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周妤日記的內容,大致可以推斷出十月十三日晚上的前因后果。心懷不軌的中年男人借口送別會將她灌醉,遣走其他人以后就施行犯罪。
就在這個時候,“周雨”的人格意識替代周妤醒了過來。
也即是說,從頭到尾,周妤都不清楚自己在當晚經歷了什么樣的危機,也就不存在精神創傷的可能。那一夜絕不是周雨誕生的真正成因。
另一條線索則是,周妤在十月十二日所提起的“經常忘記事情”。從描述而言像是被其他人格頂掉了。但周雨對此并沒有相關的記憶,目前為止,也沒有發現這具身體存在第三人格的證據。
也許,這些記憶空白的時間段,正是周妤創造出第二人格的真實原因。
支持這猜想的另一個證據,是在十月九日與十月十二日,這兩篇日記的中間,留下了一點點輕微的撕頁痕跡。周妤本人似乎未發現,但卻沒瞞過將日記翻來覆去讀了好幾遍的另一個人格。
按理說,這消失的一頁上,記載的內容應該是十月十日到十月十一間發生的事情。但眼下留著的,僅僅就是一點點被撕壞的紙頁。
想知道那段時間究竟發生了什么,恐怕詢問周妤本人也沒有用。因為十月十二日以后的日記已經完全回復了常態,甚至連容易忘記事情的描述都不怎么出現了。
盡管那頁紙上的具體內容已經無法知道,但在十一月中旬時,日記里隱藏的線索還是被發現了。
當周妤落筆寫下那被撕去的一頁時,一定是處在極端的情緒里。所以,她的部分筆跡透過紙張,深深印在了相鄰的頁數上。
用手指反復觸摸后,可以拼湊出那些狂亂的、像是借此發泄般的文字。
寫的字只有一個。
各種各樣的,混亂的,巨大的“殺”字。
是的,隱藏在十月十二日那些平淡文字記載下的,是一顆不久前不停鐫寫兇言,瀕臨于失控邊緣的瘋狂之心。
那深深的刻痕與劍戟似的筆觸,若非仇恨與憤怒,就必定是極度的恐懼所致。
周妤要殺死誰?或者情況相反,是誰要殺死她呢?
在發現這事后,周雨下定了主意。也許自己的主人格并非那么簡單。
如果是她打算殺誰就算了,要是誰打算殺她,現在這種毫無防備的狀況可是坐以待斃。
于是,他開始和周妤共同使用著同一具軀體。在白天由主人格進行著普通的日常,夜晚,他則使用大約一個小時來閱讀日記,了解自己周遭的一切。
周雨進行的,這種小范圍的慣例性偵查持續了一段時間。
而那一天,周妤在地鐵上睡著,使他察覺主人格被人跟蹤的事情,讓周雨決定開始在白天活動。
這是很簡單的,因為兩者的人格切換明確地以“入睡”為條件。
只需設法在周妤的日常飲料里混入少許安眠藥,周雨就可以控制人格轉換。甚至,只要他盡可能在支配身體時耗光體力,那么周妤醒來后也會覺得疲憊難當,很快又重新睡著了。
因為周雨所擁有的記憶不包括對這座城市的地理信息,所以他頗費了一點力氣來熟悉環境。
然后,在十二月十六日晚上,在一段令人哭笑不得的經歷后,他放走了兩周來一直跟蹤著周妤的張沐牧。
回到租屋時,已經是十七日凌晨一點。周雨打開日記,開始練習筆跡——如同性別差異,他和周妤的字跡也完全不同,他的字跡簡潔而用力,和主人格的秀麗花體字一看即可區分。
現階段因為活動不多,還沒有出現需要寫字的場合。但如果繼續活動下去,想必主人格早晚會產生疑心。
需要偽造日記內容,好將雙重人格掩飾成健忘的時刻,恐怕也不會太遠了。
練習半個小時,把一切恢復原狀,練習的稿紙全部剪碎,泡水模糊后扔進馬桶里沖走,再用十分鐘的時間沖澡。
