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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禁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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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雖如此,可黑手黨的這些家伙也不可小覷。

  目前黑手黨在芝加哥的話事人高斯迪羅,是全市禁酒協會的主席,威勢滔天。

  芝加哥的這些私酒販子,能把自己的私酒賣到哪個酒吧,都得聽人家的。

  幾乎其他人每賣出一桶酒,就要把20的利潤交到高斯迪羅的手中。

  不少人都粗略的估算過,僅此一項,黑手黨每年就能攝取上億的財富。

  這還不算完,這些黑手黨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

  他們自己釀造私酒,直接將酒販賣到各大酒吧,硬生生的占領了芝加哥30的酒類市場,并且還不停的往外擴張,奪取其他人的市場份額。

  地中海男人的幫派就是受害者之一,這次他們更加遭殃了。

  本來控制的酒吧不多,這下去掉了5個,收入來源一下銳減許多,再這樣下去連手下的這幫小弟都養不起了。

  地中海男人正在發愁,周景端著酒杯走了過去,用中文自我介紹道:“二位,認識一下,我叫周景,做過軍官,現在來美國闖一闖。你們剛才的話我聽到了,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幫得上忙的嗎?”

  地中海剛才一直在用中文和手下說話,因為這異鄉國度華人太少,他還沒想到會正巧碰到一個。

  瞧了周景兩眼,看他是個生面孔,地中海伸出手說道:“戴明,弟兄們都叫我一聲明哥。”

  周景伸手和其握了一下,笑著稱呼道:“明哥。”

  “你能幫我什么呢?”戴明開門見山的問。

  經常和美國人打交道,他做事的方式也越來越像美國人,變得直來直往。

  周景倒是沒有覺得不適,他也喜歡直來直往,他伸出手展示了一下自己手上的繭子。

  “我說過的,我當過軍官,打過仗,可以說是從死人堆里爬出來的。或許能幫你們解決一些麻煩,來換取一些與之相等的報酬。”

  周景的坦率反倒是讓戴明感到驚訝,他剛才就發現周景的手上有繭子,但他并沒有當一回事兒。

  現在仔細的觀察著周景手上的老繭,他很快就辨認出來了。

  拇指和食指的夾縫銜接處有繭子,這是由于長期握槍而形成的。

  食指左右兩側有繭子,這是由于長期練習扣動扳機形成的。

  沒錯,這是一只經常握槍的手掌。

  “或許這是個好的雇傭對象。”他想到。

  戴明沒有立即答應下來,從口袋中掏出一張名片遞給周景,“明天我還會來這個酒吧,如果到時候還能看到你,或許我們就可以談談。”

  說完,他便起身離去了,而那個的四眼,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一眼周景,“我叫華林,很高興認識你。”

  說完,他跟著戴明離開了。

  在異國他鄉,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

  或許吧,對于刀口舔血的戴明他們來說,陌生的家伙靠上來,誰知道你是有什么企圖呢?先查一下背景資料很正常。

  周景沒有注意到華林與他告別時吃驚的表情,他正瞧著那張燙金的發片若有所思。

  名片上寫著:戴明,亞飛運輸公司總經理。

  聽著像是一個黑幫老大,可看這張名片卻是一個正經公司的老板。

  將有點苦澀的啤酒喝掉,他起身離開了。

  在回橋洞的路上,周景思量著:“因為膚色的緣故,找份正經工作恐怕很難了。而進入幫派,說不定也是一個出路。畢竟他可是要立志做芝加哥地下市長的人,這也是一步成功的棋吧?”

  回到橋洞底下,就能看到一個圓頭圓腦活像個大熊貓的胖子,身上搭著幾件破衣服,正在一堆爛紙箱子里呼呼大睡呢!

  周景走到他身邊,踢了踢他:“李文武,起床啦,吃飯了!”

  李文武睜開的兩眼閃過一道精光,一骨碌就坐起身來了:“開飯了,哪呢,哪呢?”

