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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 野味

  不知何時慘白的太陽已經緩緩落下,朦朧的黑暗彌漫在空氣中,就像是一顆顆黑色的灰塵,把視線所及之處全部填滿。

  暗淡的灰白色云層后面,一輪紅色紅色的月亮若隱若現,把做都染成了粉色。

  巨大的城市伴隨著黑暗降臨而長眠,渺無人煙的空曠讓這座城市看起來充滿了孤獨的無助感。它本應該是一座繁榮忙碌的城市,可現在卻像是被拋棄了一般,獨自收著那月光以及整片沒有星星的夜空。

  洛蘭行走在寬闊無比的街道上,他現在愈發肯定這座城市的居民不是人類,不過他并沒有再去糾結這個無解的謎團,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解決。

  他餓了。

  饑餓感使他沒有心思再去思考那些復雜而且無關緊要的問題,他現在只想知道這個鬼地方到底哪里能找到吃的東西。

  在塔頂的時候洛蘭看到城市外圍有一片森林,那一抹顯眼的綠色讓人不得不注意到它。

  有森林的地方就不會沒有動物和植物,絕大多數動物都是可以吃的,

  這座城市著實是大的離譜了,只是出個城洛蘭都決定有些累了,特別是雙腿有一種酸麻的感覺,或許是因為他今天走的路太多了。

  “沒想到城池都已經化作廢墟了,森林卻還生機勃勃。”

  洛蘭搖了搖頭,毫不猶豫地走進了森林。

  沒有什么野獸是他搞不定了,況且也根本就不需要他出手,霍格就可以輕輕松松地抓獲野獸。

  他們完全可以算得上最有恃無恐的野外生存團隊了,除了防身的武器之外,他們什么多余的東西都沒有,甚至連引火用的燧石都沒有。

  如果換了一般人,就算能找到這個森林,估計也要餓死在里面。

  可是他們不是一般人,只要一個霍格就能夠解決野外生存的一切需求。

  需要火霍格可以用魔法點火,需要水他可以制造出水,遇到野獸直接按在地上任由宰割…

  洛蘭行走在森林之中,能夠清楚的聽到四面八方不安分的聲音,那是小型野獸在逃竄。在這個不知道多少年沒有人光顧過的森林里,小動物的膽子也比一般的動物要大很多,同時他們也笨拙很多。

  “殿下,前面有件木屋。”

  斯羽伸出手指著前方,順著她手指的方向看過去,果然有一座不大的木屋。三間小木房子拼在一起,看起來倒也像模像樣。

  “看樣子以前有人來過這里,是向我們一樣的人類。”

  洛蘭終于看到尺寸正常的建筑了,雖然只是一件破舊的小木屋,但是感覺卻比城市里那些過分高大的房屋溫暖多了。

  有一種說不上來的安全感。

  “霍格,你去抓兩只能吃的來,我們就在這里等你。”

  洛蘭確實有些累了,特別是心理上的疲憊,壓的他喘不過氣來,他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那個幻境一直到現在還回蕩在洛蘭的腦海里,有那么幾個瞬間洛蘭多么希望那是真的,但是卻又有些舍不得離開這個世界。

  他很糾結,如果有一天他真的機會回到原來的世界,那他真的能夠放下這邊的一切,毫不猶豫地離開嗎?

  答案是否定的。

  洛蘭覺得自己已經融入到這個世界里面了,他習慣了這原本陌生的一切,并且在這里有了自己的目標,也有了全新的情感和生活。

  先讓他果斷地離開,他是做不到的。

  除此之外,還有一件事也一直困擾著洛蘭,那就是他現在所經歷的一切都是真實存在的嗎?

  也許真的就像幻覺一樣,他只是昏迷了,做了一個很長很長,而且無比真實的夢。

  夢總有一天會醒,那個時候他又該怎么辦?

  “哎…”

  洛蘭嘆了口氣,無奈地搖了搖頭。

  “殿下,您怎么了?您的臉色看起來不太好,是不是在擔心什么?”

  洛蘭只是嘆了口氣,斯羽就表現得很緊張,她是真的在擔心洛蘭。

  這讓洛蘭感覺很溫暖。

  這種溫暖是純凈的,和他以前和女朋友在一起時的溫暖完全不同,那不過是虛假而刻意的感情,對那個時候的洛蘭來說,女孩子對他的溫柔只是一種榮譽,是他馳騁沙場的勛章。

  不像現在,斯羽對他的溫柔是發自內心的,只有這種真誠的情感才會讓人感受到溫暖。

  “我沒事,晚上估計要在這里度過一夜了,木屋收拾得怎么樣了?好收拾嗎?”

  霍格負責捕捉點野味,準備一頓豐盛的晚餐;斯羽負責把木屋收拾出來,度過這個寒冷的夜晚。

  分工明確,事半功倍。

  “殿下請放心,我已經收拾的一塵不染了,特別是您的床,我多鋪了一些干草,躺在上面并不會難受。”

  洛蘭滿意地點了點頭,在這荒郊野嶺的能有個地方遮風擋雨就已經很不容易了,洛蘭也并不是非要住進豪華宅邸、睡紅木大床、蓋天鵝絨的被子,他并沒有那么嬌氣。

  “殿下,我回來了。”

  霍格高高興興地走了過來,大老遠就聽到他大喊的聲音,看樣子今天應該收獲滿滿。

  “我抓了三只野兔,一人一只。殿下您是不知道,這里的兔子可真肥啊,每一只都這么大個。”

  霍格吧自己的戰利品在洛蘭面前展示了一下,確實就像他說的,那三只兔子無一例外,全都非常肥美。一個個都肉嘟嘟的,霍格一動它們身上的肉都在顫動。

  烤兔子是基本技能,給兔子去皮更是必須學會的,霍格和斯羽都非常輕松就能把整只兔子直接從皮里拉出來,就像是脫衣服一樣,看起來非常簡單。

  不過洛蘭并沒有嘗試,因為他覺得麻煩。不是給兔子去皮麻煩,而是粘上一手血會很麻煩。

  霍格和斯羽三下五除二就把三只兔子都處理好了,然后用削好的木棍串起來,直接放在火上烤就行,非常簡單粗暴,吃的就是兔子肉最原始的味道。

  不一會兒功夫,兔子身上就開始冒油,用干凈的葉片將油刷在兔子身上,以免油滴落白白浪費了。

  很快,香噴噴的烤兔子就做好了,這是最簡單的一道野味。

  不過味道確實還可以,除了味道有點淡之外,沒別的缺點。

  至少洛蘭愿意吃,只要是肉他基本上是來者不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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