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昱安眼含贊賞,“我覺得這樣表演會比之前更貼切,玲的怯懦膽小最主要表現在她結婚之前的那些時間里,但是因為在婚后她經歷了折磨,所以會有些性格上的變化,木然而冷漠,你可以想想她在離婚后做小生意時有沒有交好的朋友就知道了。”
一個人如果只是膽小,那還是會有朋友的,更會渴望朋友,玲并不是黑戶,她也長的漂亮,想交個朋友其實是不難的。
但如果一個人處在麻木的狀態里,那大概率是不會交朋友的,更會拒絕別人的接近,更想要獨來獨往。
江小白聽了之后就仔細回想了一下劇本。
好像…是沒有朋友。
不僅沒有朋友,她連個能說幾句話的人都沒有,在察覺那兩個三四十歲的男人偷了孩子并打算賣點錢賭博時,玲做了些心理工作,然后就憑著一股沖動把小男孩給偷跑了。
正是因為沒有相熟的人,所以她連個招呼都沒打,偷完人就跑,一點也不停留,也沒有人知道她離開的消息,還是過了好幾天她一直沒有再擺攤才被周圍的人意識到她是離開了。
不過她住的地方相當于貧民區,人員本來就混亂,流動性也大,所以沒有什么人關心她的離開。
那兩個男人發現孩子丟后試圖找了找,但沒找到,他們也不敢聲張,只是咒罵著出去喝了頓酒就沒再管這事了——
他們偷孩子只是因為恰巧碰到孩子落單,只是恰巧缺錢,想用孩子換點小錢玩玩。
他們聽說過有很多富豪生不出孩子,就想著嘗試著賣一賣,能賣固然好,賣不出去也沒什么損失。
也是這樣,玲這才順利的帶著孩子離開,并且暫時安頓了下來。
“你剖析的很有道理,那就這樣演吧。”江小白附和著。
“嗯,除了這里之外別的你應該能搞定了,后面的劇情也沒什么難點,在養了孩子之后玲的性情也有了變化,為母則剛,小男孩很懂事,兩個受傷的人互相依偎取暖,她孤身一個漂亮女孩子帶著個孩子生存難度可想而知,為了更好的保護孩子并且想生活的好一些,被磨煉的潑辣是理所當然的。”
韓昱安說。
在搶了孩子后玲就慌張跑路了,她擔心那兩個一看就不是好東西的人一旦抓到她她就會完蛋,所以接下來的好幾天都是在東躲西藏著,就連覺都不敢睡。
過了十來天,一直沒有發現那兩人追來的蹤跡后玲終于是松了口氣,這時候她帶著孩子跑到了警局想要找到孩子的父母,但是孩子還是有些小,讓他說家里的訊息他也說不明白,這無疑就是增加了尋找的難度,警方只讓她繼續帶著孩子,等消息通知再說。
可這一帶,就是五年。
起初時,玲是真的想找到孩子的家人把她送還過去,但是后來發生了一些事情卻是讓她有些動搖。
先是她的吸血鬼家人打電話,說是她的弟弟和弟媳想換城里的新房,家里拿不出錢,讓她這個當姐姐的想想辦法,在玲表示自己也沒有多少積蓄時竟然再次表示了想讓她嫁人的想法,還說縣城里的那個開廠的中年老板想找個年輕的老婆,愿意為此支付高額彩禮等等,只要她一嫁,那她弟弟就有錢買房了。
玲接了電話后就氣哭了,氣的摔起了被子——
窮人家就連發火也是克制的,貴重的易碎的都不敢摔,因為摔了就意味著得花錢買新的。
養孩子太花錢了,玲不舍得給孩子吃差勁的東西,而改善生活是需要錢的,帶孩子需要時間和精力,這讓她沒有辦法全身心的投入工作當中,這樣一來積蓄當然不多。
而這點少量的錢,更是不可能給她那個廢物弟弟。
已經賣過一次身的玲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再為那個弟弟賣第二次了,這一次她選擇了反抗,也因為經受了家人的連環電話攻擊。
悲傷的她買了廉價的酒買醉,半醉的時候同街的一個喪偶老頭兒意欲對她不軌,這一幕宛如她被前夫家暴的時候,但這一次的玲卻沒有選擇默默承受——
她第一次做出了反擊,拿著酒瓶砸傷了老頭兒,而她自己的手也進了玻璃碴子。
在自我可憐又覺得這一生荒唐之時,小小的男孩卻是騰騰騰的跑去拿了毛巾替她擦血,動作笨拙把她弄疼了,她卻沒有叫,只是呆呆的看著他,然后抱住他痛哭起來。
“小不點兒,以后我們一起生活好不好?”前半句說的是中文,后面則是英文。
小男孩眨著大眼睛點點頭。
“以后我就是你媽媽,好嗎?喊聲媽媽。”
“乖,喊媽媽。”
“媽…媽。”
這一天起,玲就換掉了電話卡,又重新換了個城市重新生活。
一過,就是五年,在這五年中,她的性格有了極大的轉變,她開始變得強勢潑辣不好惹,她開始變得斤斤計較貪財愛占便宜,她逐漸成了一個悍婦,沒有人可以吵架吵的過她,也沒有人敢碰她兒子一根手指頭。因此,她的名聲很不好,提到她時周圍的人都是皺起眉頭那種。
五年的相處,她已經把孩子視為親生,兩人間的感情深厚無比,可是這時她卻是看到了一條新聞——
一個男人找尋兒子找了五年,過程中配合警方抓捕了一個販賣的組織團伙,但他本人也受了傷,正在住院休養中。
新聞中簡單的說明了男人的情況,他的妻子因為生子時難產而死,他帶著兩歲的孩子回莫克鎮看望她祖母時孩子意外丟失,他已經找了五年,中間曾有過線索,但到現在也沒有找到人。
他可能命不久矣,而他的唯一愿望,就是找到他的兒子。
兒子,五年,莫克鎮…
玲看著新聞僵立在原地,如墜冰窟。
兩天后,她以自己有病為由不顧醫生的勸阻硬是住在了醫院,同時還帶上了小男孩,也是在這時,男主角與小男孩相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