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完了最關鍵的槍管,陳憲又反復試驗,對火繩槍作了一些細微處的改進,在射速方面,他對火繩槍的扳機坐了一些小小的修改,在扳機上加了一個小小的簧片,讓扳機獲得了自動復位功能,使其操縱更加方便。
改進到這一步,陳憲終于滿意,他將火繩槍的圖紙和工藝固化下來,開始組織量產。
其實,陳憲早就在雜貨鋪里出售的火鐮上找到了燧石,以他現在掌握的工藝水準,改進出燧發槍,也不是不可以,不過陳憲不打算這么干。
燧發槍差不多是陳憲以這個時代工藝水平可以制造出的最先進的槍械,而且燧發槍的技術難度并不算很大,萬一泄露出去,他就會失去自己的技術優勢。
所以他打算一點點的改進火槍技術,等到火繩槍技術泄露出去,他再開發出燧發槍,一點一點的和別人玩代差。
在組織火槍量產時,陳憲對火繩槍的生產進行了分工,原材料的生產,槍管的鍛造,外圓的修磨,內圓的擴孔,木質槍托的生產,槍管的三倍裝藥試驗,最后的安裝調試,都有專門的班組負責。
為了保證槍管的質量,陳憲要求火繩槍的槍管也要采用百煉鋼。
和武士刀所需的百煉鋼不同,火繩槍管的百煉鋼,折疊鍛打的次數更多,材質更純,含碳量更低。
如果說武士刀使用的百煉鋼是高碳鋼,那火繩槍管使用的百煉鋼就是低碳鋼。
當然,陳憲敢用百煉鋼作為槍管材料,是有原因的。
因為莊子東邊廠房里那十臺水車已經開始啟用了。
這十臺水車,每一臺都帶動了一個三米多長的長軸,穿過墻壁上的軸承,伸入了車間內部,由兩個固定在地面上的鑄鐵支架上的軸承支撐。
在這根長軸上,有四副類似齒輪的一樣的撥板,當墻外水車轉動時,長軸就會隨之轉動,并且帶動撥板轉動。
陳憲讓人在每副撥板前安裝了一個安裝在支座的鐵柄重錘,支座可以在底座上滑動,當將支座向靠近撥板方向靠近的時候,撥板轉動的時候就會壓倒重錘鐵柄的末端,重錘鐵柄末端受到壓力向下運動,在支座的支撐下,會將重錘的前端搞搞揚起,當撥板繼續向下運動,會突然脫離重錘鐵柄末端,失去支撐的重錘就會在重力的作用下,加速落下,砸在它下方的鐵砧上。
陳憲和他的學徒們經過反復試驗和調試,使重錘的錘面,砸在鐵砧上時,其錘面和鐵砧上面恰好平行。
有了這種簡單水力鍛錘,百煉鋼的折疊鍛打,就節省了很多人力。
水力機械能夠舉起人力舉不起來的重型鐵錘,產生強大的垂鍛力量,折疊鍛打的效率也能保證。
有了這些水力鍛錘,原材料的生產效率就一下子提升起來,不在是占據勞動力最多的瓶頸工序。
在開發火繩槍的過程中,陳憲順手設計復原了一種明朝火器“三眼銃”。
三眼銃其實就是將三根短火槍管綁在一根木柄上,戰斗時,提前裝藥,在側孔中插入類似炮仗引信的東西,戰斗時用火繩點燃引信,發射鉛子。
三眼銃的優點是可以提前裝三發子彈,戰斗開始后可以集中發射,短時間形成密集的火力。
缺點是子彈威力小,射程短,發射后裝藥速度慢,持續火力不如火繩槍。
陳憲對三眼銃進行了一些改進,他為三眼銃槍桿前端設計了一個槍頭,這個槍頭的槍尖是比較細的尖錐型,槍尖后方是一段帶有三個均布凹槽的鐵桿,三眼銃的三根槍管可以用鐵絲穩定的捆扎固定在凹槽內。槍頭末尾有一個套筒,可以安裝在木柄上。
這樣一來,三眼銃就成了一個具備刺,砸,發射子彈,三重功能的多功能武器。
陳憲還給這種武器起了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叫做三眼神火槍。
如果有可能的話,陳憲想將這種武器當成一種軍火貿易物品。
三眼銃這東西有著相當大的迷惑性,有些學徒試用這種武器后,就很奇怪陳憲為什么不給他們裝備這種牛叉的武器,反而要讓他們用那個看上去不怎么樣的火繩槍。
提意見的人越來越多,陳憲就不得不重視起來,他將學徒們組織起來,做了兩個實驗。
他用濕泥人內嵌磚頭,來代替人體,在濕泥人身上裹上一身普通的布面甲,然后用火繩槍和三眼銃測試了威力。
陳憲改進后的火繩槍口徑15毫米,槍管長1.2米,尾端槍管壁厚4mm。
三眼銃口徑10mm,槍管長度35毫米,槍管壁厚4mm。
因為壁厚差不多,所以兩者的裝藥量相差也不大。
但測試時,兩者表現出來的威力卻相差了三四倍。
之所以在裝藥量差不多的情況下,威力相差三四倍,一方面是因為口徑,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槍管長度。
子彈在槍膛內被火藥燃燒反應產生的巨大膛壓推動,當子彈離開槍管的一剎那,膛壓消散,子彈不在受到推力,反而在空氣阻力的作用下,做減速運動。
從這過程中,不難得出結論,槍管越長,子彈受到推力作用的時間也就越長,槍口動能自然也就越大。
火繩槍的槍管長度是三眼銃的三倍多,槍口動能也能達到后者的三倍以上。
另外,因為空氣阻力的緣故,子彈出膛速度越高,在空氣中受到的阻力也就越大,所以子彈出膛后的速度動能衰減和子彈的出膛速度有著正比關系。
而子彈出膛速度的大小又和子彈的重量有關,子彈重量越重,在同等槍口動能下,相對出膛速度就越低。
而子彈的重量又取決于槍管的口徑。
也就是說,口徑越大的槍,在同等槍口動能的情況下,出膛速度越低,動能衰減越慢,有效射程也就越遠。
三眼銃因為要控制重量,口徑只有10mm ,射出的鉛彈只有6克左右,而15毫米的火槍射出的子彈重量超過15克,是前者的兩倍。
在試驗中,同樣一百米外的靶子,火繩槍射出的子彈不但打穿了布面甲,子彈嵌入了泥巴中,而且震碎了里面的磚頭,這樣的威力,絕對致命。
而三眼銃射出的子彈,只是打破了布面甲的布面,在甲片上留下了一個凹痕,同時在布面甲下面的泥巴假人身上留下了一個微不足道的凹痕,泥人內的磚頭自然是毫發無損。
三十米的近距離射擊,火繩槍直接打穿了假人和它的兩層盔甲,而三眼銃射出的子彈雖然在假人盔甲上留下了較深的凹痕,但依然沒有破甲,雖然在泥人身體上留下較深的凹痕,卻沒有震碎里面的磚頭,這說明,在這個距離,三眼銃對于重甲單位依然是致傷不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