周妤租住的單間隔音效果很差,為了不吵到其他人,這個時間段不能使用電吹風,只能用毛巾把濕淋淋的頭發包起來。
如果是短發就方便多了,可惜周妤沒有剪發的打算。她在日記里寫,“長發有一種安全感”。
周雨看著鏡子里的女孩。
老實說,他覺得周妤長發的樣子也不錯。
而且,從精神分析角度而言,作為周妤所創造的保護性人格的“周雨”,被賦予了“喜歡她擁有的特質”的設定,似乎也合乎邏輯嘛。
用毛巾擦完頭發以后,他解開浴巾,為自己穿上內衣和睡裙。
讓沒有切身體會的人想象現在的狀況,多半會覺得會很難為情,或者看到異性軀體會很興奮。
不過僅以周雨的經驗而言,這兩種感觸幾乎都沒有產生過。
一開始戴反扣式胸罩確實讓他迷惑,但多來幾次也就掌握了。拉鏈在背部的洋裝與需要綁絲帶的涼鞋同理。
化妝的話,精通不敢說,最簡單的打粉、畫眉、涂口紅,看看教學視頻也能掌握。
作為一個人格,何必再給它們套上恐怖光環?說到底,這些都不過是因為經驗積累而產生的技術。只要有切實的用途需要,誰都可以掌握。
在周雨的眼中,給這具身體穿女裝就是單純的技術任務。他寄宿于這具肉體之內,這身體卻并非“我的”。對周雨而言,與其把它看做真正的人體,還不如看作盔甲和面具。
這可不是說這具身體就對他如何乏味了。事實完全相反,周妤起碼是清秀水準以上的美人。身材比例雖然不怎么夸張,然而曲線優美,體態端正,跟相貌氣質非常稱合。
如果光從一個方面評價,或許都不算特別突出,但整體給人的感覺卻恰到好處,隨便改動哪一點,都會使“周妤”這一概念變得模糊。
女孩在濕氣覆蓋的全身鏡前站立著,由于沒有開燈,黑暗里隱約可見的,只有朦朦朧朧的人體。
由蒼白色勾成的輪廓與線條,如同一尊散發瑩瑩微光的美人燈。
周雨非常欣賞這具身軀。盡管沒有真正從旁觀者的角度看過,但他確認自己一定會喜歡上擁有這具身體的人。
這么說也許會顯得很膚淺,但是愛上肉體要比愛上靈魂簡單易懂得多。
換句話而言,作為某人第二人格,為了解除壓力而誕生的,本身就是某人精神要素的“周雨”,卻要去愛另一個精神的整體,這不是很可笑的事嗎?
更何況,如果要討論靈魂,這個世界上恐怕不會有誰比他距離主人格更遠了。
如果沒有眼神的交換,言語的交談,“愛上靈魂”也就無從談起。他們如同一張紙的正反兩面,從概念上就無法接觸。“周雨”的眼睛永遠看不見“周妤”,“周妤”也永遠看不見自己的副人格。
他們唯一的共同點,僅僅就是對這具軀殼的熟悉而已。一旦她認知到“周雨”的存在,會做什么?就算嚇到立刻去找心理醫生,恐怕也不令人意外。
自己體內寄宿著一個具有犯罪傾向的異性人格,無論怎么想都會令人不安。
遺憾的是,目前為止的醫學研究,似乎并沒有發展出針對解離性人格障礙癥的有效療法。也就是說,無法人為地殺死某個人格。只能期望人格們接受共用一軀的現實,合作共存,以這種狀態和平地共度一生。
但是,特殊情況下,患者分裂出了反人類的極端人格,這就不能簡單地用“合作共生”來解決了。
一個人格犯下罪孽,被審判的就是這具肉體。
在黑暗的房中,赤裸、蒼白的少女,對著自己露出微笑。
在日記中反復寫下“殺”字的周妤一定無法想象吧。眼下對她人身安全威脅最大的,既不是她要殺的人,也不是想殺她的人。
而是——跟她呼吸與共,卻毫無疑問屬于天生殺人狂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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