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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趙二為官

  談及中牟縣,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會聯想到曹操、刺董、逃難、陳宮等關鍵詞,只不過,在當下的大漢,沒有《三國演義》,又籠罩在東京的盛名下,中牟縣的名氣并不高。

  不過名氣歸名氣,坐落中原腹地,汴河之濱,西接鄭州,東連開封,屬東西往來通衢,中牟是實實在在的中原大縣,不論從人口還是從經濟,都是一座繁榮的縣邑。

  到開寶二年,經過新一輪的戶籍清查,中牟縣的在籍人口已然達到了一萬零八百余戶,真萬戶大縣。皇帝劉承祐出巡時,也曾多次駐陛于此。

  論人口的密度,天下絕沒有哪個州府比得上開封,哪怕素以人口稠密著稱的江浙地區也比不上,沒辦法,誰叫這是京師所在。東京城內外,居住的官軍農工商,已達百萬,但若包含開封府下轄的諸縣,人口還得再增加幾成。天下首府的地位,絕不是說笑的,一府的人口,堪比幾個偏遠的邊道。

  有一段時間,劉承祐為京師的人口充盈,感到欣喜,感到自豪。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卻已開始感到壓力了,過于集中的人口,帶來了極大的管理上的壓力,糧食上的壓力。

  從大漢全局來看,人口遠未到飽和的地步,土地上的矛盾也很輕松,但是在想開封這樣的局部地區,人口顯然過剩。不過,對此卻也沒有什么根本的解決辦法,大漢京城,就像一座磁力強大的吸鐵石,吸引著天南海北的人,朝這邊匯聚。

  過去的十多年中,開封府所轄區劃不斷擴大,也有分流人口的用意。但現如今,這招也不好用了,畢竟開封府管轄的鎮已經足夠大了,到開寶二年,除東京城外,已有足足十三個縣。再擴大的話,就可以直接把京畿道也拆分出來,開封府單獨設道了。

  但不管如何,對于如今的開封府而言,人口的充盈,完全屬于幸福的煩惱。而底下的諸縣官員,則屬于欣喜了,人口越多,也代表州縣的等級越高,官職的品秩越高。

  新到任的中牟知縣,是個年輕人,雖然號稱二十六歲,實際上還不滿二十五周歲,不過名氣很大。他叫趙匡義,襲父爵廣平伯(降等世襲),榮國公趙匡的兄弟,乾祐十五年的探花。

  趙匡義第一次履職并不在中牟,雖然出身顯赫,及第高中,又有皇帝的關照,但最開始趙匡義是被委以原武縣的。在任的兩年時間中,干得果真出色。

  趙二的能力,的確不俗,關系處得好,手腕也厲害,在原武縣任上,清理刑獄,打擊了一批土豪劣紳,名望大漲,并時時了解民間疾苦,解民之憂,濟民之困。

  原武縣濱臨黃河,是水患屢發之地,趙匡義也十分重視,因而對堤防溝渠的建設十分上心。他凡事喜歡親力親為,每逢春冬枯水期,都親自帶人加固堤岸,巡視工程。

  是以,到任一年后,原武便煥然一新,境內肅然,人情愉悅。兩年過后,堪稱大治,不管是轄下的吏民,還是監察的御史,抑或巡視的上官,對趙匡義都是贊揚有嘉。

  于是,在開寶二年季春,經過吏部考評,一致認為,一個小小的原武縣,對趙匡義而言太過輕松了,該給他加擔子,給他更廣闊的空間,施展他的才能。

  然后,經過吏部尚書竇儀的署敕,一紙調令,遷中牟縣。對于趙匡義,有些老頑固的竇儀,實則很欣賞,因為其孝名,也因為趙匡義是個標準的士大夫,青年俊才。

  事實上,當各種優勢條件都在趙匡義的身上體現時,仕途怎能不一帆風順,升官怎能不慢?像趙匡義這樣的人,起步高,又具備才干,只要按部就班,終有一日能登高位。

  如今,到任中牟還不慢三個月,趙匡義就已經開始留下屬于他的印跡了。每個地方政風民情不同,趙匡義在中牟也改了施政方向。

  勸課農桑,秉公執法,這些是基本方針,因為中牟毗鄰京師,也算天子腳下,吏治也差不到哪里去,治安也十分良好,很多重拳行動,是無法使出來的。

  于是,趙匡義開始把主要精力,放在勸讀、勸學上,積極改善當地學校的條件,資助那些窮困的讀書人,鼓勵學習,多提倡教化,宣揚德育,并聚集縣內的一些文才,一起編纂中牟縣志。

