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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三局

  此時此刻,徐偉很興奮,非常興奮。

  因為竟然有人主動提出要和他比試音樂。

  他玩了這么多年搖滾,雖然比不上那些成名的搖滾達人,但路人局也是逮誰滅誰。

  眼前這個年輕人是誰,他雖然不是特別清楚,但也知曉一二。

  因為有了一點閑錢,就想著建學校,幫助那些失學兒童的理想主義者。

  這樣的人,不管做什么,都比較執著。

  可惜這種執著大多數時候起到的都是負面作用。

  比如現在!

  和自己比試音樂,這不是以卵擊石又是什么?

  想了想,他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占你們便宜,聽說李老先生是聯盟協會會長,想必對詩詞歌賦應該有不凡的造詣。

  這樣吧…”

  他指了指身后另外一個年輕人:“這是王峰,和我有著相同的夢想,雖然水平不怎么高,但還是寫過幾首歌的。

  我的比試規則是,我們兩個人和你們兩個人各自單獨比試一場,獲勝者得一分。

  如果一方連續兩次獲勝,則直接獲得比試的勝利。

  如果戰成一比一,則我們兩人組成一個組合,和你們兩人一個組合進行終極對決。

  怎么樣?還算公平吧?”

  孔孟和李易甫對視一眼,表情全是古怪。

  他倆當然知道,徐偉所說的公平,是在音樂造詣上,李易甫應該比他和王峰都強,而孔孟則比兩人都弱。

  如此取長補短,雙方剛好持平。

  可了解李易甫的孔孟卻知道,李老先生雖然可以寫出非常經典的詩詞歌賦,但對音樂的理解并不深。

  所以若讓他和不懂音樂的人PK,獲勝不難。

  但如果與徐偉王峰這樣的歌手比試,幾乎沒有贏的可能。

  怎么說呢?這就叫傻人有傻福吧!

  一次陰差陽錯,竟然將雙方的比試重新拉回到一個水平線上。

  孔孟疑惑問:“既然要比試,那評判每場輸贏的標準是什么?”

  這個問題非常尖銳。

  因為現場除了孔孟李易甫,就只有對面三四個人。

  沒有觀眾,那么表演給誰看?

  聽到這個問題,徐偉哈哈一笑:“評判輸贏?很簡單啊,按照老規矩就行。”

  孔孟眉頭一皺:“老規矩?”

  徐偉點點頭:“你們不會連這個都不知道吧?那跟我來!”

  帶著疑惑,孔孟兩人開車跟在對方身后。

  大約走了兩公里,車子在路邊停下,孔孟注意到,前面不遠處就是一個地鐵口。

  難道…

  他忽然想起什么,果然就見徐偉帶回頭朝地鐵口走去,下了電梯又向前走不遠,最后打開旅行包。

  一件件物品從旅行包中被掏出來,看到孔孟眼花繚亂。

  小凳子,小桌子,橫幅,最關鍵的還是兩個直徑五十公分的大托盤。

  將物品擺放整齊,徐偉道:“評判一首歌的好壞,不是你說的算,也不是我說了算,而是觀眾說的算。

  所以比賽規則就是,咱們每人唱一首歌,時間三分鐘,唱完后賺錢多的人獲勝!”

  孔孟:“…”

  他本以為對方會提出什么好的評判勝負的方法,沒想到竟然是沿街賣藝乞討。

  你這是比音樂嗎?要我說干脆比,誰最可憐就行了。

  當然心里這么想,嘴上卻沒有任何異議。

  因為這的確是最公平的方法。

  徐偉看了兩人一眼:“咱們誰先來?”

  孔孟和李易甫對視一眼:“要不我先打個樣?”

  李易甫連忙搖頭:“還是算了吧,我可不想排到你后面。”

  開玩笑,以孔孟的實力,絕對可以秒殺對方。

  那樣一來,對面以為自己還要輸,結果等他們硬著頭皮和自己比試時去,卻驚喜的發現好像中了大獎,而獎品就是自己被狂虐的諸多景象。

  哪怕以他的年紀,現在已經古井無波,也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

  于是他很果斷道:“我先來!”

  徐偉和王峰對視一眼,最后王峰點點頭:“那就讓我領略一下李老先生的風采吧!

  老先生,你先還是我先?”

  “你先吧!”

