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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逃難者(4)

  高三的生活單調而平靜,轉眼又是一個星期過去。

  星期六的晚上。

  “歡迎進入模擬文明游戲,第4輪游戲即將開啟,時間為上一輪結束的1000年后…”

  黑暗的空間中,一段文字浮現而出。

  又是一千年?

  原始社會的時間,果然不值錢啊!

  秦鈞心里想著,光影變幻出現在一片樹林里。

  他照例成為了一個部落少年,手里拿著一把弓,腰上掛著一筒箭,身上穿著麻布編織的衣服。

  布的質量比千年前已經有非常大的改善,雖然很粗但已經沒有扎人的毛刺。

  “這是麻的品種改良了?”秦鈞心里判斷。

  他當了幾十年的“龍城之主”,后來穿的麻布質量已經相當不錯,這一方面是龍城的紡織者手藝提升,一方面是他總能得到最好的產品。

  但是那時候他穿的麻布,比起現在這一套卻依然不如。

  紡紗的技術和手藝,在這個時代已經很難提升。

  唯一的解釋就是麻種改良,比如原始人找到了火麻、苧麻,或者干脆用“先天爐”改良了蕁麻的種子,獲得了更加優良的纖維原料。

  秦鈞檢查完身上的衣物,又拿起手里的木弓拉了拉。

  弓弦回彈力度十足,這是一把新制的好弓!

  從箭筒取出一支箭,普普通通的竹質箭桿纏著尾羽,前端裝著動物牙齒磨制的箭頭,工藝跟一千年前沒有任何差別。

  秦鈞環顧了一下周圍,發現不遠處有另一個手持弓箭、服飾相同的年輕人。

  那應該就是他的同伴了,秦鈞學著他的樣子彎著腰慢慢向前走,不久就看到樹林里有一只野鹿正在吃草。

  那個年輕人轉過頭來,對著秦鈞比劃了幾個手勢。

  秦鈞點了點頭,從另一個方向朝野鹿慢慢靠近過去,然后搭上箭拉開了弓弦。

  那種舒服的掌控感再次出現,似乎精神+2的效果也被帶到了游戲中來,讓秦鈞的感官、思維超出了常人。

  “嗖~”獸牙竹箭飛了出去,準確命中野鹿的脖頸。

  那只鹿發出一聲哀鳴,掙扎了一會兒倒落在地上。

  “昊,光啦!”秦鈞的同伴高興地叫道,快步走上前把野鹿背了起來。

  我現在的名字,叫做“昊”?

  秦鈞心中暗自留意著,收起弓跑上去幫忙搬運。

  兩人帶著獵取的野鹿,彎彎繞繞走了半個多小時才來到目的地,那里卻是一處避風的小山坳。

  一堆篝火正在熊熊燃燒,周圍聚集著三十幾個原始人。

  他們是十幾個女人、十幾個小孩、三個上了年紀的男人,還有一個青壯男人躺在地上,額頭搭著一塊麻布似乎是在發燒。

  怎么都是老幼婦孺?

  秦鈞心里一沉,這是一個落難的部落啊!

  那些人看到他們帶回來一只鹿,原本低落的情緒卻是高漲了起來,至少現在有東西可以吃了。

  幾個女人迎上前來,接過野鹿在不遠處的小溪流邊宰殺。

  秦鈞在山坳里找了個地方坐下,趁機觀察這群人。

  很快他就注意到,篝火旁邊有一個小火堆,上面放著一個陶鍋正在煮著一種黃色的食物,看起來應該是小米粥?

  馴服物種的千年工程,已經得到決定性的成果啊!

  把狗尾草馴服成“粟”,也就是小米,秦鈞的族群進入了農耕社會,文明最為堅定的根基才得以夯實。

  等小米粥煮得差不多了,一個女人在里面加了一些薺菜、車前草葉,盛出一碗吹涼之后喂那個生病的男人吃了下去。剩下的粥被三個老男人、兩個老女人和四個年幼的孩子吃掉,其他人則是等著吃野鹿肉。

  他們一邊等待,一邊閑聊了起來。

  “沿河走二日,吾等可至龍城。”

  “至龍城,牛鬼族不能及。”

  “然,鹿山如何?”

  秦鈞靜靜地聽著他們的話,明顯感覺語言比千年前復雜了許多,并有了“我”、“你”等第一第二人稱的代詞,不過專用的第三人稱“他”和“他們”似乎還沒有,需要時仍用名字或者“其”、“那人”等指代。

  從他們的話中,秦鈞大致了解到了一些情況。

  他現在所處的這個部落,是很久前從龍城遷移出來的“鈞祖”后代,所以秦鈞現在的全名應該是“龍昊”。昨天他們遭遇了“牛鬼族”的襲擊,部落里的青壯在戰敗之后被擄走,只有這群老幼婦孺在“龍鹿山”的帶領下逃跑。

  結果今天中午,鹿山就發燒病倒了!

  他們的目標是前往龍城尋求庇護,但是鹿山病倒沒有辦法自己趕路,秦鈞看得出其他人已經有放棄他的打算,只是現在還在猶豫中。

  考慮了一會兒,秦鈞從人群中拿出一把石斧。

  然后他來到附近的樹林,砍伐了兩棵手腕粗的筆直小樹,還有更多較細的樹枝和堅韌的樹皮。

  帶著材料回到山坳,秦鈞開始忙碌起來。

  以兩根樹干為左右支架,上面用樹皮細密捆上許多橫放的樹枝,四角再捆上四根粗大的樹皮繩,一副可以四個人用繩索肩挑的擔架就做成了。

  在秦鈞制作擔架的時候,其他族人都在好奇地觀看著。

  等到擔架在他手里逐漸成型,有些人已經能猜到這個東西的用途,臉上不由露出了欣喜的神色。

  “用此擔架,帶走鹿山!”秦鈞指著擔架說。

  “光!”

  “光!”

  “光!”

  族人紛紛答應道,每個人都非常高興。

  鹿山的體重也就一百來斤,加上擔架也不會超過一百五十斤,四個人合力肩挑也不是太大的負擔,而且還可以多人輪流進行。

  能夠繼續趕路又不用丟下鹿山,兩全其美解決了大家的一個難題。

  接下來眾人看向秦鈞,目光都有些不太一樣了。

  不過,現在已經臨近黃昏,他們要趕路也得等明天才行。

  那幾個女人完成了野鹿的宰殺,不過因為他們逃難時沒有帶出足夠的陶器,只能煮了兩鍋肉湯,其余的肉用樹葉黏土包著燜熟了吃。

  好在他們有帶鹽,這一頓倒也不會太難吃。

  吃完這頓肉食,天色完全黑了下來。

  眾人在山坳周圍又點燃了三堆火,由幾個女人輪流負責看守,其他人就在地上鋪著干草露宿。

  第二天一大早,眾人醒來先吃掉了昨晚剩下的熟肉,然后就收拾東西繼續趕路。

  四個女人用擔架抬著鹿山,秦鈞和另一個叫“龍明”的部落少年,也就是昨天跟他去打獵的那個人,一起走在隊伍的最前面探路。

  現在他們兩個人,就是整個部落的最強戰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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