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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收割者”

  夜色已深,塔爾塔鎮上的路燈稀少且昏暗。常威躡在街邊房屋所形成的陰影里,照著自己家通往老約翰煉金店的方向追去。

  大約五分鐘后,他就發現了羅松溪的身影。

  羅松溪果然已經與鮑勃等人分開,在星夜之下,在小巷之中,雙手插在褲兜里,悠閑地慢慢往前走,嘴里還吹著某種不成調子的口哨。

  把自己當成什么了?為治安署提供線索,幫忙查案的四有青年?常威有些好笑地想著。

  雖然在登達爾旅館里,對方躲掉自己的一槍一刀,令他頗為意外,但他覺得這完完全全是這個小屁孩的運氣。

  武者的劃分和魔法師一樣,青銅、白銀、黃金、圣域、傳奇,如果青銅階是入門,白銀階已經是登堂入室了。

  武者的門檻雖然比魔法師要低,但一個白銀階的武者,即使放到荒原上茫茫的西風匪隊伍里,也已經是出類拔萃者,更遑論在這個小小的和平的鎮子里了。

  所以他覺得自己只要做好準備,整個小鎮沒人能攔住他的沖殺。

  武技可不是那么好練的,那個十幾歲的小屁孩,似乎反應敏捷,力量也不錯,但怎么能跟自己一個已經登堂入室的武者相比?

  常威這樣想著,腳步輕快起來,在并不明亮的星月之下,前方少年整個的后背都是明晃晃的目標。

  常威已經把薄背直刀拔在手里,他只是在觀察周圍的環境,他要這一擊盡量不能驚動鎮里其他的人,并給自己留出足夠的離開現場的時間。

  怎奈羅松溪雖然走得很慢,但是始終貼著旁邊房子的窗戶走。常威生怕在這里動手會驚動旁邊的住戶,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所以仍然按捺著心思,悄無聲息地跟在后面。

  其實小巷很短,前后就五六棟房子,羅松溪很快就走到巷口,然后他做了一個出人意料的動作。

  巷口有一根懸掛元素路燈的燈柱,羅松溪在燈珠邊停了下來,仍然背對著常威,掏出一把小刀,在燈柱上似乎要刻畫些什么。

  常威啞然失笑,鎮里頑皮的孩子總喜歡在燈柱上刻點什么,比如自己喜愛的女孩兒的名字,比如討厭的同學的名字,再寫上這人是豬。在他小時候,似乎也干過這些勾當。

  但對他來說,這是一個再好不過的機會。小屁孩就是小屁孩,就讓他死在這幼稚的動作下吧。

  他已經在距離羅松溪十米的范圍內,他提氣、屈腿、扭腰,動作一氣呵成,白銀階武者的力量在瞬間爆發出來,在剎那間令他擺脫了地心引力的束縛,由腿自肩,化為一道筆直的線條,閃電朝著羅松溪的后背飛來。

  手里的薄背直刀則已經高高舉起,作勢如雷霆般即將一刀劈落。

  他對這一刀非常滿意,他覺得沒人能夠擋住或躲開這一刀,至少在這座小鎮里。他甚至覺得自己有些可笑,對一個小屁孩居然動用了這么大的力量,似乎有些不值得。

  他哪里知道,上一個和他有相同想法的,是一個比他高到不知道哪里去的圣域階大魔法師,此時卻早已化成老約翰煉金店門前的一片灰燼。

  正當常威迎著勁風,陷入對自己巔峰一刀的陶醉之中時,他忽然看見羅松溪站的位置忽然詭異地轉了一轉,他刀鋒所指的位置,從羅松溪的后背變成了…路燈柱?

  然而一切發生在電光火石之間,根本沒有給他疑惑或者思考的時間,剛剛還筆直樹立的路燈柱,突兀地從中折斷,并且呼嘯地往他的頭頂砸落。

  常威這才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完美一刀,想要變招躲避。

  可他也只是剛剛來得及頭腦轉過這個念頭,右側巷尾的那間房屋里,半開的窗戶里突地飛出一發白慘慘的小火球,正中他的右肩。

  常威吃痛,身體在空中失去平衡,啪地一聲無力地落到地上,緊接著一根沉重的路燈柱,就結結實實地砸在他的額頭。他在劇烈的震蕩感中意識漸漸模糊。

  他在失去意識前聽到的最后一句話,是羅松溪轉身朝他大喝一聲,“常威,你還說你不會武功?”

