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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卅二章 受誰委托(1更

  因為周春梅給李家生了個兒子,劉桐神氣了一段時間,直至上月周春梅的孩子突然沒了,她再也神氣不起來了。

  而李垚被抓的消息傳進耳朵時,她整個人都傻了,也當了縮頭烏龜,走路都躲著人,也沒敢去法院聽庭審。

  當周春梅被李家趕回娘家,劉桐神經繃了起來,她怕李家收回房子!

  周春梅回到媽媽家哭個沒完,哭訴李家弄死孩子還想讓她背鍋,還提出離婚讓她凈身出戶,說李家怎么欺負她。

  劉桐除了胡說八道的時候能說得頭頭是道,輪到正事,她根本說不出子丑寅卯,典型的“正事不足邪事有余”。

  有其母必有其女,周春梅除了瞎折騰,遇上正經大事同樣摸頭不知癢處,沒主見沒能力處理。

  也因此,周春梅哭訴李家欺風她,劉桐根本沒有半點辦法。

  母女凄凄慘慘地摟著哭,除了自怨命苦,想不出如何維護的利益。

  在母女倆自嘆自艾,惶惶不安的坐等命運安排時,誰知天不絕人之路,下午,有位張姓律師找上門自愿免費幫周春梅打官司。

  之所以愿意免費幫忙,律師自己說是因為他小時家人遭受欺負,才立志學法律當律師,他見不得李家害死孩子還將媳婦趕出家門的惡劣行為,所以路見不平才幫她們伸張正義。

  免費律師的到來無疑是天掉陷餅,劉桐周春梅欣喜欲狂,母女倆對律師自愿幫忙的說辭也深信不疑。

  尤其當律師說可以起訴男方,從而問男方要賠償金時,劉桐周春梅喜形于色,張口提出要求賠五百萬的賠償金。

  但遭潑了一盆冷水,律師說李家的財產屬于男方婚前財產,女方與男方結婚后沒有付出勞動創造財富,無權分男方的婚前財產。

  能要求賠償也是男方有騙婚行為,以及男方殺子后還意圖栽臟女方,可以憑此要求男方賠償精神損失費,他估計最多能得個二十萬左右。

  劉桐大失所望,原以為讓男方賠個幾百萬,那樣的話,她以后什么也不用做,只管當個躺著吃的富婆。

  因先前被婆家趕出家門,連一毛錢都沒有帶走,周春梅聽說能讓李家賠償二十萬的精神損失費,特別激動,當律師詢問她與李垚談戀愛以及結婚后李家有啥舉動,她言無不言,言無不盡。

  律師收集到了母女倆的錄音,讓周春梅在委托書上簽了字,他成為受委托的委托律師,下午起草了一份起訴書遞交法院。

  李垚一案第一次閉庭公布消息定于11月21號再開庭,李父李母在想辦法給兒子免罪,卻收到法院傳票,他們成了被告。

  李父李母收到法院傳票知道是周春梅起訴李家騙婚,差點氣暈。

  李垚被抓,警c們去梅村拿了攝像頭記錄,梅村周家沒有任何人為周春梅出頭,庭審時周家也沒人出現,他們以為周家徹底放棄了周春梅,周春梅就是一枚棄子,翻不起任何風浪。

  他們將人趕出家門,也毫無愧疚心。

  誰知他們眼里的蠢貨棄子周春梅竟然請了律師告他們李家騙婚,而事實上,他們也確實有騙婚嫌疑。

  李父李母氣得半死,還不得不接受成為被告的現實,他們覺得周春梅沒那么聰明能想出辦法反告他們,可能是周家暗中托人提點了周春梅找律師告他們騙婚。

  還有另一個猜測,有可能是他們的生意競爭對手趁機落井下石,暗中搞鬼踩他們。

  當再次庭審時,李父李母不得不坐上被告席,不過,他們有委托律師代理回答問題。

  周春梅也上了原告席,同樣由委托律師全權代理回答或提出辯答,她只需要坐在那里就行。

  庭審仍先審李垚殺子的事件,因公訴方的證據屬實,也充分,法庭認定李垚是有預謀有計劃的謀殺有殘疾的孩子,不存在因長期照顧孩子而情緒崩潰做出過激行為的原因。

  之后就是審李垚提出離婚讓周春梅凈身出戶、以及周春梅告李家騙婚的糾紛,原告委托委師與被告委托委師你來我往,各自為各自的委托人盡職,中途還有各方證人出場。

  劉桐的弟弟也被傳喚至法院,他膽子小,害怕李家,他也害怕周春梅娘家表弟的樂家,生怕自己遭殃,不敢偏幫誰,問什么就實話實說。

  李家在開診所的那位親戚也被傳上證人席,他也沒敢隱瞞,將李家怎么將周春梅安排進他診所的事也給交待清楚。

  經過雙方律師你來我往的較量,法庭經過合議庭合議,認為原告周春梅指控被告方的罪名成立,李家存在騙婚行為。

  二次審庭仍沒有宣判,23號才宣判,最終李垚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型,法院判處李垚和周春梅離婚,李家賠償周春梅三十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周春梅聽說能拿到三十萬的精神損失費,激動得差點失態,在旁聽席上的劉桐也喜形于色。

