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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一碗肉

  就在孟不器還沒反應過來,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時候。

  又一只兔子,從同樣的方向,以同樣的速度,朝著大樹撞去。

  沒有絲毫意外,當即撞死在樹下。

  見此情形,孟不器啞然失笑,喃喃自語道。

  “難道,這就是守株待兔?”

  然后,拎起兩只個頭肥胖的兔子,朝著木屋走去。

  以孟不器的腳力,不一會兒就快要到了。

  可是,剛一到附近,孟不器就覺得有些不對勁。

  因為,空氣中彌漫著一股血腥味,而且絕對是人的血。

  孟不起連忙兩個縱越,來到了血腥味的源頭。

  由于天色已經黑了下來,孟不器只能看見,好像有什么東西躺在地上。

  這讓他心里咯噔一下,強忍著不去想那種可能的發生。

  孟不器來到了尸體旁,俯下身子,一一查看。

  發現沒有楚蝶兒,才稍微松了一口氣。

  連忙推開門,卻看見楚蝶兒已經在床上睡著了。

  孟不器的這顆心,才徹底地放了下來。

  孟不器生好火,將兩只兔子全部剝了皮。

  先用鹽巴將兔肉搓一遍,然后再放入各種調料,進行腌制,使其充分入味。

  最后削尖兩根樹枝,將兔子穿好,架到火上進行烤制。

  隨著時間的流逝,兔肉也有了巨大的變化。

  原本猩紅的外皮,變得金黃酥脆,一滴滴冒著香氣的熱油,滴在了火堆之中,發出滋拉滋拉的聲音。

  孟不器一邊轉動樹枝,一邊繼續往上撒著調料。

  他拿起一串兔肉看了看,點了點頭,說道:“已經熟了,看起來還不錯。”

  話音未落,一道黑影閃過,火上的兔肉就少了一只。

  孟不器都不用看,就知道是誰拿走了兔肉。

  “你可真是屬狗的,鼻子真是靈。”

  “什么吃的只要一做好,都不用叫你,自己就能醒過來。”

  楚蝶兒正在狼吞虎咽地吃著兔肉,搞得滿嘴都是油乎乎的,根本就沒有功夫兒搭理他。

  孟不起討了個沒趣兒,也就不在說話。

  拿起另一只兔肉,慢理絲條地吃了起來。

  當楚蝶兒吃完的時候,孟不器還剩了一半。

  楚蝶兒意猶未盡地砸了咂嘴兒,說道。

  “孟不器,你為什么每次吃東西都那么慢呢?”

  孟不器微微一笑,沒有說話,但是思緒卻已經回到了那一年。

  秦國,永寧鎮,炎炎夏日,一群小孩子坐在大樹下。

  每個小孩子都端著一個碗,享受這片刻的午飯時光。

  一個扎著兩個羊角辮兒的小孩兒,端著一個大海碗,站在石墩上,趾高氣昂地說道。

  “孟不器,你這碗里怎么一塊兒肉也沒有啊。”

  聞言,孟不器連忙用手擋住了碗里的紅薯,還有一塊兒咸菜疙瘩。

  其余的小孩子也紛紛嘲笑道。

  “就是啊,一塊肉也沒有,真是寒酸。”

  “就是就是,你們看我的碗里,還有一塊兒肉呢。”

  孟不器面對同齡人的嘲笑,不知所措,完全傻愣在了原地。

  因為他碗里沒肉,一群孩子羞與其為伍,全部端著碗,跑開了。

  這時,一個溫潤若玉的中年書生,恰巧路過,聽見了他們的對話。

  也不知道他從哪兒掏出一個碗來,里面裝滿了肉。

  走到孟不器身旁,自言自語道。

  “真是的,肉實在是太多了,我可吃不了這么多。”

  然后,用手指戳了戳一旁的孟不器,說道。

  “不器,你能幫我吃點嗎?”

  “我實在是吃不下這么多,怎么樣?”

  孟不器的臉上還掛著淚痕,看著碗里的肉,不爭氣地咽了咽口水。

  他強迫自己的視線,從那碗肉上移開,看向來人。

  頗有些意外的說道:“齊先生,你怎么也來這里吃飯?”

  齊誠明笑了笑:“既然是人,又怎么能不吃飯呢?”

  “只不過今天,恰巧在這里吃罷了。”

  當時,孟不器根本就沒聽懂齊誠明的這番話。

  但是這并不妨礙他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今天,好像有機會吃到肉了。

  孟不器連忙點頭:“既然齊先生吃不完,那我就幫齊先生吃一塊兒就好了。”

  齊誠明似笑非笑地說道:“真的只吃一塊兒嗎?”

  “我可是有很多都吃不完的。”

  孟不器就這樣直勾勾的看著那碗肉,一言不發,內心卻在天人交戰。

  “齊先生又吃不完,我就幫他多吃幾塊兒吧。”

  “不行的,你只能吃一塊兒,齊先生說的只是客套罷了。”

  就在孟不器無比糾結的時候,齊誠明將半碗肉都倒進了他的碗里。

  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這樣就差不多了,剛剛好能吃完。”

  然后,就離開了。

  不過,孟不器卻沒有絲毫察覺。

  因為,在當時,他所有的注意力,都被眼前的這碗肉所吸引。

  孟不器用筷子夾起一塊兒肉,顫顫巍巍地放進嘴里。

  當把肉放進嘴的那一刻,他哭了。

  那是孟不器記憶中第一次吃肉,在此之前,他想象過無數次吃肉的場景。

  可是從來沒有現在這一幕。

  他也想象過無數次肉的味道,可能比紅薯要好吃一倍,比咸菜疙瘩要好吃兩倍。

  可是,當這一刻真的來臨,孟不器才知道,肉的味道,區別于他所吃過的任何一種味道。

  那是一種無法言喻的味道,起碼他不知道怎么去形容。

  如果非要找一個詞匯來描述的話,那可能會是幸福。

  幸福,一個和孟不器八竿子也打不著的詞匯。

  甚至,在前一刻,他們之間還沒有任何的瓜葛。

  可是,當吃到了肉的滋味之后,孟不器覺得,也嘗到了幸福的滋味。

  那碗肉,他吃得很慢,很慢,一直吃到了太陽下山。

  當孟不器端著一個空碗回家的時候,那神態就猶如凱旋歸來的將軍一樣,無比威風。

  一路上,遇見了很多小孩子。

  孟不器全部都是昂首挺胸地告訴他們。

  “你們看,這個碗,是裝過肉的碗。”

  “而且全部都讓我吃光了。”

  “我沒有吹牛,不信?”

  “你聞聞,是不是肉味。”

  每當看見曾經嘲笑過他的小孩子,一臉不可置信的表情時,他就打心眼里的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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