  常威重新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已經被銬在了治安署的鐵窗臺上。

  他下意識地掙扎了一下,腦袋上就挨了重重的一下,耳邊傳來鮑勃的怒斥,“老實點,塔爾塔鎮就只剩下這一幅手銬了,別給我扯壞了。”

  常威用沒被銬住的左手摸了摸仍舊劇痛的額頭,不甘心地問道,“剛剛其實是你們設的抓我的局?”

  “你以為呢?”鮑勃沒好氣地反問,“難道就是為了讓你劈一刀耍帥?”

  鎮上沒有看守所,抓到嫌犯意味著他將要通宵加班看管。說以鮑勃不知道是不是在后悔剛剛開槍時是不是應該把槍口往下沉個兩三厘米。

  這樣就可以一擊斃命,而且以當時常威的行為,一槍斃命似乎也不違反聯邦安全官守則。

  只不過羅松溪反復示意他一定要抓活的,他還是槍下留情了,以至于現在相當懊惱。

  常威卻仍在不識趣地重復被抓的嫌犯最喜歡問的問題:

  “你們是怎么看出破綻的?難道那個小屁孩在登達爾旅館的時候就看清了我的臉,在我家里問話的時候只是欲擒故縱?”

  被他稱為小屁孩的羅松溪正把玩著手里的一張紙條,那是前面鮑勃讓維斯塔給他的賬單。其實賬單上沒有數字,只寫了一排字:

  “身上有血,床下有刀。常威。”

  所以鮑勃才叮囑他“慢走”,要讓一個兩百多斤的胖子找到一個可以藏身的伏擊點確實需要一些時間。

  不過羅松溪自動忽略了紙條下面的另外一排小字:“小伙子,你還嫩。”

  羅松溪把紙條揉成團,扔進廢紙簍,抽了抽鼻子,對常威說,“我在登達爾旅館沒看到你的臉。只是到你家問話的時候,我不用看也能聞到你身上那股西風匪的味兒。”

  見常威疑惑地皺起眉頭,他又湊到常威耳邊悄聲道,“別問我是怎么聞出來的,另外別再叫我小屁孩,我在荒原上有個響當當的綽號,叫做‘收割者’。”

  “你是兩年多前洗手不干的吧,讓我想想…共和歷122年,冬天的時候,我在虹光村干掉一個,在菲力鎮干掉兩個…還有一批笨家伙,被我帶到了礦洞里,哈哈,他們再也沒有找到出去的路。”

  常威臉上浮現出不可置信的表情。他們曾經在荒原上追逐的那個瘦小身影,和眼前這個小屁孩漸漸重合了起來。于是他臉上的不可置信,轉為了深深的畏懼。

  荒原上有一批專門獵殺西風匪的賞金獵人,被稱為“獵馬人”。在所有的獵馬人里,“收割者”不是實力最強的那個,但絕對是最神出鬼沒、手段最為詭異的一個,也是令所有馬匪心理陰影最大的一個。

  畢竟馬匪面對再厲害的獵馬人,也敢于正面硬剛一把,卻實在不想被“收割者”悄無聲息地殺死在床上或者廁所里。

  而他就是羅松溪講的那批笨家伙中的一個,當時“收割者”殺了他們的一個同伙,劫走了大概價值幾十萬的賊贓,他們一個小隊的人輟著“收割者”的尾巴緊追不舍,結果被“收割者”帶進了迷宮般的礦道深處。

  接下去的事情他簡直不敢回想,一小隊的人不用“收割者”動手就自相殘殺殆盡。

  只有他一個人運氣好,脫離了隊伍花了七天時間僥幸摸出礦洞,吃過烤蜘蛛,喝過自己的尿,無所不用其極才活了下來。這也是他痛下決心金盆洗手的原因。

  盡管一開始不相信“收割者”居然只是個十五六歲的小孩,但一旦確定了對方的身份,他心里便蒙上了一層再也揭不開的陰影。

  沒想到逃過一次,最終還是折在“收割者”手里啊。

  他認命地低下頭去。傳說“收割者”最擅長的就是匿蹤與伏擊,死在“收割者”手里的白銀階,他知道的就有三四個。自己居然還自信滿滿地躡在人家屁股后面自以為劈出了雷霆一擊?

  在荒原上,“收割者”的身份信息起碼價值五十萬。可惜自己應該已經沒有機會把這個消息賣出去了,常威頹喪地想道。

  “好吧,我認罪,施耐特和塔科維克都是我殺的,你們還想問什么盡管問吧。”他說。

  羅松溪見常威的氣勢已被自己“收割者”的名號所奪,心里未免有些小得意。他用手點指常威,喝問道,“說,祭壇在哪里?你的同伙又在哪里?”

  “什么…祭壇…是什么?”常威茫然地反問道,“我殺他們只是因為他們身上帶了八十萬的材料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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