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辰繼續道:
“要說它們連一個人類都沒有殺過,這肯定是不可能的。”
“要不然的話,剛才襲擊我們的混血種,身上的衣服從哪里來的?”
老狼認真地道:
“那么,若是算上可能隱藏的食尸鬼,這個村落的反抗力量,很大機會會比想像中來得要強。”
凌辰道:
“如果,它們的行為模式跟安德列差不多,那確實是會這樣的。”
“剛才輕易解決四名混血種,圣水起到重要的作用。”
“不過除此以外,還有它們只是出來捕獵,沒有大張旗鼓帶上食尸鬼的原因。”
凌辰摸著下巴,認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道:
“若是直接進攻村落,無疑等于化主動為被動,倒是相當不利。”
他說完后,深深看了老狼一眼,淡淡地道:
“當然,如果咱們火力全開,毫不保留地全力出手的話,要消滅區區一個村落,絕對不成問題。”
“可這才是第一個任務,你也不會想有太大消耗的吧?”
老狼忽然皺起了眉頭:
“那么,你有什么高見?”
凌辰將雙眼瞇縫了一條線,里面精光一閃:
“我做事向來會仔細計算,絕不魯莽行事,不該動手的時候,肯定不能硬碰硬。”
“正所謂打蛇打七寸,只要抓住敵人的命脈,便能夠扭轉局面,化主動為被動。”
轟嗚的槍響。
炙熱的子彈飛射而出,準確擊中了一匹六足馬。頓時在它的其中一條后腿上,飆射出一道血箭。
它在吃痛之下,揚出了巨大的馬蹄,踉蹌地向著遠方逃去。
老狼移開狙擊槍,對著旁邊正在抽煙的凌辰聳聳肩。
他疑惑地道:
“到底,你這個計劃行不行的啊。咱們不去獵殺混血種,跑來打六足馬,似乎有點浪費時間了。”
凌辰吐出一個煙圈,笑而不語地點了點頭,看樣子,倒是信心十足。
若要知道,為何二人會在這兒,就要從凌辰先前的計劃說起。
很顯然,既然想到在村落里面,可能存在著一定的危險,凌辰自然不會傻乎乎地一頭扎進去。
在敵人擁有地利優勢的地方作戰,乃是最為愚蠢的行為。
因此,這個時候就需要陷阱了。
陷阱的核心概念,在于混血種的根本需要。簡單兩個字就能概括:吸血。
血液對于它們來說,等同于人類的糧食,一旦斷糧的話,肯定就離死不遠。
凌辰經過仔細的觀察后,發覺在那個村落里面,并沒有圈養任何動物。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混血種認為養殖動物會有失身份,或是懶得去花這個心思。
順帶一提,凌辰認為后者的可能居多,不過,這并不是重點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這無疑代表著,它們一直保持著奇怪的習慣。直觀一點來說,就是當感覺到餓了,才會出門捕食。
鑒于附近的區域當中,只有六足馬一種生物,適合混血種的進食標準。
那么,凌辰的計劃其實不難猜。
在混血種的眼里,六足馬是重要的糧食來源。
試想想看,若是你跑到一個陌生人家中,然后將冰箱里的食材全部都踩一腳,再丟進垃圾桶。
那會引起什么后果?
在正常的情況下,人家可能會怕麻煩,多半只會罵你幾句,趕出家門就算了。
但是,若放在鬧饑荒的時候,顯然結果就會截然不同。
沒有食物的話,等于是要活生生餓死,人家會不會拿刀子和你拼命?
總的來說,凌辰的打算便是透過攻擊六足馬,惹急并且令那群混血種火燒屁股似的沖出村落。
到時候,凌辰二人能夠利用游擊戰術,在這一個廣闊的叢林里面,將混血種們逐個擊破。
當然,混血種畢竟居住在附近,肯定比二人更熟悉地理環境。
不過同樣要考慮到,一旦進入叢林,密集的植物會造成阻礙,這點對于雙方來說都是一樣的。
至少,這能稍為削減混血種的優勢。
另外一方面,若是混血種被逼出村落,便等于正式喪失了主動權。
不論凌辰他們是要打、還是要跑,都會變得靈活許多。
再加上,老狼的武器是狙擊槍,擅長遠距離進攻。
如此一來,如果混血種選擇分頭追蹤的話,毫無疑問的是,單憑老狼一人,就足夠將它們逐個狙殺。
考慮到以上的種種因素,相較于沖進村落、被眾多混血種群毆而言;
先引誘它們進入叢林,卻是更為值得提倡的辦法。
這個時候,老狼看著已經遠去、快要看不到影子的六足馬,淡淡地道:
“其實,我還有一點不明白。”
凌辰抬了抬手:
“請說。”
老狼指著前方道:
“你說要破壞混血種的糧食,但問題是,六足馬實在跑得太快了。”
“六條腿的生理結構,保證了良好的機動力,即使受到一點小傷,都能夠立即遠離。”
凌辰從容地道:
“這一點我也看出來了,你的意思是?”
老狼沒好氣地道:
“如果,不想更好的辦法,根本無法有效殺死六足馬。”
凌辰回答道:
“我知道啊,事實上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殺死這些溫馴的動物。”
老狼頓時氣結,一字一句的道:
“那你又說,要斷絕混血種的糧食來源,合著弄了一個多小時,我都在白費力氣?”
凌辰豎起食指,在空中搖了搖,道:
“不不不,事實上,只要明確表現出那個意思就行。目前最需要的是,音量足夠大的槍響,以及六足馬血液的氣味。”
“信息不對等,這是咱們目前最大的優勢。”
“那群混血種根本不知道,咱們的時間有限,要在三天之內,得到足夠的聲望。”
老狼怔了一下,有些不確定的道:
“所以,它們會下意識地認為,我們倆是針對它們而來的?”
凌辰微笑道:
“事實上,這個叢林相當的大,要將所有六足馬滅絕,這談何容易呢?”
“…不用想,肯定會是個勞師動眾的大工程,咱們沒有耗下去的資本。”
“可是,它們不知道啊。”
“你認為它們敢不敢賭?賭咱們會在不久后離開,賭自己能撐到那個時候?”
“正所謂關心則亂,糧食來源被搗亂,為了性命著想,即使可能性再微小,都肯定保持不了冷靜。”
老狼聽到這些分析,順著凌辰的思路,認真思考了一陣子。
良久,他吐出了一口濁氣,忍不住道:
“這樣也不無道理,繼續出發吧,尋找下一匹六足馬。”
在灰暗的天色底下,一條修長的黑影,在叢林間前行著。
這仿佛是黑夜里的魅影,動作迅捷、詭秘。
從它身上的特征,很容易就能看得出來,這是一名混血種。
很顯然,凌辰的計劃正在順利進行著。
事實上,那一群混血種遠比凌辰的想像中,來得要焦急許多。
在聽到巨大的槍響時,它們發達的嗅覺細胞,就嗅到了六足馬的血液氣味。
很快,混血種們便反應了過來,是有人十分不長眼地,對它們的“食物”動手腳。
它們害怕被斷糧,更擔心附近的六足馬被嚇跑,遷移到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