  在短短的時間內,趙知縣的名聲又打出去了,這是個不愁找不到事做的人。并且,精力旺盛,在加強教化工作的同時,公務方面,也從未怠慢,總是以一種飽滿的精神狀態,處置公事,條分縷析,井井有條。

  酷暑時節,天氣異常炎熱,正常情況下,中牟縣的百姓,要么頂著炎熱忙于生計,要么躲在家里避暑,又或者在樹下河邊納涼,到茶寮書館喝茶聽故事。

  不過今日,顯然有些特殊,足有數百人,齊聚于縣衙,看熱鬧。雖然隨著天下承平,民間百姓的娛樂活動也開始豐富了,但眼前的熱鬧,顯然是少見的,吸引力十足,乃有這么多人不顧炎熱,聚眾圍觀。

  十數名縣衙的差役,手執水火棍,維持著秩序,在升堂前,看圍觀的百姓眾多,天氣又熱,人又擁擠。知縣趙匡義還專門命人,準備了兩大缸井水,抬至衙前,以供民眾們解渴去暑。

  雖然只是個很小的舉動,但圍觀的中牟百姓,都對這個新到任不久的親民官贊揚不已,覺得自己是真得到了父母一般的關懷。

  能夠引起如此轟動的案子,顯然不是小事,也的確是趙匡義上任以來發生的最大的一件案子。事情雖大,但調查、審斷起來,卻也不難,事實清晰,證據齊全。

  這是一場因財產而釀成的人倫慘劇。中牟縣內有一戶土豪姓張,年輕的時候是禁軍軍官,家主人喚張翁,家中有田宅五百余畝,縣城內有產業若干,是縣內比較有名的富戶了。

  膝下有三個兒子,五月初,張翁在走親回程途中,落馬重傷,其后去世,留下的一大片家業,沒有遺囑,讓兒子們爭得頭破血流。

  當然,有資格的,只有長子與次子,這二人是張翁發妻所生,小妾生的三子,只能看戲。正常而言,清官難斷家務事,就算鬧到官府,也不好處置,最多是發還鄉里,讓他們宗族長老,共同決定。關鍵在于,此番涉及到了人命。

  經過張家的長輩與鄉老們的討論,一致認為,長幼有序,還是該長子繼承家業,拿大頭,并分一部分與兩個弟弟。

  對這樣的結果,同為嫡出的二子,當然不滿意,面對偌大的家業,大哥就因為早出生,就占大拿大,或是嫉妒心,又或是財迷心竅,伙同當地的無賴,將長子綁了,丟入河中,做成失足溺死的假象。

  但是長子運氣較好,被路過的三子給救了,然后事情就大發了。再是親兄弟,你不仁,我不義,長子直接告官。縣衙差人索拿,一應涉案人員,都被鎖下,趙匡義親自審問,參與的無賴在他們前,把事情抖了個干凈。

  事情到此,也基本有個結果了,二子為奪家產,竟然狠下心要害親哥,輿論大嘩。然而,真正引起軒然大波的,是后面被人舉告的事情,說是張翁去世的原因,是長子侍藥時做了手腳,戕害其父,同樣,也是為了早點繼承財產......

  對此,趙匡義更加重視了,這種逆倫行為,比那些惡性治安事件,還要嚴重。再度調查,搜集證據,聽取證詞,經過半個月的事件,查了個水落石出,于是在今日,當堂宣判。

  長子為謀家產,害死老父,罪在十惡,當堂判死,只待送交刑部、大理審核,就可送抵東京問斬。

  次子的罪行要輕一些,但也是殺人未遂,與同謀的幾人,流放西北,作為主謀,還多了五十杖。

  同時,對于張家劇變的財產,也有了歸屬,趙匡義也直接宣判,由三子繼承,但必須奉養嫡母以及養育兩個兄長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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