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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公法

  看著廳下那二十多位的朝中大臣,此時要說不緊張,那是騙人的。

  做為一個后世穿越來的普通大學生,以前連村長都沒當過,而今卻來到秦朝開府對秦律進行變革,總領整個大秦之律政事宜,心中多多少少都會有些誠惶誠恐。

  不過,好在他對律法的見識非這個時代的人所能比,加上又有皇帝給與的權力和地位撐腰,所以年方二十多的李陽坐在主案之上,卻也看顯得底氣十足,沒有絲毫懼意。

  李陽掃視了一眼眾人,便鏗鏘有力的道:“陽受帝命,開府整肅律令,本府律法變革,今日,開始!”

  “第一道法令,廢連坐!”

  “法令到達始,凡在押受連坐之囚,皆以無罪論處!”

  “第二道法令,名為公法,共一百零八條。此公法為秦律總綱法,一切秦律皆不得違背公法要意。”

  “此兩道法令,快馬傳送天下各郡縣。法令公諸于眾,舉國一體同行!”

  李陽大手一揮:“領書,出令!”

  “遵命!”廷尉蒙毅行禮,領命,直接走到主案,站到李陽的身旁。

  此時,案臺上已經堆滿了法令文書,這些法令文書其實都是李陽這十多天來準備好的。

  身為大秦掌最高法的蒙毅,此時也高聲下令:“特使聽令!”

  “在!”

  頓時一群特使齊聲應道。

  “三川特使!”

  “在!”

  “河東特使!”

  “在!”

  “南陽特使!”

  “在!”

  “會稽特使!”

  “在!”

  “穎川特使!”

  “各地特使,即刻快馬出發,傳送各地!”

  “遵令!”

  各地特使紛紛領取法令文書,然后飛速離去…

  蒙毅派完法令,也隨即回到了下方,廳中人人都沒有出聲。

  第一道廢連坐法,這個他們都懂得,就是廢除商鞅的五族連坐法(一人犯法,與之相關的五族,包括親戚朋友、老師等等都要受到連累),即日開始,一人犯罪,只治一人。

  不過,大家心里好奇的是,所謂的公法是什么東西?

  大家紛紛望向了蒙毅,顯然是想從他這里知道一些信息,不過這位掌大秦最高法的廷尉蒙毅,此時卻也是一臉的茫然,因為他也不知道公法為何物。

  見到蒙毅也不知,于是大家再次將目光一齊望向主案上的李陽。

  李陽自然知道他們迫切的想知道公法,于是便對一旁負責文書的書丞揮了揮手,同時對廳中諸位大人道:“公法是本相為大秦律法作的總綱,現將公法分發諸位,人手一份,還請諸位大人將此公法熟背于心,因為接下來的秦律變革,皆按公法為總綱大意來修改,不管是皇權,還是政令,亦或律法,皆不得違背公法要意!”

  “遵命!”

  廳中眾人齊聲應道,接著開始領取公法,然后迫不及待的查閱了起來…

  如果此時有穿越者看到此公法的話,肯定會驚呼:這TM不就是憲法嗎!

  是的,這所謂的公法,其實就是李陽借鑒后世的憲法編著而成的。

  既然是律法變革,那就改它一個翻天覆地,改它一個徹頭徹尾,首先自然就是確定律法的綱目根本。

  而公法就是指導一切新律法的綱目根本。

  當然,公法也并不是照搬后世憲法的條目,因為這個時代與后世那個時代是有巨大區別的,無論是政治,還是制度,亦或社會都有不同。所以這公法自然也就跟后世憲法有很大的不同。

  不過,公法的目地和憲法是一樣的,于權力來說,是鞏固和維護國家權力,規范國家權力有效運行。于法律來說,是為法制的統一奠定基礎。

  除此之外,還有兩點是最為重要的,那就是李陽要借公法來向天下的百姓,種下一個叫“個人權益”的概念。

  比如公法的第一條,則是:大秦帝國是皇帝之大秦,是萬民之大秦。

  公法第二條:大秦帝國實行秦法治國的原則。

  公法第三條:大秦臣民,在秦法面前一律平等。

  公法第四條:臣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大秦依照律法規定保護臣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總之,李陽編寫的公法一共有一百零八條,其中三分之二都是規范國家權力有效運行的作用,也就是限制公權力濫用的目地。而關于個人權益的法條,則是少之又少,只限于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兩個方面,而其它言論自由、示威自由、集會自由那就不可能有了,還有民主方面的,肯定在目前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對于李陽來說,他在目前能做的,就是向天下百姓種下“人人平等”的概念,種下“個人權益”的概念。

