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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⑩章 紅妝

  “順其自然”一詞最早出自靈城精義·何溥。

  是這么說的。

  骨脈配合何如合則順其自然而以正合。

  這句話拆開來看很好理解。

  講的是人體的骨頭與脈絡配合得當,則順其自然,而以正合。

  ——聽上去像句廢話?

  恰恰相反,這不是一句廢話。

  靈城精義是明代人借五代十國時期何溥之名所撰,本身是一篇“偽作”,就像是我哪天突然失了心智,發了癲,想去借古代作家莎士比亞的名頭去寫書一樣。

  事實上,它是一本風水書。

  它說的“骨”和“脈”,本身就與醫學沒有太大的關系,談的是陰與陽,生與死的道理。

  殮官去看尸體。看得見骨頭血肉,卻看不見氣腔和脈絡。

  因為人死了,血不流了,氣不順了,這些脈絡也就不見了,就像是行車的道路常有,車輛卻不常在。

  在無數人文作品里,為了去美化人,美化人類這個族群本身。

  我們喜歡把思想和肉身分開,好比“思想是不敗的,思想刀槍不入,他死了,但他的靈魂還在。”

  我們迫不及待地想把人剝離出獸的行列,或將人性從獸身上割去,自比豺狼虎豹,自稱萬獸之王。

  ——就像分開“道理”和“行為”。像是分開“骨”與“脈”一樣。

  這絕不是“順其自然”。

  人心的痛苦大多來自此處。

  舉個鮮活的例子。

  “我就是饞她的身子,我下賤。”

  ——好了,話題扯遠了。

  讓我們回到這個“順其自然”的故事里來,回到這段短暫的旅途中去。

  一共二十四個小時,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在這天發生了很多事。

  對伍德來說。

  他從椿風鎮出發,往王都去。在路上遇見了許多人,重新認識了很多人。

  故事從一把染血的槍開始。

  也要從一把染血的槍結束。

  對薇薇來說。

  她緊緊跟在丈夫身后,不知要往哪去,路途上的艱難險阻嚇住了她,可她卻盼著苦難來得更猛烈些。

  她希望能像故事里那樣死去,死的像個女主角。

  可惜這不是她喜歡的苦情戲劇本,反倒像一場童話。

  對達里歐·達芬奇來說。

  身上的幻形魔藥所剩無幾。她知道,踏出鎮子重回荒原的那一刻,就已經和“安穩的生活”說了再見。

  不過她已經不需要那張面具了。

  尋血犬說的對,面具要是戴久了,撕下來時就得傷筋動骨,血肉模糊。

  但丈夫為她揭下面具時,她卻沒感覺到疼。

  ——她這才明白,伍德在懷念“達里歐先生”時,丈夫冰冷的外表下,藏著一顆多么溫柔又炙熱的心。

  ......

  ......

  對黒德爾·阿明來說。

  他強壯到顯得畸形的體魄不光能保護他,虬札緊實的肌肉也妨礙了血液的流通。這導致他聽不清,看不見,活得渾渾噩噩,記性也不好,大腦、牙齒和頭發跟著提早變老,變得麻木,變成機械。

  在拿到新槍,踏出房門,扣下扳機的那一刻,他才感覺到自己活得有多么真實。

  在這一刻,他獲得了新生。

  對達奇先生來說。

  這條路很長,他幻想著自己在旅途中的,各種各樣的死法。

  他丟下了露絲,丟下他愿意用生命去護送的書信。

  他丟下了薇薇,哪怕這個姑娘孤立無援,楚楚可憐。

  他一開始不明白自己為什么要跑,只知道跑就對了——這和道義與膽量無關,他只想做力所能及的事。

  他的腦子里只剩一個想法。

  ——那就是跑回椿風鎮,把消息送回去。

  他跑得很快,郵差的腳力超出普通人一大截。

  他感覺自由自在,厚實的鞋底踏在柔軟的苔原上,鼻子撞開清冷的空氣,微風拂面,身輕如燕。

  揮動雙臂,協調身形。

  闖過馬車,拋下過去!

