因此,他們就會將游戲推薦給別人去游玩。
正是靠著噱頭引流和口碑效應,才使得我的總裁哥哥這款游戲一炮而紅,成為2月份的大新聞之一。
這款游戲能成功,甚至是火出圈,其實跟原著的關系并不是很大。
只是沿用原著的設定和靈感構思,再加上田陌云本身自帶的流量熱度,這一切的結合,才做出了成功的產品。
而如果去掉“田陌云”、“快樂游戲制作”、“新類型”這樣三個元素的話,這款游戲還能有多少利潤呢?
恐怕,能不能回本都難說。
也正是因此 蘇瓊并不想將這次的成功歸咎到原著上面,避免給田雯雯帶來“自己又行了”的錯覺。
我的總裁哥哥端游營收近3000萬。
而手游版呢?
定價4.9元,下載量20萬,營收100萬。
連端游版的收益零頭都不到。
很顯然,手游版同樣也受到了熱度影響,但因為質量、運營推廣、手游玩家體量等綜合元素,沒能火出圈。
當然,這并不算失敗。
手游版真的就只是隨便做做,成本估計連20萬都不到。
100萬營收,扣除各項成本和納稅,也能省下幾十萬了,不但回本,還能凈賺一點兒呢。
不過因為端游版的大火,早已經沒人關注這點利潤了。
我的總裁哥哥這款游戲的火爆,也讓其他網文作者網文平臺游戲公司都起了心思。
資本的目光,難得的朝著網文市場看過去。
他們都在想,既然我的雷霆集團總裁哥哥這本成績一般的網文都可以改編游戲,而且還能賺這么多,他們如果也去改編網文的話,是否也能大賺一筆呢?
網絡文學有了新的價值變現方式。
最開心的莫過于作者和網站,他們紛紛開始重視網文改編領域,然后想辦法與游戲公司聯系,尋求跨行合作的機會。
田雯雯也被驚動了!
不是她對這事兒多心動,而是有游戲公司通過讀者群號聯系到了她,想購買的游戲版權。
“游戲版權已經授權給快樂游戲了,授權期10年。”
田雯雯打字回復。
然而對方卻說,他們看重的不是我的雷霆集團總裁哥哥,而是新書我的哥哥是惡魔。
在游戲公司看來,這本質量、成績更好的新書,明顯比前作更有潛力。
“還真是慧眼識珠啊。”
田雯雯很開心,覺得自己總算是“熬出頭”了。
當然,她也沒傻乎乎的直接把游戲版權賣給對方,而是截圖發給田陌云,并附帶一句話:
“老哥你看,有人挖墻腳哎,您看…新書的版權是不是應該漲漲價?”
要好處不是重點,重點是炫耀。
田陌云簡單回復的幾句話,卻直接把她的得意打回原形。
他是這樣回復的:
“同人文涉嫌侵害公眾人物的利益、名譽、商譽等各項權益,應當限制寫作內容,且不得從事商業活動。”
“我的哥哥是惡魔涉嫌嚴重,未經過本人書面許可,所產生的任何利益都屬于違法所得。”
“如果通過出版、改編等途徑繼續盈利,且對當事人確實造成影響的話,當事人可通過起訴、報警等方式,來追訴創作人的責任。”
“同時,創作人也極有可能承擔合作方購買版權方的損失,并按照法律規定、合同規定進行巨額賠償。”
“而鑒于您曾主動發消息給當事人,且未經過同意,可視為惡意挑釁、知法犯法,法官有可能因此加重懲罰。”
“換句話說…”
“少女,你違法了。”
“并且在違法的路上越走越遠,馬上就要面臨千萬級的天價賠償了,您準備好了嗎?”
田雯雯整個人都懵了。
傻了!
徹底傻了!
她在創作的時候,還真沒考慮到這些。
現在聽田陌云提起,才突然意識到這樣寫是不行的。
怪不得,除了她以外,其他寫這種類型的都沒能簽約…
看來網站早就知道這樣做是違法的,所以直接禁止簽約,只是沒有明確公告而已。
“那我改編的那本書…”
田雯雯突然想到了什么,連忙打字詢問。
“已經對當事人造成了影響,雖然并沒有多少損失,但如果起訴的話,你仍然要賠償一大筆錢,而且不論還是游戲,都必須立即下架,并且需要你寫一封道歉信,公開發表。”
田陌云回復。
過了十幾秒,他又回了一條:“你上本書還好,不論原版還是游戲改編,在內容上并沒有直接損害當事人的名譽,但如果是我的哥哥是惡魔這本書的話,你將會面臨天價賠償,甚至…36個月吧,你懂。”
田雯雯:“???”
一想到自己竟然在違法,田雯雯整個人都不好了。
田陌云又回復:“你這兩本書我會安排,不會起訴你的,但你以后再寫的時候,麻煩多考慮一下我國的法律,如果你看不懂,也可以咨詢雷霆雜志社的法務團隊,那邊會給你提供切實可靠的建議和幫助…現在去把所有的邀約都拒絕吧。”
“…喔。”
田雯雯乖乖聽話。
在這種大是大非面前,她還是很懂事的。
田雯雯回復游戲公司:“不好意思,我沒打算賣游戲版權。”
之前聊天里,田陌云的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你寫的這些玩意兒,拿到快樂游戲去做改編就沒問題,要是敢賣給其他游戲公司…哼哼。
這明目張膽的威脅,將田雯雯之前的得意徹底土崩瓦解。
熬出頭了?
屁啊!
現在非但沒熬出頭,反而被對方管控的更嚴格了。
好氣啊,嚶嚶嚶。
游戲公司那邊卻還不死心:“是這樣的,我們愿意花150萬購買我的哥哥是惡魔的游戲版權,您看能不能再考慮一下?”
150萬!!!
田雯雯感覺自己要窒息了。
她不是沒見過錢。
甚至,這筆錢按稅后算的話,都不夠她隨便改裝一下跑車的。
但,這是自己憑本事換來的錢啊!
跟田陌云、蘇瓊給的生活費完全不是一回事啊!
可現在就這么黃了???
想到這里,她就感覺自己好難受好難受!
田雯雯深吸一口氣,雙手化作佛山無影手,快速敲擊鍵盤回復:
“對面大哥你是法盲吧?不知道同人文不能改編嗎?知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啊?”
“看來你是不知道呢,沒關系,我憐憫你可憐的法律常識,并且好心給你普及一下…”
她將田陌云說的話,以一種“鄙視土鱉”的口吻告訴對方。
然后,無比高冷的補充了一句:
“我是不會跟法盲談生意的,等你下次學好了法律再來找我談吧。”
一鍵發送!
趁著對方沒反應過來,直接拉黑名單、刪除好友。
好爽!
受傷的心得到了一絲撫慰!
緊接著 她突然又想到了什么,連忙把田陌云發的消息截圖沒截全部,然后發給蘇瓊。
“嫂子,他要起訴我,太可怕了,你一定要幫我啊。”
“你想想看,我寫,訂閱被他拿了抽成,改編還給他賺了錢,結果反手就要起訴我,這是人干的事兒嗎?”
“全世界只有嫂子最好了,嫂子一定要幫我說話呀,嚶嚶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