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仙》版權費用和合同,都是星光娛樂文化版權部門和原點版權運營部,早就已經按照三方意見敲定好了的。
就只等簽字。
合同一式三份。
簽完后,眾人才有了一點兒真實感。
沒有什么摳腳大漢,原來舞臺上光鮮亮麗的那個女明星明歌,竟然真的就是天下傾歌。
星光娛樂的人,可能還沒有特別大的感覺——
明歌一朝之間,搖身一變成了星光想要不計代價拿下的《云中仙》影視劇版權的網文大神天下傾歌,最多有一種‘哎喲,這個女明星不錯哦,有點兒厲害哦’的微妙感。
星光娛樂上下,無一不是跟明星打交道,一線、超一線、巨星,見過的如過江之鯽,除了追文的讀者,對網文大神沒有想象中的崇拜、推崇。
只知道寫《云中仙》的這個作者天下傾歌很火。
具體天下傾歌在網文圈中代表著什么,也不是太清楚。
最多是——
明歌是女明星中最會寫書的。
也…沒什么稀奇啊。
要知道,娛樂圈中出過書的明星,可是也不少呢。
但是,對原點這邊的負責人來說,網文大神天下傾歌是當紅女明星明歌,這種性質都不一樣了。
如果這個消息一放出去,可以想象將引起網文界怎樣的震動。
原點負責人喜不自禁地說道:“是我們原點失察,要是早知道明歌小姐你就是天下傾歌…”
明歌打斷這位負責人,道:“不好意思,我目前并不想暴露自己是天下傾歌這一層身份,希望網站方面能夠諒解。”
寫書和拍戲,本就是明面上鮮少有交集的兩件事情。
天下傾歌是明歌。
明歌是天下傾歌。
這件事情固然可以讓她的名望,在兩個領域都更上一層樓,相互成就。
但,未免太過功利。
《云中仙》能夠擁有今時今日的成績,天下傾歌能夠一戰封神,也有部分原因是她趕上了一個屬于網文界最好的、野蠻生長的、擁有無數可能的時代。
明歌沒想過會有今天的成就。
用一句話來形容,大概就是:她原本只是想寫著玩玩,卻沒想到一不小心…成了大神。
雖說這句話很有那么幾分欠扁的意味,但就是明歌的這只小馬甲最真實的寫照了。
寫書,是因為前世小撲街的一個執念,為了圓一個曾經的夢想,不留遺憾,最初的最初,不過是源于兩個字——
熱愛。
夢想,不應該被玷污。
熱愛,不應該被辜負。
但凡是沾染上功利二字,就有什么變得不純粹了。
明歌知道原點網站方想做什么——運營。
打造出一位屬于原點的明星大神作者,從今以后,天下傾歌就是原點的活招牌,同時天下傾歌將奠定至少近十年來網文界無法超越的存在的地位,明歌本人作為明星,也將擁有一個明星作家的稱號,人氣再上一層樓。
網站、作者、明星,互利互惠,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