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瞧,今天還是他們的新婚,他竟一點也沒為她這個新娘子著想的想法,滿嘴都是他的兒子方旭,生怕他過不好似的。
午睡?難道酒店就沒有房間嗎?
早上也是這樣,因為擔心他兒子的情緒,所以什么鎖門要紅包都是走一個過場,她的姐妹們還埋怨了她好久,說這個新娘一點都不在乎她這個新娘。
最后還是她為了喜慶,給自己的姐妹們包了一個紅包,但凡他有一點在意,就不會這樣忽視她。
不過誰讓她現在是一個所有心思都在他身上的癡情女呢?自然所有的事都是圍著他轉,所有的事都是聽他來安排。
“好,你等我一下,我卸一個妝就出來。”葉秋笑臉盈盈的看著他,向洗手間走了兩步又跑至他面前,一臉期待的道,“老公,我今天美嗎?”
方秉文看著她的臉,雖然葉秋長相平凡,但是一雙眼睛尤為出神,今天的化妝師是她花大價錢請來的,揚長避短之后,活脫脫的將她化成了一個大美人。
那句話怎么說來著?只有懶女人,沒有丑女人,以前葉秋不愛化妝,所以看著是平凡一些,如今化了妝,就像是變了一個人。
即便他心目中所認為的最美的女人是前妻,但他還是誠懇的道:“美。”
葉秋瞬間笑得更開心了,甚至是毫不忌諱的用雙手攀著他的脖子:“那你今天還沒親我呢,這么漂亮的我,不親不是可惜了?”
說完,她仰頭湊向了他,然后也看到了他眼中一閃而逝的不自然。
今天是她們新婚,葉秋這樣要求,方秉文的確不好拒絕,他無奈而寵溺的笑了一下,然后輕輕吻上了他的額頭,接著拍拍她的腦袋:“好了,快去卸妝吧!”
他就是這樣,明明不愛,卻永遠做出一副寵溺的表情,所以才讓原身越陷越深,好像他真的因為她的深愛而被打動、而真心愛上了她一樣。
“那你出去陪小旭吧,我馬上就來。”
葉秋卸完妝,發現她之所以看著平凡是因為她不僅僅有些胖,而且皮膚還恨暗黃,臉上還長著幾顆小痘痘,這些都是因為她平時飲食、作息不規律而造成。
她覺得,如果減肥減下去,如果把皮膚養好,就算鼻子有些塌,臉也有些圓,至少會比現在好看很多。
因為這是酒店,她沒有帶護膚品來,所以她洗完臉之后就用靈泉水敷臉,不過幾分鐘,紅腫的痘痘看上去便沒那么紅了。
她不是沒有辦法在短時間之內讓自己的皮膚變得光滑,但這樣一來不是引人懷疑嗎?方秉文那人向來是細心的,不能在他面前漏出馬腳。
“我們走吧。”她挽著方秉文的手,又一臉喜愛的看方旭,心疼的說,“我們馬上回去,下次媽媽不會讓你耽誤午睡了。”
“你才不是我媽媽。”小小年紀的方旭突然對她大叫,惡狠狠的瞪著她,“我有媽媽,不是你。”
葉秋笑意一頓,方秉文愧疚的看著她:“你別介意,小旭他只是暫時接受不了罷了。”
葉秋勉強的笑:“我知道的,小孩子一時接受不了也是應該的,不過你放心,我以后一定會好好努力爭取獲得小旭的認同的。”
看著他信心滿滿的樣子,方秉文說不上來什么滋味。
其實他也是不樂意他和前妻的兒子叫別人媽的,他不好直接和小旭說,小旭自己不樂意叫,倒是讓他心里松了一口氣。
不過看著葉秋有些傷心擔憂信心十足的樣子,他又感覺有些愧對。
不過很快這些愧對他就自己想通了,畢竟一開始的時候他就和她說了,如果小旭不同意叫她媽媽,他不會勉強,那時她也是答應了的。
因為方秉文不喜歡鋪張,之前也聲明不用葉秋的錢,所以他們的婚房不是葉秋名下的豪華別墅,而是方秉文作為一個副教授,學校給他分配的房子。
分配的房子不大,只有兩個房間,他們夫妻一個,繼子方旭一個,不過廁所和客廳陽臺還算寬敞,小區的綠化也不錯,若是一般家庭,該是很滿意了。
但是葉秋可是嬌身慣養長大的,就是這個房子所有的面積加起來,還沒有她自己別墅的衣帽間大。
從簡到奢易,從奢到簡難,可想而知葉秋有多么的不習慣,不過原身還是因為愛情勉強讓自己習慣了。
可笑的是方秉文為了他的名聲,從來都不肯為葉秋想一想,要知道葉秋以前是從來沒有做過家務做過飯的,一切都有保姆代勞。
可現在呢?房子這么小,保姆來了住哪?而且以方秉文的性格也不會讓葉秋請保姆,所以前世原身從一個什么都不會的大小姐,開始慢慢接觸家務,為了不讓他擔心,暗地里不知道吃了多少苦。
“房子有些小,你能習慣嗎?”方秉文此時面帶著愧疚問。
葉秋還能怎么回答?一切都是他自愿的,因為他結婚前就說了,他不會要她的東西,更不會住她的房子,若她不習慣,他們可以不結婚。
但那時她被沖昏了頭腦,為了和他結婚,什么都可以不在乎,什么都可以聽他的,若此時反悔,豈不是又給了他一個今后詆毀她的借口?
因此面對他的提問,葉秋微微一笑,寬慰他道:“沒什么不習慣的,只要有你在,住哪里過什么樣的生活我都不在乎。”
見她這樣說,方秉文心底的愧疚散去,同時也覺得,自己的條件不算太差了,兩室兩廳的房子也足夠他們三人居住,葉秋應該沒什么不習慣的。
然而他卻不知道由奢到簡是多么的痛苦,但是葉秋的那些衣服鞋子和包包,都沒有地方來放。
他現在想的挺好,可前世他過慣了舒服日子之后,不是一樣要住大房子?
說到底還是痛苦沒落到自己身上沒感覺,也或許是根本就不在意葉秋所以不心疼,故而從來沒有替葉秋考慮過。
前世他的前妻回來之后,他可是一點都不舍得那個女人住小房子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