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老娘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摔,啪得一聲響,“你的意思,我閨女搶了你們的衣服,那你們當時咋不報公安?好端端被搶了,你們會沒事人似的?李華,我看你今天不是來送信的,到像是來找茬的。”
沈依依那邊也道:“是啊大舅媽,你說我搶了你們娘倆的衣服,有證人給你們作證嗎?”
徐寶珠眼珠子轉了轉,覺得這樣說要回衣服的可能性會更大,干脆就往這方面繼續引導大家。
“有啊,咋沒有,當時供銷社好幾個營業員都看見了,就是你,還有一個男孩子,長得挺高,穿的還挺破,是你們倆一起合伙,搶了我和我媽。”
閨女那天的確是和顧小同志一起去的供銷社,也的確拿回來幾件衣服。
不過沈老娘對自家閨女那是相當了解的,說她閨女搶劫,還不如說她閨女被人搶更讓人信服。
她閨女那可是有錢人,幾件衣服也就幾十塊,值得她閨女動手去搶嗎。
更何況還有顧小同志跟在身邊,對顧祖墨,沈老娘那是百分百的相信,那就是個你想上十天十夜,也想不出啥缺點的好孩子。
沈老娘這邊剛要開口大罵,沈依依那邊已經放下飯碗,穿上鞋下地了,然后招呼那娘倆,“走吧,你們母女倆既然說我搶劫,還有供銷社的營業員給你們作證,那還等啥,咱們現在就去公社,我倒要看看,咱們誰在說謊。”
李華開始并沒想讓大姑姐一家誤會,她那樣說,就是想把事情說的嚴重一些,讓大姑姐重視起來,好能不花錢,就把那幾件衣服拿到手。
后來見閨女給自己使眼色,李華也明白了,只有讓他們誤會,害怕,那好幾十塊錢的衣服,他們才能甘愿拿出來。
不過她沒想到,沈依依也不和她們爭辯,起來就要去公社。
實際這會兒李華和徐寶珠都已經想好了,沈依依肯定會爭辯,說那些衣服她是花了錢的,那她們母女倆就繼續裝糊涂,事后還可以說是大姑姐一家聽錯了,反正咋說都是一筆糊涂賬,找誰算去。
“去啥公社,都是自家人的事,你現在就把那幾件衣服拿出來,還給我們不就啥事都沒有了。”李華依舊笑瞇瞇的說道。
“還給你?好大的臉。那可是我自己花了四十塊錢買來的,當時是有好幾個營業員看見了,因為我是買主,他們是賣主。而你們娘倆,只不過是買不起瞎試穿,現在還想不花錢白穿衣服,我說的沒錯吧?”
這樣的親戚不要也罷。
沈樹林這時也從炕上下來了,一臉嚴肅的說道:“偷盜搶劫可是大罪,這罪名我閨女可不能擔。走吧,我和你們一起去公社。”
李華一看事情要鬧大,也不敢在裝糊涂了,忙嘻嘻哈哈的說道:“瞧瞧我這張嘴,話都說不明白了。我的意思,那天那幾件衣服,原本是我和寶珠看好,不過還沒等交錢,就被依依給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