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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大案

  為了方便提審在押的嫌疑犯,看守所距離警局的辦公樓區并不太遠,因開車需要繞路,用時兩分半鐘。

  專用押送車輛抵達警局的辦公樓的一個后側門,警c們押著張元有下車,從側門進辦公樓,再去審訊室。

  四位負責審訊的警c已經在座,干警將張元有帶進審訊室,送到被審人員坐的座椅上,他們在另一邊坐下。

  四位審訊人員有兩位是問口供的主審,另兩位負責記錄,即電腦文字錄入員,還有一位則是攝像員。

  審訊室里既有攝像頭監控,還有數份錄音工具。

  悄無聲息地跟進審訊室的小蘿莉,站在審訊警c們身后當旁聽人員,又用神識化為手的樣子去掐張某人的脖子。

  被無形無色的手掐脖子的感覺又來了,張元有嚇得尖叫:“鬼啊—”

  幾位警c員表情古怪,看守所的管教人員說某位半夜三更一個勁兒的喊“有鬼”,好似十分驚恐的樣子,他們還以為是某人做噩夢。

  再想起他們去提人時,某人一副遇上救星的樣子,再從現在他一副受驚嚇的樣子看,之前嫌疑人迫不及待想離開監舍的舉動并不是裝的。

  警c們仔細的觀看嫌疑人的表情與動作,發現張某人的手一直摸拍脖子,好像要把什么撥開的樣子。

  但他面前什么都沒有。

  警c們并不相信有什么靈異事件,懷疑張某做賊心虛,他心里有鬼,又做了噩夢,還處于噩夢陰影的后遺癥中。

  人在驚恐的時候,心防是最弱的,無疑的,這是個問供的時機。

  主審警c開始問話:“你自己主動要求坦白,來了這里別搞花樣,等會如實交待,現在開始問你話,姓名?”

  張元有嚇得一個激靈;“張…張元有。”

  “年齡?”

  警c先按慣例問必問的問題,然后再問張元有要坦白什么。

  終于到了坦白環節,張元有生怕再節外生枝,立即喊:“我坦白從寬,我以前說因為賭輸賭輸才賣劉桐的房子是謊話,是有人給了我錢,讓我去勾搭劉桐跟劉桐結婚,上個月那人又給我錢,讓我賣掉劉桐的房子。

  我給劉桐喝的聽話水也是那人給我的,買房子的買家也是我們一伙的,人是那人找來的,那人給了買家多少錢我不知道。”

  張某突然坦白買房子的真相,這份坦白來得太出人意料,警c們都愣了愣,好在他們也有經驗,立即問是誰花錢收買他讓騙婚劉桐給了多少,讓他仔細的說經過。

  事到如今,已無僥幸脫罪的可能,張元友只想快點解脫,立即將自己如何認姓黃的金主、保持多年不正當關系、再到金主給錢讓他勾搭劉桐的經過,像竹筒倒豆子的倒了出來。

  張某人敘說的犯案起因經過,其實形同他一段風流史,幾位審訊的警c們都暗自吃了一驚,誰能想到張某竟然有那么“輝煌”的一段艷史。

  因為知道張某的老相主兼金主是拾市黃某昌的那個黃氏家族的人,警c們也意識劉桐被騙房的案子不簡單,先讓張某休息,他們去給警局的幾位頭兒匯報。

  警局里的幾位頭兒半夜被叫醒,聽聞劉桐房子被賣的案子的幕后有拾氏黃家人參與,也意識到那案子可能不止詐騙案那么簡單,立即匆匆趕往警局。

  刑警大隊的骨干們也立即趕去警局。

  警局的頭兒與刑警隊的骨干們在半個鐘內先后抵達,先臨時開了幾分鐘的小會議,然后才進審訊室。

  隱形人樂韻一直呆在審訊室,當警局里的頭兒們親自來審訊室問供,因場地有點窄,她挪到角落站著。

  十幾號人,有部分人員自帶板凳,進入審訊室后一排排坐下去,各自打開錄音筆或專業的記錄儀。

  警局里的兩位頭兒與刑警隊的隊長也親自當審訊官,之前負責審問的警c再次重啟審問程序。

  休息時段,警c們還是很有愛心的,給張某人礦泉水。

  警c們中途讓自己休息,張元有坐立難安,喝過兩次水,當審訊室又涌進一群人,他也知道有幾位是警局的頭兒。

  有那么多人在場,他反而鎮定些,他知道竹縣的某些部門也有拾氏黃家的旁支或姻親,他也害怕他招供時那些人通風報信,更擔心自己供出某些秘密被滅口,或者某些人先一步趕去毀滅證據。

