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第115章 打官司要靠證據說話

  郝好目送著賈副處長離開,他并沒有起身相送。

  更沒有將賈副處長在離開時那帶有警告的眼神放在心中,一個企業的保衛處副延長,又管不到自己,有什么好在意的。

  但不放在心里,并不表示他不重視。

  郝好再次拿出了那份沒有蓋章的合同,看著合同上頁眉頁腳上的連接地址。顯然,這份沒有蓋章的合同已經成為某些人心中的一根刺,一根不拔出來就如坐針氈的刺。

  這份合同與何言有關是不會有任何問題的,那會不會牽扯到別人呢?這就不是郝好說能夠下定論的,只能用華飛電子的監察部自己去調查。

  今天對方沒有能夠從自己手中拿走這份合同,他們肯定不會善罷甘休,文的不成來武的,收買不成改成搶,并不是沒有可能。

  想到這里,郝好嘴角露出了一絲嘲弄,如果他們不是先來收買,而是直接下手搶的話,也許能打自己一個措手不及,但是現在…

  郝好搖了搖頭,拿著合同來到財務室復印了一份。

  已經把復印件放到抽屜中的他,想了想,又拿了出來,拿起鉛筆在上面寫了一行字,然后透過抽屜縫,塞進了寧丹的抽屜里。然后又到財務室復印了一份,把復印件放在了自己的抽屜中。

  做完這一切,郝好這才收拾好東西,鎖上辦公室的門,離開律所,準備前往華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從離開律所那一刻,他就特別的注意周圍的人,他想知道,會是什么樣的人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來搶自己手中的包。

  可讓他失望了,直到他走進華飛電子公司辦公大樓的大門,也沒有發生任何的意外。

  郝好心中不由自嘲了一下,看來是自己有些神經過敏了。

  再會合了監察部的人員后,郝好一起來到了生產部,有一位李姓工程師接待了他們。

  “你們說的那批板材,對于我們公司來講,基本上沒有什么用處。簡單的說吧,我們雖然在生產上會使用到4毫米的合金,但不是這一型號的,而相同型號的合金,只有4毫米又不符合質量要求。”

  ——————

  法務中心何言辦公室,早上才和郝好分手的保衛處賈副處長正一臉沮喪的坐在何言的面前:

  “何總,實在對不起,我把事情搞砸了。要知道姓郝的如此冥頑不化,我就不該直接上門找他,直接動手搶就是了。可現在已經打草驚蛇,他肯定會有備份安排。”

  何言輕輕地搖了搖頭,然后說道:“這不怨你,我剛剛得到消息,那個姓郝的律師好像正在和歐陽學民的閨女談戀愛。”

  “那合同豈不是要落入歐陽學民的手中了?”賈副處長連忙說道。

  “肯定的,看來我們得給歐陽學民找點事做了。”何言想了想,然后繼續說道,“給那些人辦離職手續,讓他們起訴公司。事情鬧得越大越好,如果能大到讓上面把歐陽學民調走就更好了。”

  “好,我現在就去安排。”

  ——————

  回到監察部,郝好重新開始梳理起案子。

  雙方簽訂了一份書面合同,那么在合同有效的情況下,雙方都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雖然已經找到了證據證明雙方簽訂的合同并不是真實意愿的表現,但那份作為證據的合同畢竟沒有蓋章,而且即便是蓋過章的,也會因為簽訂在前,而失去對雙方的約束力。

  在無法推翻雙方簽訂的這份書面合同的情況下,只要具備兩個條件之一,華飛電子公司就有權拒絕付款,第一個條件就是產品質量不合格,但驗收證明所記載的產品質量與合同的質量約定是完全一致的,這一條件至少在目前是不成立的。第2個條件是申請付款的程序和應提交的資料符合合同約定。

  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是取得驗收證明,而驗收證明對方有。雖然按照合同約定,出具驗收證明的條件是商品驗收合格,但不論產品是否合格,只要華飛電子公司出具了驗收證明,不合格的也會被視為合格。這是對華飛電子公司最不利的地方。

  而在華飛電子公司有利的地方,則是驗收證明上沒有倉庫的簽字。

  郝好打開電腦,調取案件分析表,然后再次拿出合同,他需要再仔細的研究一下合同。

  而研究的重點,則是驗收程序和流程。如果合同中有了驗收人員的組成約定,只要合同中提到了需要倉庫人員的簽字,那么缺少了倉庫人員的簽字的驗收證明,就不是一份合格的驗收證明,就不是一份有效的驗收證明。

  很遺憾,合同對這一部分的內容約定比較簡單,同樣對于如何出具驗收證明,也沒有作出明確的約定,僅僅使用了“有關驗收人員”這樣的模糊表述,根本就沒有對驗收人員的組成作出任何的約定。

  合同約定不明,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可以參考法律的規定、或者從合同的整體角度進行解釋,也可以根據雙方以往的交易習慣進行解釋。

  交易習慣?郝好眼睛一亮,他迅速的從檔案袋中拿出財務處提供的金山金屬公司以往的結算憑證。然后一次次的核對,核對合同、核對付款申請、核對驗收證明。

  這一核對,還真的被他發現了線索。

  所有的合同內容都是一樣的,而之前的所有驗收證明也都是一樣的,但和這一次青山金屬手中的驗收證明不一樣的是,之前的驗收證明上都有倉庫驗收人員的簽字。

  也就是說,依照以往的交易習慣,參與驗收的人員是包含倉庫人員的。能不能據此就得出結論:因為驗收證明上沒有沒有倉庫驗收人員簽字,所以這一份驗收并沒有完成,也就是說這一批板材至今雙方沒有通過驗收呢?

  這一想法一旦冒出來,迅速的在他腦海中扎下根,怎么揮都揮不去。

  如果自己的想法成立,那就可以以雙方未完成驗收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為由,進行抗辯。

  而現在唯一需要考慮的問題就是這么長時間雙方仍然沒有完成驗收,會不會被法院認定為已經默認驗收合格。

  要知道,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買方在收到貨物后,沒有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異議,就視為賣方交付的商品合格,但賣方知道產品存在缺陷的除外。

大熊貓文學    一個小律師的奮斗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