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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這位父親要瘋了

  “你說的不錯,可是很多人都這么做,一部分原因是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不強,還有一部分原因就是觀眾出口正對著瑞林酒店,而酒店門口就是一個公交車站,大部分人就習慣直接過馬路去坐車。

  陳安妮畫過這棵樹,很可能,丁家俊和陳安妮的婚禮就打算訂在瑞林,這棵樹也應該見證他們的幸福。”

  “老師的意思是,丁家俊現在可能就在這棵樹這邊?”

  沐春點點頭,不的不承認劉淡淡很聰明。

  沐春接著道“在樹下完成婚禮后,就誕生了。可是是遺像,是兩個人共同的遺像,意味著”

  “我們再不趕到那里的話seven可能就自殺了?”

  說完,劉淡淡拉著沐春飛快地奔跑起來,兩人各自打開一輛共享單車,拼命踩著踏板。

  沐春胸口的疼痛感越來越輕,他知道這一次應該找對了方向。

  丁家俊獨自在香樟樹下站立了很久,隨后,他把鮮花和粉色鉆石戒指放到樹下,打開剩下的紅酒,倒了一口,取出準備好的刀片,捏在掌心。

  “從今天起我會愛你、守護你、至死不渝。”

  “從今天起,我也會愛你、陪伴你、至死不渝。”

  “不論老去或是疾病,永遠守護彼此。”

  “不論貧窮或是富有,永遠守護彼此。”

  如果一年前,先來這里向安妮求婚再去看演出,演出結束后就不需要從那條馬路經過。

  一切的錯誤在于他。

  丁家俊拿出刀片,仰頭看了一眼香樟樹。

  單薄的刀鋒劃過手腕,比想象中更難一些,但是丁家俊這雙藝術家的手,從來都是精準且從容的。

  自殺亦是如此。

  沒有猶豫,毫無躊躇,獻血流灑而出,在他不遠處的草地上是穿著潔白婚紗的新娘和滿臉幸福的新郎。

  他看見新娘們的婚紗漸漸染成紅色。

  鮮艷的紅,和他印象中一樣。

  顏色恢復了平衡,這半年多來,他總是覺得所有東西都比以往更艷麗,現在這種感覺終于消失了。

  一切都回到了一年前,安妮,我們可以永遠在一起了。

  一個男人從站著,到坐在草坪上,安靜地流血,是很難被人第一時間發現的,尤其是丁家俊這樣穿得整整齊齊看起來像個伴郎一樣的英俊男人。

  沐春趕到時,還以為他還沒有開始,奔上前一看才發現血已經留了不少,因為地上放著鮮花,鮮血留在鮮花和草地上,滲進泥土里,根本沒有人發現。

  丁家俊看到沐春時,理智尚且清晰,甚至有些許興奮。

  “知道你在幫我,可是還是想走這條路。”

  丁家俊笑著,笑容中沒有半點痛苦。

  “啊,好,11月26日,你和你的妻子一起死去了。”

  沐春說著只有丁家俊能聽懂的話。劉淡淡早已叫了救護車,跑上前來幫著沐春處理丁家俊的傷口。

  “真是危險。”

  回到花園橋醫院時,大家已經都下班了。劉淡淡攤在椅子上大喊,“真是危險,太危險了。他怎么不覺得疼呢,而且從seven的傷口來看,割腕真的不是很好的自殺方法,不如選擇葡萄酒里放安眠藥。”

  “因為他想要看看鮮血的顏色吧,這種嚴重本來就能刺激人的神經系統。”沐春一邊換衣服一邊解釋道。

  “果然嚴重抑郁的人可以忍受住劇烈疼痛嗎?割腕自殺其實很不容易,首先你要死掉就要割破動脈,而動脈藏在手腕處皮膚下六到七毫米的地方,要割破動脈可不是像電視劇里那樣隨便找個刀片或者碎玻璃劃一下就可以的,基本上要用刺的,要用尖銳的東西貼著皮膚刺下去,才能把動脈弄破。

  但是人的身體又是有強烈自我保護能力的,這個過程常常伴隨劇烈疼痛去組織外物傷害身體,很多自殺者在這個過程中都會退縮,造成自殺未遂或者自殺中止。

  就算是他成功割破了手腕的皮膚,想要死掉也要反復割好多次,要有多少忍受力才能受得了反復割破手腕時,動脈沒破,周圍神經受到刺激那種發瘋一樣的疼痛啊。”

  “因為強烈的悲傷和抑郁,還有一部分科塔爾綜合癥的癥狀。”

  沐春已經換好自己的衣服,給劉淡淡倒了一杯咖啡也給自己倒了一杯。

  “接下來的治療呢?他還能恢復到正常嗎?”

  劉淡淡為自己最喜歡的畫師感到擔憂。

  “這正是我想要跟你說的事情,我覺得有必要對他做一次斷層掃描,檢查一下前額葉和頂葉的狀況,是不是上次車禍之后大腦受到了一部分損傷。”

  劉淡淡點點頭,“這部分張醫生是專家,要是他在國內就好了。”

  “他這次還不知道什么時候能回來呢,上次發消息說圣誕之前應該能回來。我還是想讓丁家俊盡早做檢查。”

  沐春的神情異常嚴肅,無論如何,排除一下是否存在腦損傷對丁家俊接下來的治療都非常重要。

  漫長的周六終于過去,但是對沈飛而言,麻煩事才剛剛開始,沈帆的事情整個醫院都已經知道了,周日上午一早,沈飛就讓司機送他到賈天家,兩人關在書房里幾乎吵了起來。

  賈天的態度很明確,偷就是偷,沈帆在醫院偷東西,現在全醫院都知道了,也只能報警。

  沈飛也不是一個沒有文化的工廠老板,雖然白手起家,但是沈飛自己一直勤奮努力,也讀了不少書,基本的法律常識還是有的。

  “我們那么多年朋友,你怎么可以把帆兒送到醫院去?你難道不知道去了警局,現在全醫院都知道帆兒是個小偷,他的一生就完蛋了嗎?”

  沈飛的頭發早就已經花白,六十多歲的年紀從來沒有一天不到工廠監督工人的工作,凡事親力親為從不怠慢半分。

  他算是個為了事業直接就失去了家庭的男人吧。

  老婆認為錢再多也沒用,說沈飛無法給她一個安穩的家庭,所以要離婚,那時候帆兒才在讀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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