  警局的頭兒也親自參與審問,張元有放心了,有那么多人在,就算黃氏有姻親有人在其中也不敢搞小動作。

  再次被問供時,張元有也沒再隱瞞,凡事實話實說。

  當被問到金主讓他賣桐的房子,他為什么竟敢同意,張元有表情有幾分激動:“我原本不肯的,是她說…說樂韻死了,說樂韻被人做掉…”

  他那話一出,一眾警c大驚,就連警局的一把手堯局也吃了一驚:“你說九稻梅子井村的樂韻遇害了?”

  “不是我說的,是黃淑梅說的,是她說樂韻被仇家干掉了,還說因為樂韻死了,殺樂韻的人才敢對樂韻的哥哥下手,就算姓晁的這次沒死在車禍里也活不久,還說,樂韻如果活著,知道她哥哥出事的消息哪可能不回來…”

  張元有在說是黃家女說九稻樂韻死亡的消息,眾警c們眼神都變了幾變,堯局又問:“你有問黃某怎么知道樂韻死亡的消息嗎?”

  “我問了,她沒直接說…我從她透露的一些話里猜測,黃家人可能也參與策劃樂韻哥哥的車禍行動,或者,他們知道是什么人,并有提供協助。

  他們敢向樂韻哥哥下黑手,我怕我不配合,他們會殺我滅口,或者殺我娘老子,我與前妻生的孩子。”

  張元有交待得明明白白,但也隱瞞了一點點真相,他愿意配合的部分原因也是因為他和黃家女生的那個孩子。

  張某人的供詞,再次令警c們心驚,樂韻的哥哥在拾市市政工作,那場車禍司機死亡,如果車禍不是意外而是人為,那就是刑事案件!

  如果再次重偵,牽一發而動全身,那可不是小事。

  劉桐房子被賣案牽扯到樂韻哥哥的車禍,其案子的性質也變了。

  堯局心沉似水,他辦案經驗豐富,再次問:“你以前一直不交待事實,今天為什么愿意坦白事實?”

  張元有下意識的四下張望,瑟縮了一下,聲音發抖:“樂韻…回來了!”

  “樂韻回來了!?”眾警c齊齊一愣,張某人不是說樂韻…樂姑娘遇害了,怎么現在又說她回來了?

  “樂韻…回來了!”張元有重重地點頭。

  “你怎么知道樂韻回來了?”警c們立即問。

  “…樂韻今天去過拾市…”張元有絕不敢說樂韻出現在看守所的宿舍找他聊過天。

  警c先是以為張某做夢見樂韻,他做賊心虛,還有后遺癥,當張某答非所問,說樂韻去過拾市,不由面面相覷。

  堯局思維緩了緩,當即拿出自己手機,給頂頭上司、拾市的一把電話。

  劉桐的案子牽扯到樂韻的哥哥晁少車禍事件,不管黃某是否參與,她與某位買家都將被請來警局進行問話,某人在拾市,他稍后也需要向上級請示,并請拾市警署先控制住黃某人,免得那個知情人士出意外。

  警署的工作人員,手機都是不關機的,堯局半夜三更一通電話,也成功將拾市警署一把手于睡眠中驚醒。

  電話接通時,堯局沒拐彎抹角,直接說竹縣警局連夜審理一樁案子,牽扯到了樂韻哥哥的車禍事件,他找領導請示,希望上級協助監控在拾市的某位知情人員,以免萬一走漏消息,知情人被滅口。

  警署的一把手被電話呼醒接電話時人就完全清醒,聽說案子牽涉到晁少的車禍事件,心中也吃了一驚,慎重對待:“樂韻樂小姑娘圓滿結束研究工作,昨天回了九稻,今天中午來拾市接走她哥哥小小晁先生。

  樂小姑娘想必已經去過車禍現場,如果你那邊的嫌疑人員知道車禍有關的線索,有可能是策劃者擔心樂小姑娘找到什么線索,他們意圖將知情人滅口,知情人士察覺到了才招供,你們務必保護好那位知情者。

  你再繼續問口供,將線索整理齊整再給我打電話或傳一份過來,現在先把另一個知情人士的詳細信息發來,這邊立即去將人控制保護。”

  聽廳里的頭兒說樂小姑娘完成研究歸來,白天去拾市接走晁少,堯局也無比驚愕,張某人說樂韻回來了竟然是真的?!

