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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相逢晚

  到了約定的那一天。

  洛斯特一大清早便從閣樓上爬了起來。他穿著一件單薄的里衣走出了屋外,來到需要排隊的取水處為自己打了一盆冷水。當一張臉被浸沒在水中的時候,他瞬間便感到自己整個人都精神了起來,抬手掠過鬢角的碎發,這才意識到自己的一頭亂發不知何時已經長到靠近脖子根的位置上了。

  ——再長下去的話感覺都要影響到視線了。

  他隨手抓住了一縷想使勁抓到腦后,綁出了一個類似單馬尾的形狀來。但很快又意識到這樣偏活潑的風格不適合自己,在雙手沾上水以后又很快將它胡亂給打散了…

  如果再這樣子放任下去的話,到時候就不得不動刀子剃掉了罷。

  說實話洛斯特是有些舍不得,因為前半輩子的他都是用短頭發示人的。現在好不容易熬到那么長總有一種血脈相連般的親密感,仿佛到時候要割的不是頭發、而是他的手腳似的。

  黑山城附近少數人種眾多,如果再養長上去,走在街上故意又要給人認成是帕米爾人了…

  想到這里洛斯特不禁自嘲地笑了笑。

  如果說起北大陸的話,男性留長發并不是特別罕見的事情。但是會將一頭黑發披散在肩膀上的,首當其沖地也只有住在群山之巔的各種狩獵民族了,加上洛斯特身材屬于那種并沒有很多肉可是骨架本身卻寬大結實的類型,也難怪羅潔塔當時會一眼認錯。

  相對而言的話,因為南方是各種工業文明的發源地。南大陸的男性們開始逐漸養成了以簡練樸素為時尚的審美標準,流行的趨勢是以一頭干練的短發為主,這樣不容易影響到工作和生活,再搭配一頂黑色絲綢的短頂禮貌就是最典型的紳士形象了。

  可以的話洛斯特也想這樣:

  可事實證明,比起穿的人模狗樣去偽裝成一個矜持的文明人,還是繼續當一個披頭散發的野蠻人更加符合他那慵懶隨性的脾氣。

  不過話說回來…

  ——今天的天氣還真是不錯呢!

  陽光沖破了層層疊疊的云層。黑發的少年抬起了頭,但很快就因為不習慣而被晃地睜不開眼睛。這是自從他來到黑山城之后遇到過最完美的一個晴天了。透過眼皮之間的縫隙,他甚至可以看到幾只鵝黃色的硫磺蝶,正振翅在因為工廠林立而充滿灰霾的空氣之中飛舞著。

  這應該是只有黑山城才能看到的奇景了罷!如果不是它因為新興的礦產行業一夜暴富的話,如果不是因為它靠近山區而是在某些更加繁華的地段的話。這一幕都是完全不可能實現的!

  而這份微不足道的奇跡,又是在許許多多人的人生當中很容易被忽略的那一部分…

  好像就這樣在蝴蝶的翅膀間跳舞。

  洛斯特歪過自己的頭不再去看天空。他突然覺得,今天一定會有什么好事發生的!

  上午七點三十五分,洛斯特在老爺子吃了一片涂薄薄一層蜂蜜的面包當做早餐;七點四十分,他于閣樓的衣柜之前換上了一件相對正式、也是他目前唯一的一套正裝,就是潛入進城時穿的那一套——黑色的外套下包裹著一層貼身的皮背心,腰間是一條帶有雙層環扣的皮帶,可惜上面無論是救命的藥水還是可以投擲用的短錐都在很久之前就用光了。因為本身已經放棄爭斗了,所以他一直都沒有補充過。再下方就是一套非常常見的冒險者長褲以及皮靴了。

  唯一的區別的是,這一次并沒有再裝備風衣的斗篷:一來是因為需要抵御的寒潮已經過去了,穿上了也礙事;二來是在這個天氣下穿著斗篷出去,非但無法隱藏身份,反而只會讓他顯得更加可疑!

  七點四十八分,和老爺子交代了一聲后便推門離開了雜貨鋪。

  不過,洛斯特在出門以后,并沒有朝著之前和小金絲雀約好的集合地點直奔而去,而是故意揀了一條相反的小路直奔城門口的方向。他想考驗一下自己記路的能力——

  驗收一下關于這三天來情報收集的成果。順帶不想讓對方覺得自己過分重視這份契約,以至于提前出發,他打算很時髦地通過一步步踩著時間點的方式和對方匯合。

  ——對,哥就應該是一個這么高冷的人!

  自認為是計劃通的洛斯特很快就走到了巷子口的位置。他第一眼便看到栽種在主干道兩旁花圃里的矮樹上吐出了一抹又一抹的青色,還記得自己剛來到黑山城的那一天它們還一個個光禿的好像是抽屜里的標本一樣。洛斯特在第一時間便走上前去,欣喜地伸出雙手撫摸著這些嫩芽。

  兩側的行人道上人頭攢動,仿佛他初來乍到那天看到的清冷景象只是騙人的鬼把戲而已。街道上,三匹馬拉、五匹馬拉的馬車是不是飛奔而過…

  這才是一座活力之都應該有的、原本該有的模樣。

  暫時將那些煩人的黑道以及麻煩的權利斗爭丟到了腦后,洛斯特的嘴里哼著以前學會的小調,聞著隔壁酒館散發出來的炒熟的豆莢的香氣,像是一個孩子一樣混入了人流與人流所構成的海洋之中。

  約定的地點還是在西區的商業街附近。只不過更靠近城中心的居民區,因而來的更加繁華了一些。洛斯特這樣走等于繞了一個大圈,不過他并不在乎,權當是鍛煉自己的記憶了。

  其實如果可以的話,羅潔塔完全可以將兩人的集合地點約在老爺子家的附近的,還是說這樣子距離她住的地方比較近呢?亦或者,是因為初次約會,所以按照某種約定俗成的習慣,不能以雙方任何一方的家里為集合點…才怪…

  心里想著一些有的沒的東西,洛斯特踏入了約定的地點,附近的一座小公園里面。因為這個點兒的公園都比較空曠,只要不是瞎子的話應該很快就能發現對方的。以街道對方大樓頂上的座鐘作為參照物,八點二十三分,比約定好的時間足足遲了三分鐘左右。他的嘴角不禁揚起了一抹微笑,可以,這很時髦!

  直到…

  回過神后發現這座公園附近,除了自己、和坐在對面長椅上一個正在喂鴿子的老太太以外,一個活人都沒有。在一片咕咕咕咕聲中他突然意識到:

  ——和自己契約的對象好像比自己還更懂時髦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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