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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

  代價很大。

  盡管李鳳棲在關鍵時刻,借著朝歌掃中吳麗華腰身反彈的力量,側身躲開了兜頭罩臉的一刀,左后背卻沒躲過。

  也正因為吳麗華被掃飛,這一刀才威力不足。

  這也是她的預估失誤。

  否則這一刀下去,哪怕是劈中后背,也能將李鳳棲當場擊殺。

  饒是如此,李鳳棲后背上的傷口依然可以清晰的看見白骨,鮮血汩汩,將他染成了血人,因為大火而顯得嗆鼻的空氣中,彌漫起濃郁血腥味。

  兩人再次對峙。

  吳麗華將長弓背在后背,握刀冷視李鳳棲。

  李鳳棲按劍。

  他現在已經完全落入下風,就算靈力充沛,可有傷勢拖累。

  吳麗華靈力不多,但沒有傷。

  李鳳棲苦笑,“你很聰明。”

  而且很穩。

  所有的天選之子都經過了漫長的孤獨,歲月磨礪下,每個人的性格都變得異常沉穩,看待事物也更清晰。

  吳麗華冷笑,“你們這些嬌生慣養的人,哪知道我曾經歷過何等黑暗的歲月,想要在丑惡的世界里活下去,活得很好,我付出的努力超過你們百千倍,然而…”

  我依然過得像條狗。

  我不努力嗎?

  幾乎與世隔絕的山區,父母經年面朝黃土背朝天,換來的不過僅僅是不餓肚子而已,無所事事的黑夜,為她送來了幾個弟弟妹妹。

  多了幾張嘴,貧困的家更難。

  村里破舊的學校,終究不是每個老師都能燃燒自己,

  吳麗華十三歲輟學,走出那片大山。

  她想改變。

  讓父母不再沉默寡言的等著老死,讓弟弟妹妹都能上學,高中,大學,研究生,甚至于出國留學。

  她懷著夢想來到了花花世界。

  現實如此殘酷。

  她是童工,沒人敢要她。

  好不容易在一家蒼蠅館子找了個工作,老板很兇,老板娘人很好,每個月總是偷偷摸摸多給她拿五十塊錢的工資。

  半年后,老板娘回娘家,那個夜里,老板爬上了她的床。

  她反抗過。

  無濟于事。

  她哭了一夜,弱小無助的她不知道該怎么辦,天亮時選擇去報警,在出門時遇見歸家的老板娘,她心軟了。

  這么好的老板娘,卻也是個可憐人。

  于是吳麗華撒謊說回老家。

  老板娘給她塞了兩百塊錢。

  后來,她到處打零工,拼死拼活的工作,只想努力賺錢,最終在一家制作板鴨的小作坊里工作到十八歲。

  她進了一家電子廠。

  認識了個男孩,喜歡聽他的夢想,他說,以后要帶她去看最美的云彩,去看最美的雪,還說以后結婚了,要把她父母和弟弟妹妹都接到城市來。

  她信了。

  然而她太天真,男孩說這些話的時候,是在出租屋的床上摟著她說的,男孩說話時的目光,只是饞她的身子而已。

  永遠不要相信男人在床上說的話!

  男孩走了。

  帶著他的錢,還有她的錢走了,留下懷孕的她。

  吳麗華墮入黑夜。

  她學會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條件,上天給了她一張不錯的臉蛋,以及一副極好的身材,她沒有浪費天賦。

  很快,她有了自己的出租屋。

  有了自己的漂亮衣服。

  她還有多余的錢寄回去,家里修了房子,弟弟妹妹都能讀書。

  她很累。

  游走在黑夜里,卑微如狗。

  她絲毫不覺得幸福,她知道自己在違法犯罪,她只想早日掙夠錢,讓家人和自己過上幸福的生活,然后…再為自己的罪惡贖罪。

  她恨男人,今生不打算結婚,等以后有錢了,就去領養或者資助和她一樣生來貧困的孩子。

  她也越發憎恨著那些肉欲男人。

  直到六十年前。

  清晨,她醒來時已換上假面,希望侍候好身畔男人的同時,用甜言蜜語讓他多給一點小費。

  然而…

  男人不在。

  整個世界的人都消失了,她被一層玄光囚禁在一座空城里。

  再然后,她得到了一張弓,一把刀。

  弓是“射日”。

  刀是“遺忘”。

  皆是仿品。

  真正的射日和遺忘,在九州。

  她得到的功法來自巫族。

  巫族以肉身見長,吳麗華練了三年,她發現自己的肉身大概已經到了武俠小說里的刀槍不入水火不侵的地步,按照功法所述,一旦大成,足以肉身登仙。

  她不懂。

  但她明白一個道理,她不再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卑微的黑夜女子。

  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運了。

  她向往著…

  然后,她所在的空城里來了個人,一個男人,很巧很巧,正是當年在電子廠騙了她的身體也騙了她所有積蓄的男孩。

  他沒認出她來。

  他用刀。

  她打不贏。

  獨孤了幾十年的男人,沒有一刀殺了她,而是想剝光了她享受一番再動手。

  她等待著時機。

  在男人嗷嗷叫著的最后時刻,她出手了。

  吳麗華永遠都記得,那個長大后依然是個人渣的男孩在最后時刻的驚恐和絕望,她很喜歡他的表情,一刀又一刀…

  每一刀,都是她的恨意。

  她殺的第二個男人,很遺憾,不是當年那個老板。

  現在,她要殺第三個男人。

  盯著李鳳棲,“所以你們男人都該死。”

  李鳳棲苦笑,背上的傷口的痛楚在撕裂著他的神經,“我不知道你曾經受過什么樣的傷害,我也不想知道,因為故事了解得越多,我們心中的人性就會出現破綻,我只知道一件事:來到這座城后,你想殺我,那么——”

  頓了下,“殺人者,人恒殺之。”

  這就夠了。

  因為我們不是陳樹,大家都沒得選擇。

  吳麗華點頭,“所謂的天選之子,沒有誰是純潔無瑕的白蓮花,我從不覺得自己是好人,既然有殺人的想法和行動,也做好了被殺的覺悟。”

  連人渣都能成為天選之子,何其諷刺。

  李鳳棲沉默了一陣,忽然說道:“其實有的。”

  那個練拳的少年。

  他不殺人。

  不是因為他實力不夠,相反,他實力很強。

  不殺人…

  大概是因為不想殺人吧。

  可惜大部分天選之子沒有他那么好的命,他不殺人,別人也殺不了他。

  而一般的天選之子,不殺人?

  只能被殺。

  也正是因此,李鳳棲和陳樹一樣,對這一切的幕后黑手,極為憎恨,如此戲弄生命,就算是神仙,也天怒人怨。

  吳麗華哦了一聲,“別人如何,我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一件事。”

  我要親手掌控自己的命運,誰也不能阻擋。

  我不要再卑微如狗。

  我能活下去,不需要出賣肉身和尊嚴的活下去。

  因為我有長弓射日。

  我有短刀遺忘。

  我,吳麗華,一個從黑夜之中崛起的女子,一定要走到那光明的彼岸,找到屬于我的美好。

  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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