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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1章 金色閃光螺絲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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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啟亮還是想多了。

  連杰克這種沒有變身器的奧特曼,孟浪都能捏造出一個變身器,戴拿怎么可能例外?

  況且,原版就有變身器。

  不過戴拿的變身器,登場比較晚。得第一場戰斗結束,結束變身后,飛鳥才拿到閃光劍。

  其實迪迦也一樣!

  迪戴兄弟倆,第一次變身都是“非主動式”變身。得第二次變身,才使用了變身器。

  區別在于…

  迪迦第一集就打完了,而戴拿第一集還沒打完,第二集接著打。所以,變身器這時候還沒出現。

  不過也無所謂啦!

  平成三杰按照順序,變身器一個比一個拉垮。

  迪迦的火花棱鏡出道即巔峰,戴拿的閃光劍不溫不火,至于藍寶錐與藍寶鐲,典型的“無人問津”。

  這可不是孟浪瞎黑…

  他承認,戴拿蓋亞與阿古茹的變身器,設計都挺有特色。奈何玩具賣不出去,知名度也不高,被“神光棒”甩了很大一截。

  不信你看萬代財報!

  “模型人偶”撇開不談,光說“變身器”這一塊。戴拿蓋亞阿古茹加起來,估計還沒迪迦一半高。

  這也就算了…

  迪迦畢竟是“迪巨神”,平成老大哥。變身器賣不過他很正常,畢竟作品人氣擺在這,戴拿蓋亞也不用太傷心。

  可是…

  連閃光劍與藍寶錐的名字都沒幾個人知道,這就很讓圓谷與萬代心塞了。

  憑什么啊?

  你們不買就算了,連名字也不知道?難道我們的宣傳,真的很失敗嗎?

  其實還好啦!

  戴拿蓋亞的變身器,之所以無人問津。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存在感”不高,圓谷不配合宣傳。

  你瞅瞅迪迦。

  開局就給“神光棒”,被大古丟在地上,野瑞撿起來問這是誰的?然后被大古奪了回去…

  中期,正木敬吾搶走神光棒。

  后期,神光棒石化湮滅,麗娜充滿遺憾地問道:“呆姑,你再也不能變成咸蛋超人狄格了嗎?”

  外傳里,出現了一款青銅神光棒。劇場版里,還有專屬黑棒…

  這些戲份,作用很大的!

  雖然看起來,這些戲份沒什么特別之處。但圓谷通過這些戲份,加強了“神光棒”的存在感,在觀眾腦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反觀戴拿蓋亞,甚至是之后的高斯、奈克瑟斯、麥克斯與夢比優斯,圓谷都從未重視過“變身器”的地位。

  可能奈克瑟斯還強一點。

  畢竟小奈劇情特殊,“適能者”與“光是紐帶”的設定讓人間體不斷更換,變身器進化信賴者也被不少人記在心里。

  反正這段時間,圓谷挺迷的。

  為什么新生代口碑不好,卻讓圓谷重回巔峰?答案是,新生代終于重視了“變身器”的地位,并將其定義為“項目核心”。

  傳統的奧迷,看不慣假面騎士那種“瓶瓶罐罐表頭卡片”體系,認為花里胡哨一點也不好。變身就應該純粹一點,簡單一點,不要搞那么幼稚花哨的東西…

  圓谷一開始,也信這一套。

  可是后來,變身器賣得不好,玩具收入撐不起項目預算,這才醒悟過來。

  藝術也得恰飯啊!

  花里胡哨有什么不好?瓶瓶罐罐、膠囊卡片有什么不好?這都快活不下去了,還堅守“傳統”呢?

  去特么的“奧特精神”!

  丟掉無用的情懷,摒棄所謂的“奧特傳統”后,圓谷開始學習東映,在“花里胡哨”的路上一路狂奔,將“變身器”玩出了新花樣。

  結果大家也看到了…

  新生代糗歸糗,人家就是賺錢,就是能恰飽飯。這一點,觀眾不服都不行!

  閃光劍設計很優秀,奈何消費者不買賬…

  關于這個缺點,孟浪也想了不少辦法加以改進。首先在劇情中,增加“閃光劍”的存在感,讓觀眾對這個變身器產生印象。

  然后,搞一個特色功能!

  神光棒,也就是火花棱鏡,當初設計了“手電筒”功能。考慮到戴拿這款變身器的特殊造型,最合適的載體,居然是螺絲刀?

  沒想到吧!

  本來,以閃光劍的造型,做成一把“彈簧鉛筆刀”,明顯比螺絲刀更適合。

  但這是兒童玩具!

  兒童玩具,都得考慮一個“安全性”問題。固然彈簧鉛筆刀很帥,刀刃增加一個發光元器件,那就更帥了。

  但是,小孩拿在手上。萬一玩耍時不小心傷到自己,或者說傷到別人,誰擔得起這個責任?

  所以,孟浪最終做成了一把螺絲刀。不用的時候,頂部合攏握柄,一旦按下按鍵,頂部可以彈出來,并發出“絢麗”的RGB光效。

  而且,刀頭可以更換。

  不同螺絲,應用不同刀頭,無論是居家旅行,還是賺錢養家,妥妥的神兵利器。

  當然,你說小孩拿這個功能沒用,他們又不修理什么,這就純屬謬論了。

  小孩子,尤其是男孩。

  誰沒拆過家里的電器啊?

  用螺絲刀擰開電腦、風扇、收音機,甚至是四驅車陀螺魔仙棒,一把“高端大氣上檔次”的戴拿螺絲刀,還是很有市場的。

  況且,小孩用不上,家里人總用得上吧?

  沒準就出現這么一幕:

  “怪獸!看我怎么教訓…”

  “小鵬,先別急著變身。把你那螺絲刀給爸爸用一用,家里插座又壞了!”

  兒子:“???”

  一邊是拯救世界,一邊是修理插座的爸爸,兒子陷入了兩難之中。最終面對“零花錢”的威脅,他還是乖乖交出了手里的閃光劍。

  想想就很刺激呢!

  名為閃光劍,實為金色閃光螺絲刀,好看炫酷之余,還能兼顧實用性,簡直完美!

  當然,售價肯定不便宜。

  至少比普通螺絲刀昂貴,買這玩意替代家里的螺絲刀,還是有點敗家的。

  但問題不大!

  本來就是一款玩具,能做到好玩炫酷,還具有實用性,已經很出色了。售價稍微高一點,也是很正常的事。

  PD可不存在“性價比”之說。

  糾結這個的話,為什么不想一想,同樣是發光手電筒,為什么神光棒賣得這么貴?買的人還不少?

  大家都是傻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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