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是二四年生人,而今年是九九年世紀之交,她恰好七十五歲。
二四年農歷七月三號午時許。
原身在穩婆的幫助下出生。
出生于一個普通糧商家庭。
日子過的不算好,但也不差。
至少,溫飽無憂。
這在當時已經勝過八成人了。
不過隨著戰亂疊生,糧商的日子其實也不好過,不是要防著被饑餓的百姓搶糧食,就是要防著被上面的軍閥強行免費征糧食什么的。
總之,那是提心吊膽的經營。
一年到頭…
其實也賺不到什么錢。
最多賺個家里不缺糧食吃。
沒年換季多幾套衣服啥的。
當然了,這主要也是因為原身父親并不是什么大糧商,就是一個本地縣城小糧商,家族產業基本都在本地小縣城里面折騰,再加上時局問題,他們家也不敢奢求賺錢。
只要能維持不虧本就行。
可惜沒多久,這也成了奢望。
四二年,原身出嫁。
那一年,恰逢到處都是自然災害,原身父親對女兒還算疼愛,最終雖然沒有陪嫁多少金銀,但是給了原身整整一千塊糯米磚充當嫁妝的壓箱底物件,一塊糯米磚十斤。
一千塊,就是整整一萬斤。
除此之外,其他日常衣物,首飾棉被之類的,也都沒少添,雖然比不上別人十里紅妝,但在當時那個年代,已經算是不錯的嫁妝了。
憑借那一千塊糯米磚。
原身不僅幫助她丈夫張家順利的度過了那年災荒,順帶著還幫助整個張家村一些特別貧困的人家。
全都勉勉強強的活了下去。
給的不多,但卻足以讓他們在那時代,以餓不死的狀態活下去。
同年,原身父親的那個糧鋪因為既收不上來糧食,也沒多少糧食往外賣,最終,只能迫不得已兌了出去,并且帶著剩余糧食回老家。
一些碾米碾面的工具。
也都被他帶了回去。
為了在老家安生居住,原身父親也特地分了點糧食給村子里那些孤寡以及貧苦人家,算是買名聲。
名義上叫共度難關。
但實際上,就是扶貧救濟。
之后幾年收成雖然好了點,但原身一直沒忘了,四二年那一年的慘狀,所以在手里有了點余錢,并且有了一些余糧之后,還是特地多做了一些糯米磚,密封起來儲藏。
而原身父親一家在災荒過后并沒有選擇重新回縣城做生意,而是索性把家里碾米碾面的工具搬到了村子里,過上了給十里八村鄉親們磨米磨面的日子,雖然賺的沒有做糧商多,但勝在輕松自在,不需要費太多的心思,不需要冒著危險到處跑去收糧食,而且,因為他們家的價格優惠,在十里八村的名聲也不錯,已經有了那么點鄉紳意味。
當然了,出于擔憂。
原身父親同樣沒少做糯米磚。
有些被前幾年嚇怕了,家里目前還算富裕的人家也跟風做了點。
并且偷偷的藏了起來,這種保命的東西當然不可能放在明面上。
都是要么密封埋起來,要么藏到隱秘角落,或者直接砌到墻里。
只有這樣才算保險。
后來五幾年的時候。
因為原身父親手里總共就一畝地種種菜,主要還是靠替別人碾米碾面賺錢,所以不但啥事沒有,還順利撈了個工作崗位,就是帶著他手里的碾米碾面機器,去他們縣新成立的糧食加工廠,當技術主任。
愣是捧了個鐵飯碗回去。
然后還把他老婆兒子都弄了進去,雖然位置工資沒有他高,可那也是工人啊,每個月都能拿工資。
一家人妥妥的高收入。
還都成了城里人。
反倒是原身跟她丈夫,雖然土地不多沒什么事,但也沒能像她爹那樣弄到啥好處,更沒能當工人。
還得在家種地。
不得不說,運道是真難說。
當時原身倒是也想回娘家,請她爹幫幫忙,給她也弄個工作崗位啥的,不過當時原身她爹已經把以前攢下來的人情都用了,再加上原身她丈夫家,拖后腿的人也不少。
原身婆婆還想多要幾個崗位。
給他們家兒子一人一個。
這種情況下,原身他爹當然不可能同意,那是一邊直接拒絕了原身,一邊偷偷跟原身丈夫說你們現在還沒分家,我想辦法弄個工作崗位給你們,你們也不一定保得住。
所以現在不能給你們弄。
回頭等你們分家了。
我就給你們想辦法弄個崗位。
有了原身她老爹的保證,原身丈夫張大海那是立刻就心動不已。
并且蠢蠢欲動的想趕緊分家。
不過分家哪那么容易,很多地方都有父母在不分家的傳統,原身公公婆婆身體健朗的很,看著至少還能再活個二三十年,因此分家對原身丈夫張大海而言,那真的是一件艱難且需要奮斗很長時間的事。
一直到六十年代。
張家才因為彼此找到的可食用東西多寡以及飯量等問題,鬧的不可開交而分家,這時候,糧食是再次珍貴了起來,原身前幾年偷偷藏起來的糯米磚,也變得格外珍貴。
這里真不是說假話。
糯米磚那是比金磚都好用。
就算是發霉的都比金磚好用。
你拿金磚去黑市不一定能換到啥東西,但是你拿糯米磚去換,就是自行車都有人爭著搶著跟你換。
靠著那些糯米磚,原身跟她丈夫不但順利的度過了那兩年艱苦日子,同時還順帶著用三百來塊糯米磚給自己和她丈夫都換了個工作。
她自己去了供銷社。
她丈夫去了鋼鐵廠。
他們家的三個孩子,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除了大兒子張建國已經成年,再過兩年就得給他辦婚事之外,剩下兩個孩子都送到了鐵廠附近學校,當時他們倒也不是說想把孩子培養成才,主要是兩個人都上班,家里沒人帶孩子,所以就把孩子送到學校去了,省事又安全。
要說當時原身跟他丈夫有啥苦惱,除了她婆婆沒事來打秋風外。
也就只有孩子們的婚事。
以及房子太小不夠住了。
婚事其實還好,城里需要的聘禮多,但鄉下需要的聘禮還是蠻少的,原身跟她丈夫稍微省上三四個月,基本就夠給一個孩子操辦一下婚禮了,就算娶城里媳婦,那省吃儉用八九個月基本也夠了,因為那時候城里還沒有必須要求三轉一響啥的,稍微有個大件撐門面就行。
兩百塊左右就能辦的很體面。
村子里更簡單。
三五十塊錢彩禮基本就夠了。
算上婚禮宴請啥的。
八十塊錢也能辦的妥妥帖帖。
而那時原身跟她丈夫兩個人的工資加起來,將近八十塊,每個月省吃儉用些,二三十塊就足夠了。
所以三個孩子的婚事。
對于原身一家而言。
是真不是什么難事。
但房子卻的確是老大難問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