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這些證據還不夠充足,最后喬木更是想法設法的,好不容易還原了部分她丈夫去世前后的資料。
就是譬如尸檢報告。
車禍車輛檢修報告之類的。
但不管怎么說,喬木最終提供的相關證據都不是很全面,因為杜仲葉實在是太謹慎了,對于各種確鑿證據的銷毀,也太過于徹底了。
當年出車禍的時候,原身雖然有通過她丈夫最后的遺言,對杜仲葉產生了一些懷疑,但是她當時主要懷疑的還是他不是她的親兒子。
而不是杜仲葉謀害他們夫妻。
因此車禍之后,她想做的也僅僅只是親自驗證一下,親自驗證一下自己跟杜仲葉的基因數據對比。
然后還沒能拿到結果。
她就被送進了精神病院。
也就是直到這個時候,原身才算是腦袋清醒,并且將前后一些情況徹底的想明白,可是那時候已經晚了,她已經進了精神病院出不去了,杜韋林的尸體已經火化,出車禍的那輛車也已經徹底報廢處理銷毀了,除了始作俑者之外,剩余的物證,基本都已經被他全面銷毀。
后來送她去精神病院之類的。
證據也被他毀的差不多了。
目前只有那些精神類藥物的購買流通,可能還存在一些證據,能夠找到,人證的話,也只有想辦法讓那些替他做事的人開口反水,才有可能將證據鏈補充圓滿,徹底敲定杜仲葉的罪行,將他逮捕起來。
不過,這些顯然很困難。
好在這個時候,喬木還能夠向先前針對精神病院的高層以及李大夫那樣故技重施,先是讓李大夫實話實說,由他把杜仲葉手下幾個特別重要,替他做事的人牽扯進來。
隨后再通過精神暗示那幾個人實話實說,將杜仲葉的罪行確定。
總之在喬木的不懈努力之下。
她總算把杜仲葉給弄進了派出所,并且借著與他面對面對質的機會,再一次進行了精神暗示,讓他情緒激動的說出自己的不滿憤怒。
“你問我為什么這么對你們。
這不都是你們逼的嗎?
是,我被你們領養,的確是應該感恩戴德,可是你們家為什么不在最開始的時候就跟我說清楚,跟我說明白,就告訴我,我是你們家領養的,讓我不要抱太高的奢望。
如果你們家早早告訴我的話。
我也不會去爭什么!
可是你們家呢,你們家瞞了我二十多年,也瞞了你二十多年,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想要繼承權有問題嗎?難道不是理所當然嗎?
到手的東西。
怎么可能再吐出去!
二十多年,就算是養條狗也該有些感情了,可是杜韋林在認出杜仲夏后,只用了不到兩天的時間。
就覺得他能夠凌駕于我了。
血緣就有那么重要嗎?
我可是親耳聽到了,他想要把所有的股份,都留給他那個剛認回來不到半個月的親生兒子,還想要說服你,把你的股份也全部都留給他,我呢,我給你們家打白工嗎?
既然他不仁。
那就不要怪我不義。
你要是老老實實,規規矩矩的還跟以前一樣信任我的話,那我也愿意與你表演母慈子孝,甚至念在你對我一直很好的情況下,依舊把你當做我的親生母親,奉養至死!
可是你卻偏偏聽了杜韋林臨時的鬼話去調查我,去查基因,我現在恨就恨在,我還是太過于心慈手軟,太過于顧念著你過去二十多年對我的好,沒對你早早趕盡殺絕!
如今留著留著,終成禍患!”
在喬木的精神力引導下,杜仲葉是真的大聲的咆哮出了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那叫一個憤怒不滿。
不過,喬木也能理解。
除了后面害人性命之類的不能理解之外,剩下的那些情緒的確都還能算是情有可原,被隱瞞幾十年之后才知道真相,并最終造成的心理落差又那么大,誰都難以接受。
就是原身剛剛了解到真相的時候,也是難以接受的,不過,如果不是杜仲葉害了她丈夫的話,就以原身的性格而言,肯定是不可能什么東西都不留給杜仲葉,二十多年母子相處的感情,并非毫無影響。
況且杜仲夏也的確沒有能力執掌公司,如果一切都能攤開了說。
一切事情都沒有發生。
最終大概率也是讓杜仲葉和杜仲夏兩人各分一部分股份,公司執掌權依舊在杜仲葉手里,杜仲夏最多只能得到些固定資產和分紅權。
因為他真沒有管公司的能力。
“你為什么會認為我什么都不會留給你呢,終究還是錢財的錯啊。
如果我們家只是小康家庭。
只是能溫飽的小康家庭的話。
說不定就不會有這些事了!
我承認我父母的確是有錯,但是那些錯并不是你害我們的理由。
張隊長,他剛剛的那些話。
應該能夠當做呈堂證供吧…”
喬木無奈搖了搖頭,又嘆了口氣,對著杜仲葉說了兩句,這才轉頭又問向邊上一直記錄的李隊長。
“雖然沒有直接承認,但是也算是間接承認了,足以充當證據了。
相關訴訟會轉成公訴的。
麻煩你來幫忙了,接下來的詢問就由我們進行,你可以回去了。”
因為案件涉及到了人命,所以性質發生變化是很正常的,李隊長跟喬木說明了一下情況,就開始送客,并與其他工作人員進行聯系。
準備繼續推進這起案子。
喬木點了點頭后,又看了一眼杜仲葉,便轉身走了,公司里面還有很多事情要處理,先前贈予他的那些股份,現在也得重新拿回來。
總之,事情還是挺多的。
本來那些股份想要拿回來是相對困難的,但是好在當初原身贈予股份的時候留了一點心眼,她有特別寫明,股份是轉讓她的親生兒子杜仲葉的,如今已經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杜仲葉不是她的親生兒子了。
甚至他們兩人都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那先前的股份轉讓,自然是不合法的,也是沒有法律效應的。
正是因為有這一句話在,才能讓喬木相對順利地拿回屬于原身的股份,并重新成為公司最大股東。
得以執掌公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