  周景把面包和礦泉水扔給他,李文武只是道了一聲謝,便狼吞虎咽的吃上了,這讓周景頗感無語。

  這胖子叫李文武,文不成武不就,是他昨天前路過一垃圾堆,救活過來的。

  據李文武所說,他是福建那邊的人,在當地活不下去,本來是想去香港的,但沒曾想被人販子弄到美利堅了,之前一直在一個餐館里打黑工。

  他是黑戶,不受法律保護,根據美國排華法案的規定,一旦發現將會被監禁或者驅逐,所以餐館的老板也并不把他當人看。

  一天要刷十幾個小時的盤子,吃客人的剩飯剩菜,沒有半毛錢薪水。

  這樣的日子實在沒有什么盼頭,而且會讓人發瘋。

  死胖子就抱著寧愿餓死也不回去的想法,逃走了。

  不是美國公民,沒有護照,英語只聽懂簡單的幾個單詞,死胖子還沒有一技之長,遇到的情況比周景還糟糕,根本沒有人愿意雇傭他。

  于是他只能在街上流浪乞討,跟野狗搶食,天為被地為床,不用什么太厲害的病毒,或許只要一個流感,他哪天就會悄無聲息的死掉。

  周景來到異國他鄉,走兩條街都看不見一個黃色面孔,看這死胖子和他同為華人的份兒上,也不介意救這個死胖子一回。

  而這死胖子來到異鄉國度三年了,第一次遇到對他好的人,吃完了第一頓飽飯,就很奸猾的抱著周景的大腿,要拜他當大哥。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周景也是一時心軟,稀里糊涂的就答應了。事實上,這死胖子除了能陪他聊天解悶,別的就剩下吃喝睡了。

  而他每天還得給這死胖子弄點吃的來,這讓他覺得這個小弟認的虧大發了。

  人家的小弟都是屁顛兒屁顛兒的,給大哥辦事兒,到他這兒怎么還反過來了,還弄得他自己跟小弟似的。

  兩分鐘的功夫,一個大面包就下了肚,李文武把面包渣都舔干凈了,眼巴巴的望著周朗:“大哥,沒吃飽,還有嗎?!”

  雖然這么問,可他的眼睛卻直勾勾的盯著周景手上的那半拉面包,目的不言而喻。

  給他那個面包是特意買的,足小臂長,夠普通三口之家吃三頓的,眨眼間就沒了。

  “飯桶。”周景也被他搞得無奈了,把回來時吃剩下的那多半個面包扔給了他:“都歸你了,吃飽以后,明天給我打起精氣神兒來,跟大哥出去一趟,再繼續躺下去,你就快成豬了。”

  俗話說一個好漢三個幫,死胖子雖然沒什么本事,但是個頭擺在那里,沖個人數裝個威風還能做到的。

  李文武聞言自然是連忙點頭,大哥給他吃的給他喝的,自然是大哥說什么,他就干什么了。

  然而正當周景囑咐李文武時,一個滿臉絡腮胡臟兮兮的流浪漢步履踉蹌的走到了橋洞底下。

  看到在紙殼上坐著的二人,他沖了過來大吼大叫道:“黃皮猴子,給我滾出去!”

  周景站起身來,沒有客氣,上去就是一記左勾拳:“混蛋,喝點兒酒,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滾!”

  流浪漢的體格非常壯碩,活像一頭棕熊。挨了一句重拳也只是晃了晃腦袋,反過手來就要揮舞著手里的酒瓶,襲擊周景。

  然而周景的反應要比他快很多,銀白色的左輪手槍已經頂到了他的額頭上。

  “想死啊!”

  周景揮手又是一巴掌,他最煩這些醉醺醺的流浪漢了。

  這兩天橋洞底下已經來過三波了,每次他都得拿起棍棒,花費力氣將他們趕出去。不然的話,他和李文武連橋洞都沒得住。

  而流浪漢被槍頂著額頭,酒也醒了幾分,向后倒退了幾步,呆滯的望著二人。

  槍不是每一個人都有的,欺軟怕硬是人的天性,即便壯得像頭棕熊,也不可能免疫子彈的殺傷,流浪漢終是不情愿的離開了。

  周景見他走遠了,才收起了手槍。不得不說,這種利器還是蠻好用的。因為只要是頭腦正常的人都知道,這是可以要人性命的家伙。

  所以見到對手拿著槍,自己沒有同等的武器,人一般就會變得很理智,很少會做出愚蠢的事情,劇烈的紛爭也能輕松的解決。

  見到趕走了流浪漢,李文武也把從紙箱子底下抽出來的木棍放回去,嘴裂開傻笑著:“大哥,牛掰。”

  周景搖了搖頭,都睡橋洞了,有什么可牛的?等哪天真的成為人上人了,再聽這樣的奉承不遲。

  李文武嘴里還嚼著面包,可他的好奇心又驅使著他:“對了,大哥,你的槍是從哪兒弄來的,有子彈嗎?”

  “它能殺人,你說呢!”周景斜眼兒撇了一眼李文武,從兜里掏出一只干凈的手帕,擦拭著槍身。

  李文武不再言語,專心致志的對付著面包。對他來說,什么都沒有比吃的重要。這也可能是他過那樣的日子,還能吃的如此肥胖的原因。

  周景擦拭完了手槍,將其收好。依在橋洞的墻壁上,望著遠處的風景。

  之前的光環榮光已不復存在,他應該和那些告別了。

  現在,他可以倚仗的,是他大腦里的知識,是他手上掌握的技能,還有這把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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