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這里是塔戈爾沙漠(第1/3頁)
走進沙鎮,四周頓時熱鬧了起來。
但是因為身處沙漠,整個小鎮中人跡還是非常稀少,寬闊的黃土大道兩旁,除了各種像商鋪、藥材鋪和兵器鋪之類的店鋪里有普通人外,街上基本來來往往的都是有一定修為的傭兵。
“哎,我聽說老王他們的傭兵團昨天運氣簡直好的不得了,不但發現了一只受傷的沙蛇,在獵殺完后,還發現了一枚土系的魔核,賣出了幾十枚金幣,今天老王可能在酒館里喝個夠了!”
街道上,一群傭兵背著武器,準備向沙漠進發,其中,一位身穿著破爛皮甲,身材瘦高的傭兵搖著頭,有些羨慕地感慨道。
“得了吧,今天要是老王把分到的錢都拿去喝酒了,指不定明天,埋在黃沙堆的尸體里就有老王一具。”
一旁,一位光頭的刀疤臉一臉不屑地嗤笑道。
“哎,我說光頭強,你咋說話就這么損呢!”
瘦高傭兵有些不爽地道。
“行了,行了,別吵了!每天吵著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你們閑不閑啊,我們是來發財的,不是來吵架的!”
一位身材黑瘦干練的傭兵皺眉。
“發財?我說,黑豹,你就別逗了。”
瘦高傭兵嗤笑。
“咱們每天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累死累活,一天最多也就賺那么十幾枚金幣,怎么發財?我說啊,同樣是拿命去拼,與其到處尋寶、殺魔獸,倒不如去看看能不能搞到蛇人,如果運氣好,能弄到一個高品質的蛇人美女,那才賺大發了,嘖嘖…一個蛇人美女,我記得當年好像賣了幾萬金幣,那些貴族老爺,就是比咱們這些窮哈哈有錢!”
瘦高傭兵嘖嘖咂舌,感嘆道。
“瘦猴,你找死可別連累我們,咱們的實力都還沒到斗師,連一些普通的蛇人戰士都打不過,想去擄蛇人,這不是找死嗎!”
黑豹臉色一變。
“我這不就是開個玩笑嘛…就我這膽兒,哪敢啊!”
瘦猴有些尷尬地撓了撓頭。
“蛇人,難不成這里還真是塔戈爾沙漠?”
走過這伙傭兵身邊,聽到傭兵們的對話,白歌皺了皺眉。
“塔戈爾沙漠嗎,還真是一個熟悉的地方,不過就是不知道現在是什么時候,蕭炎到了這里沒有,還是先等等看,等系統升級完再說吧。”
想了想,白歌做出了決定。
漫步在大街上。
因為成神時白歌的年齡還只有十六歲,所以在成神后,白歌的樣貌也就固定到了這個 第四百九十二章這里是塔戈爾沙漠(第2/3頁)
時間段,而孕育出的這具分身也同樣如此。
并且由于神靈的本質,白歌的身體非常完美,無論是容貌,還是氣質,但是偏偏白歌體內沒有一絲斗氣,看上去就像是一個落單的貴族少爺,而且還是個沒有一絲實力的廢柴。
在塔戈爾沙漠,到處都是將腦袋拎在褲腰帶上的傭兵,對于大部分傭兵來說,他們來塔戈爾沙漠就是為了賺錢,可不會在乎什么法律不法律的。
為了錢,他們甚至敢鋌而走險去襲擊蛇人村莊擄掠蛇人,現在遇到一個可能比蛇人美女更好賣的“貨物”,而且這個“貨物”還沒有自保能力。
他們根本不可能去在乎什么良知不良知的,更不會在乎貨物的身份。
所以一路上,不少傭兵都對白歌投去了滿懷惡意的眼神。
但是沙鎮畢竟是一個秩序之地,還沒有傭兵敢在大庭廣眾之下擄人。
但是從背后跟著的幾條小尾巴來看,白歌知道,還是有不少人惦記著自己的。
不過白歌倒是沒有當回事。
畢竟不過是一些臭蟲而已,他隨時都可以碾死,只是現在動手,未免也太過無趣了些,他倒是想看看,究竟有多少傭兵會過來找死,索性到時候一起料理。
那個時候,看他們驚訝無比的樣子,一定非常有趣,哎,強者的生活就是如此枯燥且乏味。
行走在大街上,突然,白歌的腳步停了下來。
路邊,一家商鋪吸引了白歌的注意。
這是一家名為路易商鋪的店鋪,在店鋪門前的橫聯上赫然寫著收購藥材和魔核,想到自己手中的魔核和自己空空如也的口袋,白歌轉身走向了商鋪。
“先生你好,請問要買點什么?”