  有那么一瞬間。

  他的栗色頭發讓汗水浸濕,身體中的血液在加速流淌,萬事萬物的色彩都開始變得鮮亮。

  這是他從地窖里爬出來以后,最開心的時刻。

  他憂心忡忡地盼著薇薇女士能多撐一會!

  他滿心期望著,能靠這雙腿跑回鎮上!

  再快些!再快一點!

  跑到黃綠相接的草地里,跑到峽谷的隘口前。

  就在這時。

  谷口里亮起了百余只綠油油的狼眼。

  達奇先生渾身的熱汗霎時變得冰涼。

  ——他要死了。

  “咕咚——”

  他吞著唾沫,生怕驚動了這些狼。

  身上汗水揮發出濃烈的腥味,很快就會涌到狼的鼻子里。

  在這一刻,他不想死,只想活下去。因為他還有信沒送完,他還有必須要完成的使命。

  他不是個文化人,他只罵了一句。

  “艸他媽的!我是倒了血霉!”

  一頭母狼邁出隘口,從陰影中鉆了出來。

  他猛地轉過身。

  抬腿!跑吧!

  ——跑得過狼嗎?

  ——他根本就不敢想!

  他能從信件里,感受到各種各樣的情緒。

  和以往的工作不同,達奇先生給伍德送信時,他難去形容這種感覺。

  ——像是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環,像枯樹將死,落下的種子抽出新芽那樣。

  充滿了生命力!

  是的,活著!

  活下去!

  活著…

  達奇在尖叫。

  他的恐懼。

  他的興奮。

  他狂跳不止的心。

  像是咽下薪炭,胸口有不滅的火焰。

  都在提醒著他,告誡他。

  活下去!

  身后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響!

  它們越來越近了!

  爪子撕扯草皮的聲音要來索他的命!

  他聽見了兇狠的犬吠,要把他撕碎的低吼。

  達奇干脆閉上了眼睛,開始痛哭。

  可雙腿是停不下來的,他得去送信,送出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

  他想——

  ——這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天,我本想當伍德少爺的恩人,沒想到撞上狼,還可能會把它們引到驛站去。

  我的腿呀!

  你們聽聽話!

  別跑了!

  別跑了呀!

  這下…我要變成伍德的仇人了!

  他閉著眼,卻讓馬車殘骸絆得失去平衡,往前飛撲出去。

  他想。

  ——我要死了。

  他在半空中蹬著腿,揮著手臂。

  他的身體差使他接著跑下去。

  更加洶涌的西北風吹散了他額前的發絲。

  達奇先生睜開眼時,萬事萬物都在飛退。

  他抬頭去看,看見黑壓壓的狼群往前涌,看見在風中狂舞的馬尾巴。

  他看見小刀結實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背上用來鉤掛背包的綁帶。

  “哈哈哈哈哈哈哈…”

  達奇先生開始笑。

  小刀一手提著達奇,一手牽住韁繩,將烈馬的頭壓低。這匹馬駒失去主人之后還不怎么聽話。

  小刀也跟著達奇一起笑。

  “哈哈哈哈哈哈!”

  情緒的感染力強得可怕!

  達奇朝著狼群嘶吼。

  “畜生!來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將達奇先生扔上馬背,扔去槍。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達奇先生舉槍,瞄準的手法生疏,但學會開槍的過程非常快。

  砰——

  他什么也沒打中!

  可是他快笑出淚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的嘴里灌了風,連話都說不清了。

  “喊它的名字!你喊它!”

  達奇:“它叫什么名字?!”

  小刀:“野狼!”

  “哈哈哈哈哈哈哈!”達奇罵道:“這名字起得真磕磣!哈哈哈哈哈!”

  小刀大笑:“我沒讀過書!但我喜歡!”

