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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笨蛋與笨蛋

  其實,方莫自己都對二哈的判斷出現了失誤。在他看來,二哈說不定會阻攔失敗,會讓幾個人,或者十幾個人,甚至幾十個人跑出來。

  然后,那些看到他的人,都只能去死。

  時間將會耗費很多,同時危險也將大大的增加。

  不過他怎么都沒有想到的是,二哈居然真的鎮住了場子,那些人不僅一個都沒有出來,甚至連半點嘈雜的聲音都沒有發出來過。

  這是他敢于放過趙河的一個依仗,只要這個家伙知道,二哈那么兇猛,他就一定會想,方莫是不是還有其他的同謀。

  只要這么想了,那么他心中就會有畏懼,也就不敢將實話說出來了。

  除非,他不想要自己一家子的命了。

  不過方莫看得出來,他對于自己那一家子,還是非常珍惜的,哪怕是自己要去死,都想要給他們一條活路。

  這就更加的可以被利用了。

  所以,這家伙算是活了下來,否則他必死無疑。

  對于方莫來說,剛剛來到中州,最重要的事情便是要低調,而不是去惹下一個又一個的麻煩。

  如果不是實在沒有辦法,他也不想動手的,可那些人實在欺人太甚,竟然要他的寵獸,這就有點是可忍孰不可忍了,就算是叔叔能忍,嬸嬸特么也忍不住!

  最后,只能動手。

  幸好的是,他們這個小集體的強大,完全出乎了他自身的預料之外,將被發現的幾率,成功的降低到了大約千分之一左右。

  唯一的那一點遺漏,其實便是方莫在這個時候沖出來,只要有眼睛的,都會把懷疑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什么?趙河?

  這家伙只要知道了二哈的恐怖之后,就再也不會說實話了,不,是一定會按照他的劇本,去說實話。

  “你們怎么那么不小心啊?傷到了沒有?”趙河此時站在那里,皺著眉頭,身體健壯的他,對著外面那些正看向里面的人大叫道,“走,都走遠一點,千萬不要靠近這里,里面有個很危險的人正在殺人!”

  本來想要看熱鬧的一些人,聽到這話之后,眼前更是一亮,竟然不僅沒有后退,反而還向前靠了靠。

  他們很想知道,是誰有那么大的膽子。

  “不能這么說,你應該說他們,在無差別殺人,順便狠狠地掐我一把,讓我表現出重傷。”

  方莫低著頭,壓低聲音教導了一句。

  “不要再靠近了,他們沒有人性的,不論是過往的人,還是現場的工作人員,都被殺了,而且里面還燃燒著大火,你們只要不想死,就得…”趙河這話還沒說完,就看到方莫痛苦的低下了頭。

  并且,一股股的鮮血,從他身上冒了出來。

  握草!

  果然夠狠,不僅僅對敵人狠,對自己也足夠狠,是個能成事的,千萬不能得罪了。

  趙河看到這一幕,眼神里面閃爍不定,最后算是徹底的堅定了信念。

  在這個時候,他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按照劇本說下去…

  不過,當他看到那些人瘋狂逃竄的時候,便驚訝不已了起來。

  怎么同樣都是說話,方莫教的就這么有用呢?

  犯罪天才?

  滿打滿算不過二十出頭吧,竟然這么有能力,還是說,他本來就已經在之前做好了類似的想法,然后…

  趙河倒吸一口涼氣,已經不敢去思索下去了。

  若是臨時起意,那還可以用被逼無奈,亦或者是犯罪天才來形容,可要是有預謀的,那就真的是太可怕了。

  在車上,他就計算好了這一切?

  這還是個人嗎!

  “轟隆隆!”

  就在此時,車站里面轟然間炸裂開來,滾滾黑煙之中,有一道白亮色的身影,陡然間從下面沖天而起。

  “那是什么?”

  “白光,一道白光!”

  “難道是那個殺人的?快,快跑啊!”

  “不,應該不是,也或許是…”

  “公子,快跑吧,別想那么多了。”

  “嗯。”

  大部分人,都沒有看到那東西到底什么面孔,小部分人,只是看到了一丁點的白色,最小部分的,才是真正發現了那一抹白亮的真實面貌的人。

  不過他們的驚叫,卻是一致的,都在想著快速逃生,盡可能的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看著他們轉過頭,方莫不動聲色的踹了張燁和劉小雨一人一腳,低聲道,“別發呆,快點跟上那些人,之后就推說不知道。”

  “太震撼了,這里原來就是中州…明白了!”張燁本想感慨兩句,尤其是看著遠方的一座座高樓時,他是真的被震撼到了,不過在方莫一腳之下,便已經恢復了過來。

  旁邊的劉小雨,其實也是一樣,她還沒有見過如此繁華的所在,剛剛竟然一時間有些失神。

  只有方莫,還保持著原本的態勢,眉頭緊緊地皺著,臉色煞白無比,仿佛受了多么嚴重的傷勢一樣。

  其實,那傷口看著可怕,但根本就不致命,最多也就是流點血罷了。

  不過他必須要裝出來很疼的樣子,否則要是有心人記下了他此時的表情,之后的麻煩絕對不會少。

  至于這一步他為什么要站出來?

  前面說過了,他有千分之一的概率被人懷疑,而方莫覺得,與其被人找上門去,然后不斷的詢問,或者跟蹤,還不如直接就把自己放在所有人的面前比較好。

  如此一來,他將掌握主動,而不是被那些人掌握主動。

  誰知道中州有多少聰明人?萬一要是通過蛛絲馬跡發現了他的一切,那可就糟糕了,因此他必須要這么做,以此來掌握住主動關系。

  方莫從不會覺得自己是這個世界上最聰明的人,因此他用的辦法,大多都不是頂級聰明的,因為頂級聰明的辦法,大多都有疏漏,或者是太過于完美。

  而完美,有時候恰恰就是一種缺憾。

  反而,要是用了一些比較粗糙的方式來處理,就會讓人下意識的對他的懷疑減少。

  除非那些想要追查的人,都是五大三粗,而且沒有多少腦子,亦或者腦子里都是肌肉疙瘩的,否則絕不可能直接就認定是他。

  但是,能夠查這種影響力比較大的案子之人,會是那種五大三粗的嗎?

  所以方莫要做的事情很簡單,那就是騙過聰明人,讓笨蛋去懷疑他。

  笨蛋永遠不能發現聰明人的缺點,但是聰明人,卻會下意識的忽略掉笨蛋。

  他是后面的笨蛋,那些懷疑他的人,則是前面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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