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扯了下王書生,低聲道:“此事倒是不可輕疏,若是讓縣里柳員外家知曉,怕是訂下的親事也要黃了,與其到時他家不愿,退了這親事,讓我兒名聲蒙污,還不如…”
王書生咬咬牙:“不行,大不了我養她一輩子,也不能讓她嫁給這等粗魯村夫。”
王氏扯他道:“你莫置氣,女兒怎能一輩子不嫁人?”
王書生瞪眼,指著李村漢:“那你說如何是好?女兒這般模樣,如何嫁得人?難不成,真要嫁這村夫?”
村漢嚷道:“這輪得著你說話嗎?俺婆娘都跟俺過了半輩子了,俺還要她嫁?”
“你看看!這般粗俗無禮之人,我就算讓女兒在家中一輩子,也斷然容不得他!”
王書生怒道:“廢話少言,我這就拉你去見官,走!”
“走就走!”
“阿彌陀佛,”
陳亦宣示了自己的存在,插言道:“兩位施主,既然都各持己見,難以決斷,不如讓小僧來說一句公道?”
村漢嚷道:“還說什么公道?把俺婆娘還給俺就是公道!”
王書生鄙視地看了他一眼,對陳亦道:“大師請說。”
“此事倒也簡單,魂兒是王姑娘,軀殼是李氏,那便將魂兒還給王施主,這軀殼嘛,就還給李施主,人歸原主,各有歸宿,豈非兩全其美?也省得兩家爭執。”
王書生瞪眼道:“大師莫不是在與王某玩笑?這如何能分?”
“不難,不難。”
陳亦笑著搖了搖頭,手中不知何時已多了一根黑黝黝的鎖鏈。
不等他人反應,就將鎖鏈抖出。
鎖鏈如靈蛇般朝婦人卷去,眨眼便將她纏住。
陳亦微微一扯,眾人只沉婦人身上一陣模糊,便見一道淡淡虛影被鎖鏈扯了出來。
而“李氏”軟軟倒了下來。
“婆娘!”
李村漢跑了過來,搖了幾下,“李氏”已無聲息,大驚失色。
王書生等也面色大變:“你、你…你做了什么?”
陳亦默誦了一句地藏經文,淡淡的金光鋪開,眾人眼中便多出了一個虛幻的身影。
這是一個年僅十來歲,長得秀麗可人的小姑娘。
正滿臉不知所措地四下張望,確實是透著幾分我見猶憐的味道。
這是靈魂?!
一眾臨時工也睜大著眼看向他。
雖說亡魂見得不少,但無一不是在人死后,在某種特定又巧合的情境下才有。
所以一向被人認為是某種特定條件下的產物,和傳統概念上的靈魂是有區別的。
至少,在現在之前,地星對于傳統概念上的人類靈魂的存在,還是普遍存在爭論的。
爭論的最主要一點,就在于從來沒有任何人能從活著的人身上,檢測到與之相關的任何信息,完全無法用任何方式觀察到。
以至于哪怕詭異遍地,對于這種無法直接證實的“民間”說法,仍然一直得不到承認。
但如今親眼看到疑似是人的魂魄,被陳亦一條鎖鏈就勾了出來。
不僅是幾個普通人臨時工,其他見多識廣的幾個覺醒者都是感覺三觀在重塑。
“小僧不是說了嗎?”
不管旁人如何作想,陳亦臉上笑意不變:“魂兒歸你,軀殼歸李施主,這便是王姑娘的魂兒,如今兩相各歸所屬,正是皆大歡喜。”
魂兒?
那豈非是…鬼了?
王家夫婦臉色大變,王書生顫聲道:“這、這…魂兒分離,人豈能活?”
陳亦搖頭道:“大抵是不能活的。”
“啊!”
“俺婆娘又死了?!”
聞言李村漢大嚎了一聲。
一干臨時工只覺得他這個又字用得頗有精髓…
“哎呀!你這小和尚啊,虧俺還以為你是個慈悲的,還說要幫俺,你這是殺了俺婆娘啊!”
李村漢抱著李氏的身軀哀嚎著。
看樣子倒是十分傷心,對于一旁姿容秀麗的王小姐魂魄,卻不曾再多看一眼。
讓旁人有些詫異,尤其是阮南竹。
難不成這村漢真的是愛他妻子的?
還是說他怕鬼,見王小姐已經成了鬼魂,沒了指望?
阮南竹比較傾向于后者。
陳亦也是一臉詫異道:“你不愿她死?”
“你這小和尚不是廢話哩?她是俺婆娘,俺怎么愿她死?你還俺婆娘命來!嗚哇!”
李村漢抱著自家婆娘,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陳亦猶自不解的模樣道:“可月前,李氏身故,小僧并未見你傷心。”
“俺們都是苦人咧,是生是死那還不都聽天老爺滴,日子能過下去就得哩,天老爺要收她,俺沒話說,可你這小和尚又殺了她…嗚你個天殺的死禿驢啊!”
李村漢大聲哭嚎,說話有些顛三倒四,詞不達意。
不過大家都能明白。
至少能聽出他對自家老婆并非毫無情意。
只不過,生活讓他這樣的人沒那么多花前月下的概念,對于生死,有著異于常人的豁達。
可明明死而復生了,又突然身遭橫死,卻真讓他無法接受了。
“如此說來,倒是小僧的不是了,未想你也是個癡情的,”
陳亦這回恍然大悟,點頭道:“那不如小僧再讓王小姐的魂兒返回軀殼,讓她隨你回去過日子吧?”
“不要!俺只要俺婆娘!”
村漢出人意料地干脆拒絕。
“俺原來是不信,以為是這婆娘想甩了俺,可現在知道了,殼子里真不是俺婆娘哩,就算活過來也不是哩,俺不要!”
“不行!”
村漢不愿,雖然出人意料,倒也能接受了。
但王書生的反應卻讓他們無法理解。
“我兒無論如何不能隨這村夫一道!”
陳亦緩聲道:“王施主,小僧不得不與你說清楚,陰陽有別,生死兩界,陽世于陰魂有若火獄苦海,人之軀殼如若舟度,方能載著魂兒在這火獄苦海中浮沉,”
“王小姐的魂兒離了軀殼,雖一時有小僧護持,卻也護不得太久,”
“且陰陽殊途,陰魂能傷活人,活人也毀陰魂,即便你二人不嫌棄,將她帶回家中,也是兩相其害,少則三兩天,多則七八天,或是讓王小姐返魂復生,或是任其流離,如若孤魂野鬼,時日一到,便即煙消,不復于世,你家中之人,也定患大病。”
“如此,王施主也不愿讓王小姐返魂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