  達奇再次填藥上彈,舉槍。

  “野狼!”

  砰——

  狼群中有畜生應著他的呼喚,腦袋往下栽,不一會就淹沒在狼群的狂流中。

  達奇喊:“管用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們像是瘋了,跑出幾百米才回過神來。

  達奇問:“我們要往哪里去?”

  小刀說:“帶你回家!”

  “回家?哪里是家?”達奇先生不解。

  “伍德先生喊我來找你,一開始我不愿意,可他和我說…”小刀夾緊了馬腹,“我遇上的每個陌生人,能變成仇人、愛人、親人、友人,他們有貴人也有賤人!當然能變成新的家人,其中也包括你!達奇!往有人的地方去,就能回家!”

  達奇慌了,他看著黑壓壓的狼群。

  “我們會闖禍!會害死他們的!”

  他們離驛站越來越近,越來越近!

  馬駒受不了小刀的“暴力駕駛”,在驛站前的石砟路上摔得血肉模糊。

  達奇和小刀撞在草料間的草堆里,腦袋七葷八素。

  等他們爬起來,狼群已經快攀上驛站的籬笆架了!

  “火!火!!!給我火!”

  達奇嘶吼著!扶著小刀狼狽地爬了起來。

  他倆往大門趕,剛進門就被伍德用一桶酒澆得渾身濕透。

  達奇讓漿液潑得神志不清。

  他看著屋子里的人,看見地窖的蓋板。

  短短的一瞬間,他想通了。

  再也不要躲回那個陰暗的地窖里!再也不想這么活下去!

  他掏出身上最后幾根火柴,沖出門去,想引燃身上的酒液,想和這群狼崽子同歸于盡!

  他怒吼著,開始狂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火柴沾上濕潤的皮膚時。

  ——噗呲一下。

  火滅了。

  伍德和達奇先生一樣,渾身是酒。用看弱智的眼神看達奇。

  “這是啤酒,你想什么呢?你覺得這黑店老板舍得用高濃度的烈酒來招待客人?”

  達奇先生感覺十分尷尬,他去看小刀,小刀也往身上淋滿酒液。

  他又往身前的狼群看。與他相隔不過五六步的距離,這些狼打著噴嚏,像是在避瘟神。

  伍德把酒桶推了出來,往桶里撒下鹽和糖,葡萄和洋蔥,薇薇偷偷藏下的一塊巧克力也掰碎了,撒進去。

  一同加進去的,還有野荔枝的果仁,正是店老板用來麻醉客人的致幻麻藥。

  這些東西對犬科動物來說足夠致命。

  (附議:愛狗人士要記得。)

  此時此刻,他確實像個廚子。

  狼群像潮水一般起起落落,不愿離去。

  可獵物身上散發出來的致命味道卻讓它們心懷忌憚。

  在寒武紀時,在神奇的自然界,在蕓蕓眾生開始“軍備競賽”時,在物競天擇的演化中,在食物鏈的底層,有這么一條尷尬又不失禮貌的自我防護演化路線。

  ——只要變得不好吃,變成毒物,就不會被吃掉。

  達里歐·達芬奇一馬當先,從窗口翻了出來。酒漿把他一頭紅發澆得發黑,眼睛里透著股機靈勁。

  “日上三竿!”

  她舒心地嘶聲大喊,舉起了槍。

  “午時已到!”

  砰——

  狼群中炸開了血霧。

  像是迎接新年,迎接新生的禮花炮仗!

  阿明緊跟其后,脫得只剩下一條內褲。因為鱷魚皮衣可受不了啤酒的糟蹋。

  還好,他沒把內褲輸掉!

  他緊緊跟在達里歐身邊,一前一后,做援護射擊。

  有幾頭不知死活的畜生齜牙咧嘴,弓著身子,要撲上來!