  李易甫剛想說點什么,但話到嘴邊又成了:

  “因為要唱什么我暫時還沒想好,所以要花點時間整理下思路。”

  王峰點點頭:“既然這樣,那就我先來吧!”

  然后他拿出吉他,雙腳盤膝,擺出一個極其舒服的姿勢。

  孔孟眼睛忍不住一亮,作為一位音樂達人,他一眼就能看出對方在吉他上的不凡造詣。

  果然,當對方的手指撥動吉他弦,流水般的聲音清脆悅耳,聽的人極其舒服。

  雖然不是上下班高峰期,但地鐵口還是有三三兩兩的行人經過。

  聽到音樂聲,有人下意識停下腳步。

  很快又有人拿出手機開始錄像。

  孔孟無奈搖搖頭,如果換成其他地方,大家看到類似的表演,第一反應就是快步走過去。

  因為你站的時間一長,不投個一兩塊錢,哪怕別人不說,自己也會感覺不好意思。

  但首都不一樣,作為繁華大都市,能在這里生活的人,手頭基本還算寬裕。

  再加上大家的文化水平普遍較高,將一兩塊錢投給自己喜歡的音樂和歌手還是沒問題的。

  前奏音樂結束,王峰的聲音響起:

  “曾經的曾經的曾經,我是一個人。

  一個人哭,一個人笑。

  一個人默默面對,未來風雨的飄搖———

  我不能想…”

  一曲很快結束,人群立刻爆發出激烈的掌聲,一枚枚鋼镚和一張張紙幣投入到托盤中,很快就去聚齊一小堆。

  就連孔孟也在心中豎起大拇指。

  不得不說這位叫王峰的年輕人,在音樂方面還是非常有天賦的。

  只是因為太過年輕,各方面才還有不少瑕疵。

  不過對方只要能堅持下去,經驗和技巧再豐富一些,成為知名歌手問題不大。

  王峰表演完,扭頭看向李易甫:“李老先生,我這點技術自然入不了您的法眼,現在難得有機會,您露上一手,也好讓我這個晚輩多學習學習。”

  李易甫無奈一笑,他本想認輸,但看到孔孟目光炯炯且執著的眼神,還最終也沒放棄。

  只是自己要唱什么歌?

  李易甫忽然發現自己好像沒有太多選擇,因為他根本不懂流行音樂,唯一會的還是戲曲。

  忽然老先生像是想起什么,然后問徐偉:“是不是,要是音樂都可以,不管什么類型。”

  徐偉點點頭。

  李易甫瞬間松了口氣,然后拒絕了王峰遞過來的吉他。

  深吸一口氣,他唱道:

“一家人歡天喜地把我來請一家人歡天喜地把我來請一家人歡天喜地把我來請佘太君我穿宅越院來到前廳今日是老身我的壽誕慶一個個膝下承歡滿面春風年少人盼的是立功邊境年老人我喜的是啊一門忠貞老身我今年活了一百單七歲眼不花這耳不聾腰不酸我這腿不疼先王爺封我是個長壽星  先王爺封我是個長壽星啊!”

  一曲唱完,所有人都呆住了。

  這是什么鬼?

  豫劇嗎?

  搖搖頭,一大堆人表示聽不懂。

  如果還是有幾個人投了錢,其他不說,單看老先生這一把年紀,還在這里用力賣唱,就很不容易。

  當然金錢的數量和剛才王峰完全沒法比。

  也就是說,這第一場比試王峰贏了。

  王峰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他看來,作為古文聯盟協會的會長,李易甫應該屬于oss中的oss。

  不說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吧,起碼一首歌碾壓自己還是沒問題的。

  可事實卻是…

  驚喜來得如此之快,快到他猝不及防。

  只有孔孟無奈的搖搖頭。

  在他看來,獲勝的應該是李易甫。

  李易甫唱的,是自己穿越前聽過的一首豫劇,名字叫做五世請纓。

  講述的是佘老太君對自己身體狀態的描述,算得上是豫劇中的經典曲目。

  孔孟記得,關于這首曲目,他只在和李易甫一起的時候唱過一遍。

  沒想到對方不僅記住,還能模仿個七七八八。

  只可惜七七八八畢竟不是十全十美,再加上他當時唱時就有點跑調,因此聽起來才沒有那么驚艷。

  最關鍵的是這是豫劇,如果在中州應該比較受歡迎。

  但在京城,它的影響力絕對大打折扣。

  更別說聽這東西的還都是年輕人,孔孟甚至懷疑這些人能不能聽得懂。

  自己獲得勝利,盡管心中歡喜,但王峰還是竭力保持平靜:“李老先生,承讓了。”

  倒是徐偉臉上全是疑惑,他隱隱感覺哪里不對勁,但具體怎么回事又說不出來。

  直到王峰提醒了他兩次,他才如夢初醒。

  “你們輸了對吧?”

