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亦笙完全不能容忍周敏詩的所作所為,簡直被當成了犯人一樣,毫無自由。
本來想和周敏詩好好談談交往的分寸,可是一樁樁的事實告訴他,他沒有那么好的心胸。
聽完傅亦笙的敘述,陸晴晴不禁愕然道:“周小姐不是名門閨秀嗎?還是畢業于外國名校,怎么可能那么沒有分寸?現在是二十一世紀,女性早就獨立了,思想獨立,經濟獨立,生活中得多沒有安全感才會這么做。”
再說,靠別人給安全感就真的安全嗎?
傅亦笙聳聳肩,他到現在都不明白,周敏詩的種種行為和安全感有什么關系。
當時他很認真地履行男友的職責,沒有出軌,沒有只顧工作而不顧人,休息時也盡量陪伴女友,雖然不至于每天都想方設法地制造驚喜,但也不是呆頭鵝,只是沒有同意周敏詩提出來的同居提議而已。
是的,周敏詩想搬到他的住處和他一同生活。
基于對女友的尊重,也因為沒有做好走進婚姻的準備,另外就是他發現自己和周敏詩有很多看法上的分歧,所以他沒有同意。
才交往一個月,他當時和父母同住,認為自己的不同意在情理之中。
婚前同居雖然在生理上道德上都沒錯,畢竟是人之天性,但是同居而最終沒有結婚,受到傷害的仍是女孩子,世道就是這么不公平。
他父母曾經教導他,如果沒有做好和對方廝守終生的準備,就不要輕易沾染對方的身體。
忠貞,男女雙方都應該遵守。
至于婚后不睦而勞燕分飛屬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如他老父一般,那就另當別論了。
他深以為然,并且身體力行。
顯然周敏詩不這么認為。
她可能覺得傅亦笙不同意同居就是不愛她,也可能覺得傅亦笙不同意她安排人進公司就是起了外心,于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就作天作地,口口聲聲說他沒給她足夠的安全感,非要傅亦笙時時刻刻地陪伴她才肯善罷甘休。
這樣的女朋友誰能忍受得了?
誰不是爹疼媽愛的寶貝?
所以周敏詩在氣憤之下口不擇言地要分手,傅亦笙立刻順水推舟地答應了。
再這么下去,他自己都得瘋。
反正分手后,他覺得渾身輕松,以至于過了三十歲都不想再找女朋友,直到遇見陸晴晴。
“你說我見色起意,我承認,一見鐘情往往來自感官上的驚艷,容貌平凡或者容貌丑陋的女子很難在第一次見面時讓人動情。”傅亦笙把玩陸晴晴嫩白纖長的手指,“可是,如果沒有后來的了解,我想一見鐘情大概就是終點,不會有二見傾心的可能。”
生在豪門,活在頂層,見過的美人不計其數,沒有一個像陸晴晴一樣讓他心動。
“一見鐘情?我?”陸晴晴倒指自己的鼻梁,不敢相信小說中的情節會出現在自己身上。
傅亦笙點頭,“對,就是你!說句心里話,晴晴,在遇到你之前,我從來不相信有人會無緣無故地在第一眼就愛上一位陌生的異性。可是事實告訴我,萬事無絕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