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未嫁且家里無余糧快要餓死的女工愿意簽死契,賣身契上摁下手印后,家人立馬拿到了錢和糧油鹽糖。
做雇工的則年長一些,多是身后有年幼孩子的,同時家里也還有幾個月的存糧,等得住女人從涼水鎮掙工錢寄回來。
若是女人年紀大一點,膝下孩子有八九歲、九十來歲了,副手就會鼓動女人把孩子帶上去讀書然后考學徒工。
都是干過工坊的工人,在一些常識上有相通的地方,知道一個蘿卜一個坑的道理,工場里的名額是有限的,先到先得,像那有名的工坊想進去得給上上下下幾個管事的送禮。
基于本身的生活經驗,當娘的女人們于是能帶上孩子的就都帶上了,等過幾年,孩子長大以后的生計問題不用愁了。
這些帶走了孩子身后無牽掛的女人,等到了涼水鎮,以祁可的性子,必然要教育她們把工錢好好留作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費,家里老人養老是丈夫的責任,不可能全讓女人背上,男人光嘴巴孝順。
再者說了,夫妻分居兩地數年,女人有孩子牽扯,又是在祁可這個女老板手下做事,沒有生別樣心思的機會,留在老家的男人就不一定了,守不守得住可難說,做妻子的三班倒辛苦掙的錢還不如花在長身體飯量大增的孩子身上呢,起碼看得到自己的錢花哪兒去了。
放妻兒走的男人們會想不到女人到了外面沒了約束也會變心嗎?他們當然想得到,但妻子身邊有孩子,他們的擔心就沒那么大,若是妻子獨自走的,他們才會更擔心一些,怕人走了一去不回。
副手們在寶泉縣各地不光收女工,還收桑苗和蠶子,只要愿意賣的都給了個比較好的價格。
這些事情全都繞開了七里鎮,交通不便,世道又亂,一點消息都沒傳進那個鎮子。
郵差返程途中回到七里鎮,從宋家拿到了回信,轉身沒一會兒,信中內容就到了祁可手上。
兩頁紙的信,通篇廢話。
宋家人沒回復郵差是賣是遷,給宋筠的信里囑咐她與祁可搞好關系,轉移生意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絲織業上下牽扯太多,還有很多老主顧要打點,要多費些時間。
似是而非一大堆,總結一下就是陳述自家的困難,短期內去不了涼水鎮,使了個“拖”字計期望吊著祁可不要轉投別人身上。
祁可看完就將這信刪了,幸虧她聰明沒死等,從寶泉縣弄來的桑苗和蠶子以及熟練女工一批一批地都在路上了。
女工們到了涼水鎮后,分配好宿舍安排掃盲學習,學習期間沒有工錢,但可按成績拿獎學金,成績越好拿得越多,買些自用的生活用品是夠的,會劃算的話還能剩點。
這個政策是統一的,只要進來的女工都是如此,包括婦嬰堂的女人孩子也不例外。
一開始是為孩子們考慮,讓他們手上有點錢買自己用的東西,后來就擴大到所有人了,因為宿舍里只給分配的物資,個人生活用品是不管的。
比如燒水的小泥爐是給的,燒的炭得自己買;盆子桶是給的,胰子澡豆水瓢等物自己買。
所以初來乍到的新人,手上沒錢就挺不便的,在這個階段想要掙錢完全靠學習成績,成績好的話未來還有隱形好處,上產線后會慢慢予以重用,升職加薪的機會也就比別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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