  法院宣判后,李垚與周春梅的婚姻關系就此中止,律師幫周春梅去辦了離婚證,并問男方要賠償金。

  李家原本是想用拖字決,不說不給,就說資金周轉不過來,一直拖下去。

  為周春梅打官司的律師,只對李父李母說了一句話“李先生,周春梅她再笨再有不是,她姓周,她來自梅村周家,與她弟弟打斷骨頭連著筋。”。

  李父李母瞬間明白了律師的潛意思,周春梅姓周,哪怕她與父親斷絕了父女關系,但她身上流著周家的血,周家不可能真的任她被人踩到水底。

  周家沒什么能人,動不了他們李家,但周春梅的姑姑是樂韻弟弟的親媽,樂家姑娘不需要動手,只需要一句話,自會有人愿意幫忙踩李家。

  明白了律師的潛意思,李父心頭一陣犯悸,他終于明白李垚為什么會曝露!

  或許,李垚的行動是完美的,如果是保姆在家帶孩子,或者是李垚本人或者是他和老伴在家帶孩子,孩子窒息死亡就是意外,不可能還有后繼事宜。

  壞就壞在當時只有周春梅在家,周家就算與周春梅斷絕了關系,也不希望周春梅背上看護孩子不利的惡名,必定會找樂韻幫忙。

  樂韻很可能在他們去梅村時就已經猜到了他們的小心思,猜到李垚早晚會與周春梅離婚,或許早已盯著他們了。

  從而當孩子意外死亡之后,樂家姑娘在很短的時間便知曉,然后懷疑孩子死亡不是意外,從中摻了一腳,警c們才會生疑,從而找到蛛絲馬跡,將李垚給曝了出來。

  他們錯估了周家,以致棋差一著,滿盤皆輸。

  如果,他們私下里與周春梅協商,給周春梅一筆錢讓她與李垚和平離婚,或許就不會賠上李垚,也不會像現在這樣名聲掃落地,還要背負罵名。

  周春梅要賠償只提出五十萬,講價還價賠三十萬她便妥協了,如果以協商的方式給她百來萬,必定能打發掉她。

  李父明白過來,悔得腸子都青了,擠出一抹苦笑:“張律師,我有一個疑問,你是受周春梅表弟的姐姐委托為周春梅辯護的嗎?”

  “不是。”張律師笑了笑:“我是自愿幫周春梅打這場官司的,原因么,也是因為周春梅姓周。換作你,就算你的女兒再不爭氣,當她遭受了周春梅一樣的遭遇,你真會冷眼旁觀嗎?

  李先生,凡事留一線,日后好見面,哪些事可做,哪些事不能做,心里得有數,若是心里沒數,不妨細細想想拾市黃家。”

  李父心頭一凜,一張臉色變得煞白煞白的。

  黃家那么大的一座山,因為害了樂家人,最終被樂家姑娘給夷平,李家在黃家面前算什么?

  李家算計周春梅其實算計的就是樂家,而當發覺走周春梅這一步走得是一步廢棋,不僅生出拋棄之心,還想讓周春梅背上看護孩子不上心致親兒子死亡的罵名,是他們做得太狠了。

  李父心如死灰,臉色灰暗,再沒敢有絲毫拖延,和周春梅的委托律師張律師去了銀行,他將應賠的三十萬轉進了周春梅的帳戶,并且從律師手里拿到了周春梅簽了字的收據。

  出了銀行,李父在律師要上車時,小聲地提出請求:“張律師,麻煩他日見著那位姑娘,請轉告她一句話,就說發生的已經發生,李家以后但凡遇上梅村人之事,自愿退避三舍。”

  “若有機會遇著那位,我會轉達的。”張律師點點頭,關上車門,驅車離開。

  李父慘白著臉回了家,悶聲不吭的給兒子收拾了一些東西送去了法院看守所,然后著手處理在竹縣的房產。

  他決定舉家離開拾市,換個地方生活。

  張律師幫周春梅拿到了賠償費,送回劉桐家,將銀行卡交給了周春梅,之后便輕飄飄地來,輕飄飄地走了。

  他走時提點了母女倆一句,說李家親戚關系錯綜復雜,竹縣又是李家的地盤,說不定隨時有人給她們母女挖陷井,母女倆若不想落得人財兩空,最好早做取舍。

  劉桐害怕李垚家報復,可是,她舍不得自己的房子,還是硬著頭皮留在竹縣。

  周春梅倒是聽進去了,收拾收拾就出去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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