  王峰不解的問:“他們本來就輸了呀,看托盤里的錢就是最好的明證。”

  孔孟點頭微笑:“沒錯,是我們輸了,恭喜你們取得了第一場比賽的勝利。”

  然后他對徐偉道:“不知第二首歌誰先來?”

  徐偉道:“剛才是我們先唱,這次自然是你們先來。”

  孔孟點點頭,開始陷入沉思。

  倒不是他不知道該怎么唱,而是他知道的流行音樂太多了,哪怕是搖滾音樂,也多如牛毛。

  他只是不知道該唱什么。

  不過這個動作在徐偉看來,卻是害怕怯場的表現。

  徐偉忍不住感覺有點勝之不武,他對孔孟道:“我知道唱歌對你這樣的語文老師來說,可能會比較困難。

  不如這樣,這一局你盡全力唱。只要最后一首歌能賺十塊錢,就算你贏,可以吧?”

  說實話,十塊錢的數額并不算高,剛才李易甫唱的什么大家都沒聽懂,還得了將近二十塊錢。

  如此失敗的場景,徐偉還直接砍一半,可見他的厚道。

  孔孟問對方道:“我能問你個問題嗎?”

  徐偉一愣下意識的回答:“問什么?”

  “你這么多年追逐搖滾音樂,目的是什么?”

  “目的?”

  徐偉的眼神瞬間陷入茫然:是啊,自己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猶豫半天,他才不確定的說:“其實我自己也不清楚。

  如果真要說出一個理由,恐怕應該是對搖滾的喜歡。”

  說到這,他對自己的話好像并不很滿意:

  “又或者說,我喜歡那種感覺。

  搖滾,從另一個字面意義上解釋就是流浪。

  自從組建了樂隊,我們從京城開始表演,南下北上,幾乎將所有的大城市都跑遍了。

  跑了這么長時間,這么多路,也遇到了各種各樣的人。

  可惜這些人看我的眼神大部分都是歧視,不屑,甚至像是在看傻子。

  可這些人卻萬萬不會想到,如果論有錢,我可比他們多多了。

  對一個人的評價,并不能從他所創造出的物質價值出發,還要看內涵。

  當一個人的心臟足夠強大,他就可以藐視一切。

  有句話說的好:愿歷盡千帆,歸來仍少年!

  很多時候我的形象并不好,但我認為,我的心永遠是最純粹的。

  或許這就是我想要追求的吧!”

  孔孟點點頭,對對方豎起大拇指:“有你這些話,就足以證明你是一位優秀的以后滾歌手。”

  我這里有首歌,可以唱出來和你交流一下。

  說完他問王峰:“你的吉他能不能借我用用?”

  王峰一愣,顯然沒想到孔孟會這么做。

  不過借吉他這種小事,沒必要攔住對方。

  將吉他抱在懷中,孔孟調了調音,眼睛再次亮起。

  好東西!

  搖搖頭,拋去腦海中雜亂的思緒,他撥弄琴弦,然后唱道:

“我要從南走到北我還要從北走到黑我要人們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誰看我的鞋兒也破我的帽兒也破看我的袈裟也破但我心比你干凈得多有錢過又如何我毛(沒)又如何反正遍地燒不盡的野草還有撲不滅的野火如果我沒猜錯你也肯定被賣過你想要正經的活可實在這世界不正經的太多于是你忘記了童年的書學會了同流合污學會了一切不在乎因為這里的神經病太多倘若心無雜念方能夠修成正果從前的匪徒現在也要斬妖除魔何時才能遇到你呀僅僅是如果我躲開了亂世因為我滿身的火做人不可好勇斗狠謙虛謹慎四平八穩不怕死誒反正我撒子都沒得人生在世哪會一輩子沒曲折開路的先鋒要打破舊的規則BeCTRAP我眼光不在中國我要從南走到北我還要從北走到黑我要人們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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