  薇薇坐在門檻上,眼睛讓酒液辣得眼淚直流,抱著胡琴,按照阿明先生的吩咐,猛地撥下命運的音符。

  咣——

  琴弦崩得薇薇手指生疼。

  阿明拔槍速射。

  六朵煙花照出一片赤紅,巨大的子彈動能打得狼尸飛出去老遠。

  ——血如雨下,濺出碎骨,劃傷群狼的皮肉。

  同胞的血讓野狼們開始怯懦,開始心生退意。

  達奇追了上去,他想把剛才受的氣都還回去,他逮著一條身形瘦弱的狼崽子,兩手箍著狼吻,想把這畜生的下巴給擰斷!

  他手里的可憐蟲是敢怒不敢言,卷著舌頭閉上眼睛,連爪子上的肉墊都不愿去碰這可怖人類身上的漿液。

  它的同伴伺機而動,卻叫伍德一勺酒潑得嚶嚶狂吠!嚇得夾尾逃竄!

  伍德將達奇扯了回來。

  “可把你能耐的!”

  達奇找回神智時,他悵然笑出聲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萱丫頭跟著笑,她的笑點很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狼群走了,小刀松了一口氣,在地上躺成一個大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明先生光著膀子,難得迎來休假時光,是沒力氣去笑了。

  萱丫頭走到他面前。

  阿明:“有事?”

  萱丫頭笑瞇瞇地說:“對,那把槍本來是我的。”

  阿明展示著轉輪手槍。

  “是這一把?”

  萱丫頭點頭:“是的,我連名字都給它起好了。你得賠我。”

  阿明聳肩,渾身上下除了一條內褲,什么都沒了。

  萱丫頭一拳過去!

  阿明不避不讓,從嘴里飛出一顆金牙。

  丫頭眼疾手快抓住了牙齒,去水槽洗干凈了,鑲在嘴里,露出燦爛又昂貴的俗氣笑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嗨呀,總算說話不漏風啦!”

  阿明歪著腦袋,像是被打懵了。

  不一會,他也跟著笑起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嘟著嘴,只覺得這群人奇怪。

  她喊來范克里夫,和范克里夫作伴。

  范克里夫對著女主人的手心輕輕舔了那么一口,舔到野荔枝的味道時。

  它頭昏眼花,就這么倒在地上。

  薇薇:“你這傻狗!你!!!”

  她想了想。

  “噗嗤…哈哈哈哈哈哈哈…”

  打也不是,罵也不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有伍德沒笑,一向如此,很少會有大喜大悲的情緒出現在他臉上。

  他隔著驛站大門,看著沙發上的露絲。

  露絲的尸首也澆了啤酒,妝容褪去,酒液讓尸體露出原貌。

  她坐在那里,一動不動。

  沒了妝容的點綴,從尸斑和臭味來看,她是真的死了。

  要講究一點,就是天然去修飾的那種死。

  店老板剛剛揭開地窖的蓋板,偷偷去摸露絲尸首的蒼白腳踝,像幾十年沒見過女人的色情狂。

  不經意間,店長和伍德四目相望,眼神撞上了。

  伍德食指抵住嘴唇,示意噤聲。

  用啞語告訴老板。

  “我會為你守口如瓶,你得付我封口費。”

  小老頭愣了那么一會,雞賊地點點頭,肆無忌憚地開始展現對腳踝的追求。

  這個可惡又可悲的小老頭想象著,如果能重來。

  ——他錯了,他不該嫌活人麻煩,也不該一個人單干,應該有個妻子,他的妻子也應該有這么美麗的腳踝。

  可是沒有如果,也沒有重來。

  他伸出手,又將手收了回來。

  像是良心發現,或是做賊心虛。

  抬起頭,露絲腐爛的尸體嚇得他臉色慘白。

  慢慢地,他漲紅了臉,又怒又羞,躲回了地窖里,再也不肯出來了。

  伍德笑出了聲。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們重新踏上了旅途,目的地是王都。

  從三人一狗,變成了六人一狗。

  是的。

  一切都順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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