  例如公法第一條,大秦是皇帝的大秦,是萬民的大秦。就是要讓天下人都知道,不管誰當皇帝,這個國家不僅是皇帝的,也是他們每一個人的。同時,也給天下人種下一個叫“民主”的基因。(PS:沒有說推廣民主,請理解埋下“民主”基因的意思。)

  公法除了規范國家權力運行及人身、財產受保護的條款之外,還有數條就是關于百姓義務的條款。涉及的方面大致是服軍役、徭役、納稅、保衛國家等義務的條款。

  當然,公法還有一個更大的作用,那就是李陽覺得,只要公法能得到推行,那么將來就算是他死了,那么后來秦律再怎么修改,也不會惡到哪里去,畢竟后面秦律的修法,它也得遵照公法的大意去修改,去制定法條。所以,公法也算是未來律法制定的一個方向。

  其實,后世評價也確實如李陽所料一般,后世評價公法是律法的指路明燈。

  當然,這都是后話了,此時的李陽自然不可能知道后世的人是如何評價于他的。

  話說,廳中的那些大人們隨著對公法的查閱,臉上的表情可就豐富了。

  震驚、惶恐、驚嚇,有些大人甚至拿出手帕,一邊查閱,一邊擦拭著額頭上冒出來的冷汗。

  看完第一遍,他們心里都有四個字,那就是:李陽大膽!

  不過,隨著多看兩遍,細細領會之后,這群作為掌執大秦律法的官員們又發現這部公法其實又十分之精妙。

  特別是馮劫,他作為御史大夫,掌監察百官之職,看到公法里三分之二的條款盡是規范各級官府機構權力的條款,不由如獲至寶一般,整個人無比的激動。

  馮劫自問,雖然自己身為御史大夫,掌監察百官之責,但是卻也寫不出如此全面的規范各級官府機構運行的綱目來。

  同時,他更是意識到,如果按照公法來重修百官監察之法,新的監察之法將會無比的全面和詳致。

  想到這里,馮劫整個人都顫抖了,他現在是真的相信李陽在律法上的才學了,不由激動道:“中丞,此法…此法作為秦律之綱目,實在是妙啊!中丞能一人著出此公法,下官佩服!”

  說完,馮劫施了一禮。

  “馮大人覺得妥當,那本相就放心了。”李陽沒想到這部公法居然會被馮劫如此好評,心中也算是落了一塊大石,于是道:“馮大人,你身為御史大夫,監察百官,不如你便領著御史們以公法為綱要,重修及完善現有的監察之法,重修完善后的新法,就取名為行政法吧!”

  “遵命!”

  馮劫和底下的幾位御史行禮,領命。

  這時,蒙毅滿臉憂慮道:“中丞,這公法作為秦律的綱目,確實精妙,但…但下官亦發現公法有諸多逆君之處,下官擔心這恐會給中丞您引禍上身啊!”

  ...........

  PS:變法就是改革,為什么一說到改革,大家想到的就是商鞅、王莽,而不是后世的鄧公?秦就和新中國一樣,剛剛結束了幾百年的戰爭,連制度都是新的,嬴政和李斯一直在改革,什么都是新的,所以很適合改革,沒有什么祖制,沒有儒家上千年的思想限制,真的不要拿后面的封建朝代刻板印象代入到秦國。

  還有,這本書很多情節都是倒敘手法,初看不合適,但后面會有反轉,讓大家恍然大悟。所以,大家先輕噴,耐心看下去。當然,實在看不下去,覺得毒,我也只能說筆力有限,說句江湖再見。

  畢竟這是一本YY改革開放的小說,注定偏向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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