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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路西法(2)

  大偵探的凝視:“史密斯先生,為成功和老板找到了共同話題開心,沒有什么不對。但是上班時間裝作很忙,玩辦公室戀情的婚外戀,對你的太太真的不是很公平啊。”

  道貌岸然的史密斯先生不幸的成為了世界觀重構中,滿心不爽的大偵探的祭品。

  “不,不,哈德太太,不經允許對他人使用攝神取念是不合法的!”史密斯先生大囧。

  “哈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辦公室眾人。

  “好了,好了。不要把不好的生活作風帶到公司。都回去工作吧。”“哈德”先生以和事佬的語氣說道。

  “是。”史密斯一眾人。

  “走吧,我們去轉轉”麥考夫帶著自己的“太太”和“兒子”走出了惠滋·哈德圖書公司。迎面而來的是魔法商業街——對角巷,夢幻而怪異,怪誕中透露出欣欣向榮氣息的商業氛圍。

  入眼是一條蜿蜒曲折一眼看不到盡頭,鵝卵石鋪就的街道。高大典雅又透露出詭異的歪斜的白色建筑——巫師銀行古靈閣,依然是對角巷最為醒目的建筑物。

  這種路面鋪設風格就像還停留在十六世紀!

  那房子還沒倒,簡直不科學!我可以不用助跑順著那個墻根爬到三樓!

  來自大偵探的內心小劇場。

  飄在半空幫忙駝東西的魔法掃帚,商店櫥窗里不斷用前肢抓住耳朵把自己從一頂高禮帽里拔進拔出的兔子,湯勺自己攪拌的坩堝,會互相撕咬的書籍!

  蘭斯洛特清楚的看見自己的“母親”太陽穴上的血管在不住的跳動!這種體驗,他也有過。

  那是五年前,他順利通過對女王效忠,成為女王的“騎士”,取巧以最低成就完成系統給出的任務“the Queen's Guardian Knight”,獲得英靈殘軀及寶具融合后的一個星期。(系統任務其實是想讓蘭斯洛特再現湖之騎士向王后桂妮薇兒宣誓成為其守護騎士的傳說。但是作為一個英國人,蘭斯洛特最容易見到的王室女性就只有大打親民牌的女王陛下了。而現在的英國只有女王,沒有王后,索性也只能將就了。萬幸現在的系統任務說明文字是英語!女王和王妃都是Queen∠(ᐛ」∠)_。蘭斯洛特:鉆了系統的漏洞,可把我能耐了(・ω<)★。)

  一個月后,初步有把握掌握寶具“騎士不死于徒手”的蘭斯洛特避開了自己的老父親,在公園的一口樹后面對著一根隨手折來的冬青木樹枝擼出了自己人生中第一發強化魔術!

  然后就被一位旅游路過ヽ( ̄д ̄;)ノ的美國魔法界人士逮了個正著Ծ‸Ծ。我大美利堅魔法師都是奉公守法的好青年啊!

  美國魔法界習慣于生活在比起他們的歐洲同仁更加高度保密的形勢中,并嚴格地只在巫師中交友。

  比起歐洲魔法政府和民眾,美國魔法國會和民眾更加不能容忍鬼魂、捉弄人的鬼和神奇生物一類的魔法現象,這些生物或幽靈有向麻雞暴露魔法存在的風險。

  更不要說一個四五歲的小巫師大庭廣眾之下手擼魔法,這種打著燈找死的事情了,真以為英國國教是進步廉潔的宗教團體就不獵巫了啊!

  這誰家的熊孩子,有沒有人管!過分了啊!

  美洲土著傳說中”皮行者”是能隨意轉化成動物的邪惡巫師,這傳說其實有事實根據的。它來源于美洲土著中的阿尼馬格斯。

  最傳統的美洲巫師特別擅長有關于動物和植物的魔法,他們所制造的魔藥遙遙領先于歐洲魔法界。傳統的美洲巫師與歐洲巫師最顯著的不同就是,他們不用魔杖。

  魔杖源自歐洲,可以使魔法聚集,令其效果更精確并增強魔力。沒有魔杖的歐洲巫師等于麻雞!

  四歲能徒手把冬青木樹枝擼成鐵!這是美洲老鄉沒錯了!肯定是美洲大巫師世家的孩子!

  在這個不相信蘭斯洛特狡辯,一意孤行要帶他去最近巫師聚居地尋親的美國牛仔終于被蘭斯洛特解釋清楚,說明自己是來自麻雞家庭的小巫師的時候,他已經置身于對角巷了!

  盡管看過小說和電影,初見對角巷和魔法世界的那種神奇,依然是無法言說的!

  作為賠禮,這位名叫約翰內斯.瓊克爾的美國魔杖匠人破例給他這個未成年的小家伙制作了一根魔杖。

  使用了蘭斯洛特那根還很柔韌的冬青木樹枝做杖身,貓豹的毛發做杖芯,杖身太過柔軟,以至于無法正常揮舞,從頭到尾一共鑲嵌了四顆加勒比海黑珍珠,可以環成兩個圈像手鏈一樣帶在手上。

  事實上它現在就在蘭斯洛特的手腕上,除了因為復方湯劑身體長大了一些,將“手環”撐開了一些,沒有什么大的不同。誰也不會想到這件漂亮的首飾是一根魔杖。

  大偵探父親聽他說是別人送的,也沒有深究。他雖然一直對兒子懷有戒心,但是有人送東西,那是他們雙方的自由,自己可管不著。

  蘭斯洛特不知道的是約翰內斯.瓊克爾這位同樣麻雞出身,看起來像極了西部牛仔的巫師之后成為了北美大陸四位最偉大的魔杖匠人之一。

  他的麻雞父親是一位極有成就的細木工,他也因此成為了一位極好的魔杖匠人。

  后期他制作的魔杖備受追捧,而且辨識度很高,因為它們通常鑲嵌著珍珠母貝,外觀極為亮眼。而且這些珍珠還有進一步增幅魔法威力的作用。在試驗了許多種不同的杖芯材料后,瓊克爾使用的杖芯物質是貓豹的毛發。

  很顯然這一風格形成于瓊克爾這次倫敦之行。他在破釜酒吧的大堂里用自己隨時攜帶的簡陋工具,一個小男孩的隨手折來的冬青木樹枝,酒館老板養的貓豹的耳內從來沒有被剪斷過的長毛,從女性酒客那打牌贏來的高檔加勒比海黑珍珠耳墜(珍珠鑲嵌,耳環銀質部分燒融灌注了魔紋)制作了這跟頗具傳奇色彩的柔軟魔杖。

  最初這跟魔杖最大的作用并不是用來施咒的,這根軟塌塌的裝飾品只是給小男孩打開破釜酒吧后院的魔法門禁用的。

  誰能想到,一位傳奇巫師的第一根,也是極為重要的一根魔杖,最初只是一把鑰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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