白歌剛一踏進店鋪,一個身穿著錦衣的掌柜便迎了上來,熱情地招呼道。
“你們這里收魔核嗎?”
對于掌柜的熱情,白歌沒有理會,而是問道。
“收!肯定收!”
掌柜搓了搓手,嘿嘿笑道。
魔核他怎么可能不收,在斗氣大陸,魔核可是硬通貨,無論是做首飾,做武器,還是賣給煉藥師,都非常暢銷,怎么可能有商鋪不收魔核呢!
“你看看這枚魔核多少錢。”
聽到掌柜說要收魔核,白歌掏出了之前隨手獵殺完巨蝎后得到的魔核,放到了柜臺上。
“嘶…這枚土屬性魔核應該是黃沙巨蝎的魔核吧,黃沙巨蝎是一階魔獸,一階魔獸的魔核根據稀缺性價格又有不同,在塔戈爾沙漠,土屬性和巖石屬性 第四百九十二章這里是塔戈爾沙漠(第3/3頁)
的魔核比較多,并不稀缺,所以這枚魔核只能賣二十枚金幣。”
掌柜仔細端詳了一番手中的魔核,看了看白歌,眼睛突然轉了轉,故作遺憾地對著白歌說著,并伸出了兩根手指。
“二十枚金幣…”
白歌有些無語。
一階魔核的價格明明最少都是四十枚金幣往上,而且土屬性魔核在塔戈爾沙漠或許的確非常多,但是你們商鋪賣東西難道只會在塔戈爾沙漠賣?
這些晶核最后還不是要拿去其他地方賣,最終的價格根本差不了太多,還真欺負他不懂啊!
“掌柜的,你是不是以為我傻啊?”
白歌淡笑著,仿佛漫不經心地伸手在柜臺上一抹,由堅硬的紅檀木打造成的柜臺直接被白歌卸了一個角。
很是隨意地掃了一眼掌柜,白歌將手中的木塊搓了搓,堅硬的紅檀木角直接被搓碎,洋洋灑灑的紅色木屑頓時飛散而下。
看到白歌的動作,本來還滿臉笑容的掌柜臉色頓時僵硬了,臉色也由紅潤變得蒼白,大量的汗水不斷從掌柜的臉上滲出。
這不是一個普通人嗎,怎么可能這么好的身手!
掌柜心中哀嚎。
突然,掌柜靈機一閃,趕緊狠狠地用手拍了一下自己的頭,干笑道:“你看我,真是老了,記性不好,連魔核的價格都記錯了,一階魔核的價格是五十…哦不!是六十金幣,我記成了一斤黃鐵礦的價格了,實在不好意思。”
說完,掌柜趕緊掏出了一個錢袋,賠笑著遞給了白歌。
“算你記性好。”
接過錢袋掂了掂,白歌瞥了掌柜的一眼,轉身離開了商鋪。
看到白歌離開,掌柜才擦了擦額頭上的汗,心中長出了一口氣。
“總算是送走了,本來還以為是肥羊,沒想到竟然還是個狠角色,不過這個少年體內不是明明沒有斗氣嗎?”
看著白歌離去的背影,掌柜心中還是有些疑惑。
離開了路易商鋪,白歌收好了錢袋,在瞥了一眼背后跟著的幾條尾巴后,繼續在小鎮里閑逛了起來。
街道上,依舊人來人往,盡管烈日高懸,氣候酷熱,但是這對于習慣了在烈日和風沙中跋涉的傭兵們來說絲毫不是問題,而兩邊商鋪里,叫賣聲和吆喝聲依舊不斷。
有了錢,白歌開始尋找起了路邊的客棧。。
既然決定了在這里暫住一晚,那自然需要尋找一座客棧落腳。
不過在一陣掃視后,客棧白歌沒發現,反倒是發現了一家酒館,名為傭兵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