  看守所也有規定,為了防人串供,外面的人不得隨意探望在押的嫌疑人員,那些違反治安管理拘留幾個月的人員,在接見日那天與親友見面時也有警c監督。

  最近幾天并不是接見日,沒有外來人員來看守所,那么張某是怎么知道樂韻回來了,還知道樂韻去過拾市?

  難不成看守所有內奸?

  或者,看守所或部門里有拾市黃氏族人或姻親,是那些人消息靈通,知道樂韻回家的消息,擔心張某承受不了心理壓力而招供,通過某種渠道要脅張某,想讓張某閉嘴,結果適得其反,張某因為驚恐而選擇坦白?

  滿心驚異的堯局,未露聲色,也沒說與正事無關的話,結束通話后才看向眾干警:“樂小姑娘昨天衣錦還鄉,今天中午去近拾市。”

  眾警c目光唰地投向張某。

  被一群警c們盯著,張元有直冒虛汗,但仍沒有主動交代自己知曉樂韻回歸的真相。

  堯局也沒立即問口供,先將警員記錄的某個黃姓女的詳細資料拍照,再發給拾市警署的頭兒。

  再安排刑警隊立即去將買劉桐房子的那位買主拘回警局連夜審訊,他明天再去請檢察院批正式的逮捕令。

  先把最緊要的事安排下去,堯局再問張某的口供:“你怎么知曉樂小姑娘回家來了,還知道她去過拾市?”

  “…”張元有感覺有只手又掐住了自己的脖子,打了個哆嗦:“鬼…鬼,是鬼告訴我的…”

  “張元有,這是法制社會,別搞封建迷信那一套來蒙騙人。”警c們直覺認為張某是想利用靈異事件來轉移注意力,以此掩護給他遞消息的人。

  “我沒說謊,真的是鬼…”張元有感覺掙在脖子上的手在用力,嚇得尖叫:“啊啊,不是鬼,是是…我前妻,是我前妻…的鬼魂…”

  “你不是說你前妻與你離婚后改嫁了?哪來的鬼魂?”警c不信。

  “真的,真是我前妻的鬼魂…我前妻…沒改嫁,她她她…”張元有感覺某只手一下一下地掐自己,脖子,全身寒毛都豎了起來,不顧一切的大喊:“我前妻她死了,早在十幾年前就死了…是我…是我殺死的…”

  問口供的警c,堯局等人,大驚,張某的前妻死了?還是張某殺死了他前妻?!

  劉桐被賣房一案原本是經濟詐騙案,結果牽涉到晁少的車禍,還牽涉出一樁人命案,真正是拔出蘿卜帶出泥,案子的性質也實現連級跳。

  眾人看向張元有,見他大喊過后像是抽干力氣似的癱坐下去,手不停地摸脖子,面部表情與眼神也流露出驚恐。

  問口供的警c,趁勢追擊:“你為什么要殺害你前妻?什么時候殺的人,尸體埋在哪里…”

  張元有自爆殺妻的秘密后,感覺扼脖子的手終于松開,他也虛脫了似的,使不出什么力氣。

  當警c問話,他哆哆嗦嗦的交待殺妻經過,但絕不承認是蓄意謀殺,堅持說自己想攙回前妻,前妻不同意,發生爭吵,后來變成肢體撞碰,他本來只是想嚇嚇前妻,沖動之下竟失手掐死了前妻。

  他怕被槍斃,慌亂之下將前妻綁石頭沉尸河中,毀滅了犯罪證據,交代時痛哭淋涕,說因為失手殺死前妻,看到與前妻生的孩子也難免悔恨痛苦,生怕被發現秘密,因此很少回鄉下的家,也不敢親近孩子。

  張某渣交代的情況真中摻了點假,樂韻沒再細究,也沒再裝神弄鬼的嚇唬他。

  警c們問完口供,堯局交待記錄人員將口供整好傳一份給廳局那邊,他又布置了工作,親自率隊押著著張某星夜奔赴他老家去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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