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每個月例行的議員會議開始了。
固定議題依然是延續前幾個月的關于議會下屬機構的討論,主要是關于權限的劃分以及人事上的安排。
議會下屬機構是由七塔基于執政權進行領導,但領導并不意味下屬機構的人要全部都用七塔的,其他議員有意的話同樣可以安排人進去,或者制訂具體的用人標準以及選拔機制。
其實很多議員都和夏多一樣,并沒有什么多余的力量可以派出去進入議會下屬機構——或者說政府,所以更傾向于制訂規則,而不是拼命往里面塞人。
目前經過幾個月的討論,塞汶頓議會十大下屬機構已經有過半完成了權限劃分以及規則的制訂。
這其中包括奧法聯合會、外交事務部、資源規劃委員會、執法衛士等多個實權部門,剩下的除了爭議比較大的諸神事務部,其他更多只需要走個過場。
關于諸神事務部,明面上用來管理耐色瑞爾內部的神殿、教派、祭司等涉神事務,但實際上這個部門還關系到未來的升神秩序,或者說后者才是關鍵。
關于這個部門的成立,大多數議員都投了贊成票,就算是夏多也無法阻止,但關于這個部門內部的權限分配,那就有太多爭議之處了。
不能過早提及升神秩序,否則就有壟斷之嫌,哪怕可以這么做,卻沒有人愿意承認這點,因為這么做幾乎相當于將后人所有上升道路都堵死了。
升神道路不可分享,每一種秩序一旦有人借此升神,后來者難道要先弒神再自己升神嗎?或許有可能,但這顯然是一個極低極低的概率。
但關于升神秩序也必須提前鋪墊下去,否則將來議會、政府的規則明晰了,議員、領主們都熟悉了這套規則玩法,再想往里面添加私貨就不太容易了。
所以,新盟約之下的第一批議員想要建立升神秩序,就必須盡早完成,否則越晚變數越大,越不容易達成一致。
但夏多卻是反對建立升神秩序、壟斷升神道路的,只是他目前也沒法提出一個更好的方案,畢竟他期望的純粹奧法道路還遠未觸及神之領域。
而在這一領域,有秩序總比沒秩序混戰強得多,至少初期能避免很多紛爭,他最擔心的壟斷問題是要到后期才會展露出來。
所以他打定主意,如果升神秩序注定無法阻止的話,那他至少要在其中擁有一定的話語權,以便未來做出改變。
這種情況下,夏多希望制訂的規則是更偏向于破壞升神秩序,而不是維護,加上制訂規則過程中自然產生的分歧,這件事從幾個月前就開始討論了,但直到現在都沒能吵出個結果來。
這種情況是夏多樂意見到的,他知道很多議員其實也是支持奧法道路的,并不是只贊成升神這一種進步方式,只不過奧法道路實在看不到希望,而升神道路已經有一個現成的案例了。
接下來只要拖時間,只要能證明奧法道路進步的可能,哪怕只是一個可能,就足以說服大部分議員推遲建立升神秩序了。
至于如何證明,如果放在過去的話,夏多或許沒太多把握,畢竟這需要相關魔法理論出現質的突破。
但現在,秩序之力的應用新發現,或許就是奧術魔法進一步發展的新方向,即便不是,至少也可以裝做是,然后用來拖延時間。
這其實也是夏多最近一直撲在秩序之力研究上的原因之一。
當然,這方面本身就是他所關注、所在意的領域,恰好有突破的契機,自然就往里面多投入了一些精力。
會議前半程如夏多所料,關于諸神事務部的討論遲遲沒有進展,而關于其他部門的討論則迅速通過,時間很快來到后半程,也就是近期國內外大事的討論。
國內主要是關于一些提前到主位面開拓的明水三位面領主,他們通過開拓者與領主事務部向議會發出了求助信息。
于是議會討論如何援助,以及援助多少,是否援助在上上一次的議員會議中已經討論過了,妮雅當時代表夏多投了支持票。
而這次的如何援助以及援助多少,基本上和夏多無關了,因為在上上次會議上,在其他人還在觀望之際,大夏領已經提前認領了部分援助,并且現在已經全部交付。
算上以私人名義贈送的,他已經超額完成了援助義務。
所以這次會議,夏多就看著其他人討論,而沒有參與進去,這些人有些同意直接從自己領地出物資,有些則建議提前召集領主會議,號召全體領主一同支援。
投票時夏多毫不猶豫地支持由議員進行援助,或者更準確地說是由主位面的議員進行援助,因為明水三位面氣候穩定,根本沒有這方面的準備。
“好,這一條通過。下一條,和諸位都有關系——”巴迪加爾目光在眾人身上逐一掃過,在夏多身上停留的時間格外的長。
“盡管密瑟拉問世未久,但它產生的影響卻是無比巨大的,最近半年北地聯盟已經多次向我國發出提醒,關于密瑟拉超魔問題的。
“雖然各位目前并沒有全部擁有屬于自己的密瑟拉,但未來遲早都會擁有,所以關于超魔問題,各位已經可以提前考慮起來了。”
接著,巴迪加爾向一眾議員——特別是來自甜水三位面的那二十六位——重點介紹了北地聯盟限魔條約的背景以及主要內容。
最后總結,“過去還沒什么感覺,但現在限魔條約已經越來越影響到我們了,所以我們有必要重新考慮條約相關內容了。”
當然,這件事并不是耐色瑞爾內部坐在這里討論就可以有結果的,還需要拿到北地聯盟討論,但至少可以先在內部統一了意見。
所以,夏多第一時間表示支持,并提出了自己對限魔條約的修改意見,“限魔條約本身的用意是好的,能夠提醒我們妥善利用魔網資源,但隨著魔法技術的發展,過去制訂的超魔額度實在不合時宜,建議重新議定或者干脆廢除。”
在夏多看來,條約本身應該是一個共識,而簽訂條約的對象是國家而非個人,強行規定某個落后于時代發展的具體指標其實是很不合理的,因為即便超標了,也很難進行處罰。
他覺得限魔條約應該更專注魔網相關的一些保護性指標,而不是過于死板的超魔事件記錄,這樣至少能夠維持久一點,而不是每隔幾年就要重新修訂。(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