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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轉移焦點

  凌辰繼續道:

  “要說它們連一個人類都沒有殺過,這肯定是不可能的。”

  “要不然的話,剛才襲擊我們的混血種,身上的衣服從哪里來的?”

  老狼認真地道:

  “那么,若是算上可能隱藏的食尸鬼,這個村落的反抗力量,很大機會會比想像中來得要強。”

  凌辰道:

  “如果,它們的行為模式跟安德列差不多,那確實是會這樣的。”

  “剛才輕易解決四名混血種,圣水起到重要的作用。”

  “不過除此以外,還有它們只是出來捕獵,沒有大張旗鼓帶上食尸鬼的原因。”

  凌辰摸著下巴,認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道:

  “若是直接進攻村落,無疑等于化主動為被動,倒是相當不利。”

  他說完后,深深看了老狼一眼,淡淡地道:

  “當然,如果咱們火力全開,毫不保留地全力出手的話,要消滅區區一個村落,絕對不成問題。”

  “可這才是第一個任務,你也不會想有太大消耗的吧?”

  老狼忽然皺起了眉頭:

  “那么,你有什么高見?”

  凌辰將雙眼瞇縫了一條線,里面精光一閃:

  “我做事向來會仔細計算,絕不魯莽行事,不該動手的時候,肯定不能硬碰硬。”

  “正所謂打蛇打七寸,只要抓住敵人的命脈,便能夠扭轉局面,化主動為被動。”

  轟嗚的槍響。

  炙熱的子彈飛射而出,準確擊中了一匹六足馬。頓時在它的其中一條后腿上,飆射出一道血箭。

  它在吃痛之下,揚出了巨大的馬蹄,踉蹌地向著遠方逃去。

  老狼移開狙擊槍,對著旁邊正在抽煙的凌辰聳聳肩。

  他疑惑地道:

  “到底,你這個計劃行不行的啊。咱們不去獵殺混血種,跑來打六足馬,似乎有點浪費時間了。”

  凌辰吐出一個煙圈,笑而不語地點了點頭,看樣子,倒是信心十足。

  若要知道,為何二人會在這兒,就要從凌辰先前的計劃說起。

  很顯然,既然想到在村落里面,可能存在著一定的危險,凌辰自然不會傻乎乎地一頭扎進去。

  在敵人擁有地利優勢的地方作戰,乃是最為愚蠢的行為。

  因此,這個時候就需要陷阱了。

  陷阱的核心概念,在于混血種的根本需要。簡單兩個字就能概括:吸血。

  血液對于它們來說,等同于人類的糧食,一旦斷糧的話,肯定就離死不遠。

  凌辰經過仔細的觀察后,發覺在那個村落里面,并沒有圈養任何動物。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混血種認為養殖動物會有失身份,或是懶得去花這個心思。

  順帶一提,凌辰認為后者的可能居多,不過,這并不是重點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這無疑代表著,它們一直保持著奇怪的習慣。直觀一點來說,就是當感覺到餓了,才會出門捕食。

  鑒于附近的區域當中,只有六足馬一種生物,適合混血種的進食標準。

  那么,凌辰的計劃其實不難猜。

  在混血種的眼里,六足馬是重要的糧食來源。

  試想想看,若是你跑到一個陌生人家中,然后將冰箱里的食材全部都踩一腳,再丟進垃圾桶。

  那會引起什么后果?

  在正常的情況下,人家可能會怕麻煩,多半只會罵你幾句,趕出家門就算了。

  但是,若放在鬧饑荒的時候,顯然結果就會截然不同。

  沒有食物的話,等于是要活生生餓死,人家會不會拿刀子和你拼命?

  總的來說,凌辰的打算便是透過攻擊六足馬,惹急并且令那群混血種火燒屁股似的沖出村落。

  到時候,凌辰二人能夠利用游擊戰術,在這一個廣闊的叢林里面,將混血種們逐個擊破。

  當然,混血種畢竟居住在附近,肯定比二人更熟悉地理環境。

  不過同樣要考慮到,一旦進入叢林,密集的植物會造成阻礙,這點對于雙方來說都是一樣的。

  至少,這能稍為削減混血種的優勢。

  另外一方面,若是混血種被逼出村落,便等于正式喪失了主動權。

  不論凌辰他們是要打、還是要跑,都會變得靈活許多。

  再加上,老狼的武器是狙擊槍,擅長遠距離進攻。

  如此一來,如果混血種選擇分頭追蹤的話,毫無疑問的是,單憑老狼一人,就足夠將它們逐個狙殺。

  考慮到以上的種種因素,相較于沖進村落、被眾多混血種群毆而言;

  先引誘它們進入叢林,卻是更為值得提倡的辦法。

  這個時候,老狼看著已經遠去、快要看不到影子的六足馬,淡淡地道:

  “其實,我還有一點不明白。”

  凌辰抬了抬手:

  “請說。”

  老狼指著前方道:

  “你說要破壞混血種的糧食,但問題是,六足馬實在跑得太快了。”

  “六條腿的生理結構,保證了良好的機動力,即使受到一點小傷,都能夠立即遠離。”

  凌辰從容地道:

  “這一點我也看出來了,你的意思是?”

  老狼沒好氣地道:

  “如果,不想更好的辦法,根本無法有效殺死六足馬。”

  凌辰回答道:

  “我知道啊,事實上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殺死這些溫馴的動物。”

  老狼頓時氣結,一字一句的道:

  “那你又說,要斷絕混血種的糧食來源,合著弄了一個多小時,我都在白費力氣?”

  凌辰豎起食指,在空中搖了搖,道:

  “不不不,事實上,只要明確表現出那個意思就行。目前最需要的是,音量足夠大的槍響,以及六足馬血液的氣味。”

  “信息不對等,這是咱們目前最大的優勢。”

  “那群混血種根本不知道,咱們的時間有限,要在三天之內,得到足夠的聲望。”

  老狼怔了一下,有些不確定的道:

  “所以,它們會下意識地認為,我們倆是針對它們而來的?”

  凌辰微笑道:

  “事實上,這個叢林相當的大,要將所有六足馬滅絕,這談何容易呢?”

  “…不用想,肯定會是個勞師動眾的大工程,咱們沒有耗下去的資本。”

  “可是,它們不知道啊。”

  “你認為它們敢不敢賭?賭咱們會在不久后離開,賭自己能撐到那個時候?”

  “正所謂關心則亂,糧食來源被搗亂,為了性命著想,即使可能性再微小,都肯定保持不了冷靜。”

  老狼聽到這些分析,順著凌辰的思路,認真思考了一陣子。

  良久,他吐出了一口濁氣,忍不住道:

  “這樣也不無道理,繼續出發吧,尋找下一匹六足馬。”

  在灰暗的天色底下,一條修長的黑影,在叢林間前行著。

  這仿佛是黑夜里的魅影,動作迅捷、詭秘。

  從它身上的特征,很容易就能看得出來,這是一名混血種。

  很顯然,凌辰的計劃正在順利進行著。

  事實上,那一群混血種遠比凌辰的想像中,來得要焦急許多。

  在聽到巨大的槍響時,它們發達的嗅覺細胞,就嗅到了六足馬的血液氣味。

  很快,混血種們便反應了過來,是有人十分不長眼地,對它們的“食物”動手腳。

  它們害怕被斷糧,更擔心附近的六足馬被嚇跑,遷移到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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