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人滿口的很冤枉,他就是在車站遇到了王青草,幫著帶個信,做個好人好事,他根本就不知道小姑娘落腳在哪里。
那可是城市,不是小鄉村,一動就要錢,吃穿住用加路費,想找個人沒有百兒八十塊是不太可能的。
何況,就算是拿了一百塊錢,也未必能找到人,只能說有這么個機會而已。
這人非常的不高興,憤然的說,以后不會再幫人帶信了,這還纏上了,他到哪里幫他們找人去。
小姑娘很謹慎,在這封信上也沒有透露過多的消息,甚至是極力的撇開和小姨的關系,她寫這封信就是證明她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沒有任何人幫助離開的,讓家里人不要找小姨的麻煩。
有了這兩封信,就有了足夠的證據將李二狗子家都撇清了,王家再有什么麻煩也找不到他們了。
至于那個男人想要找理由退婚,哈哈,對不起,女方不愿意,你要是找理由退婚的話,那些訂婚禮你就得認損失。
本來那個山里的男人跑到王家村來墻裙呀,十三四歲的小姑娘,在村子里就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現在有了這封信,村長也更有了理由撐腰小姑娘又不說退婚,人家還愿意嫁給你,只是現在年紀小嘛,國家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翻翻書就知道了,你急什么急啊,再過個五年六年的再著急也不遲嗎。
那山里的男人哪里肯干,事到如今,他也是沒辦法了,要主動要求退婚,他想要回一百斤玉米面。
王翠華沒有想到,本來會認為千難萬險的退婚,現在這么容易就一下實現了,可惜到了現在,王家人也是不愿意,畢竟一百斤玉米面早就吃進肚子里了,現在是吐也吐不出來。
兩方吵吵鬧鬧,折騰了有一個月,山里人帶了幾十號人到村子里打人命,最終村長想出一個好方法,平息了憤怒,讓王家賠給對方一個新娘。
現在王家最大的小姑娘才六歲,不管從哪個角度,都不可能是新娘人選。
王家也沒有辦法,就剩下二個兒媳婦了,最終那個人沒有娶到王青草小姑娘,把她娘娶回去了。這也是另類版本的,你不讓我當你丈夫,我就當你爹吧!
王家大媳婦聽說哭的是撕心裂肺,死活也不愿意到山里去。
因為山里只會比他們這里更苦,離集市更遠,甚至山里的女人有時候好幾年都不能出來到集市里逛一圈,連鹽都吃不起的地方,她是不愿意去的。
可是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喜歡不喜歡,愿意不愿意,完全做不了主了,這一次結清不等于嫁姑娘,所以兩家以后可以說是沒有任何親戚關系,也不會來往。
王家大媳婦雖然是極度不愿意,但是,胳膊也擰不過大腿,這件事就這么煙消云散了,她走了,就好像這個世界從來沒有出現過她這個人,也許這一輩子她都不會在和自己的兒女們見面了。
這個操作真是騷的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