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影片也引申出很多周邊,制作方是大賺特賺,從這部片子后,潘森工作室接到的好劇本就指數上升,他的粉絲們也就原諒他出新歌出得慢。
不要問為什么慢,問就是我們哥哥去琢磨演技了。
你看一飛沖天,直接拿了影帝提名,你就說牛不牛逼!
“真好看。”
歡歡抱著他看完了一整部片子,潘森完全沉浸在劇情里,回頭看到歡歡目不轉睛地看著他,“你看著我做什么?”
“你比電影好看。”歡歡自己演的,劇情都知道,也早就看過了,沒什么懸念,不如看他的心上人來得好一些。
潘森頂不住這樣的魔力,他們的角色對調了,當年他是標準的舔狗啊。
“以后我不能演電影,不然就露餡了。”潘森看完就只有一個感覺,這不是他能駕馭的角色,也不是他該承受的壓力。
演校園傻白甜霸道學長不香嗎?
為什么要挑戰這種高難度,一點都不適合他。
“沒關系,以后可以接,我來演,等幾年后,我們小魚就是影視歌三棲巨星,你粉絲和阿爹粉絲吵架就再也不會被人嘲不會演戲了,我一定給你拿一個影帝回來。”
混合雙打,人氣又這么高,不信比不上阿爹的名氣。
潘森輕笑,他沒那么大的野心,只想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你這是和陛下較勁上了。”
“沒有,我不想有人嘲你。”
那些嘲笑潘森不會演戲,演了傻白甜校園劇的人,他都想要抓過來狠狠打一頓,最好的辦法就是用獎杯證明,小魚也是會演戲的,是不是小魚演的,誰在乎呢,反正他們是一體的,夸他也是夸小魚。
“這是什么?”潘森注意到家里的一個小玻璃瓶,并不是密封的,玻璃瓶里有一朵七彩玫瑰花,散發出淡淡的玫瑰香。
他注意到這玫瑰花是沒關燈前,這玫瑰花明明是粉紅色的,隨著燈光暗下來,玫瑰花就變成了七彩色。
“這是玫瑰香薰,用一種特殊的化學物質做成的,會跟著光線的變化改變顏色,是我親手做的,你喜歡嗎?”他捧著玻璃瓶,溫柔地注視著他。
“真厲害。”這是理工生的浪漫嗎?
歡歡似乎想起了什么,開了燈后跑回臥室,沒一會兒就拿著一個方盒子過來,“哪有人求婚,只有一只戒指,你的戒指呢?”
“啊…”潘森看著盒子,那是當年他送給歡歡的戒指,他這才注意到,歡歡手上戴著一枚素戒,并沒有帶著他送的戒指,“求婚戒指,當然是一只,只有婚戒是一對兒啊。”
他當時離開是抱著再也回不來的心態,哪有想到他們會有結局。
當時腦海里就只有一句話。
我們沒有緣分,不必有結局。
戒指做得匆忙,非常粗糙,他還擔心過能不能送到歡歡手上。
歡歡打開盒子,除了他當初做的戒指,還有一款和歡歡是手上一模一樣的素戒,歡歡拿出戒指,緩緩地給潘森帶上了。
這款素戒是量身定做,不大不小正合適,他雖然不知道尺寸,可潘森的飾品多,戒指也不少,很容易就知道尺寸。
刻著他名字的戒指,總算戴到了他手上,歡歡心里無比的滿足,他戴著戒指的手握住了歡歡的手,輕笑說,“這是一對兒的。”
“是,一對兒的。”
“我們也是一對兒的。”歡歡說,“我答應你的求婚,這是我為你打造的戒指,總算可以戴在你手上,小魚,我們結婚吧。”
潘森眼眶有點泛紅,他離開前就知道歡歡喜歡他,如果不是喜歡他,惡魔不會冒著生命危險來阻攔,如果不是喜歡,他也不會把毒素過度到自己身上去,只是他明白得太晚,又可能是惡魔讓他忘記了,那天從電視臺回來后的反常也找到了理由。
可這份愛,是他自己領悟到,并沒有切身體會到,一直到了離開后,歡歡無數次試圖想要來海底,不斷地努力,不斷地失敗,卻仍不放棄,那時候才深刻地感受到這份濃烈的愛意,他因為惡魔的精神攻擊短暫地遺忘這份感情,并不是無動于衷。
他畢生所求,已經得到了滿足。
手上的戒指,再一次證明了這份愛意。
“好!”
結婚!
他和他的名字刻在一本證上,是他努力的方向,歡歡心有余悸地抱著他,“真好,你回來了,我再也不會孤單了。”
潘森透露的每一步未來都有他,將來一定也不會拋棄他。
他一定會努力,成為潘森的驕傲,讓他的目光永遠停留在他身上。
心上人不能縱,一縱就會得寸進尺,這是潘森得到的教訓,睡得好好的半夜醒來,又被歡歡霸道地蹂躪了幾遍,偏偏他還一邊做一邊哭,仿佛被欺負的人是他,疼痛的人也是他,搞得潘森心軟又不能罵,心軟就妥協,一妥協又被弄到了天亮,他濫用自己的自愈,明明最后什么都出不來了,還不死心地抱著他。
他不能太縱著歡歡!
這念頭剛一起來,歡歡就抱著他哭,哭得那叫一個傷心欲絕,潘森都不知道他的哭點在哪兒,明明晚上一起吃了飯,看了電影,進行了一場溫馨的交流,怎么到了半夜仍是睡不著,仍是這么不安呢?
歡歡一點都不怕丟臉,反正從小到大,他什么樣子潘森都見過,他小時候的尿不濕都是潘森處理的,他怕什么?
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性格就是纏著他,哭也好,撒嬌也好,只要達到目的就很好了,且有時候他真的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
他仍是不安,恐懼,怕抓不住。
幸福如履薄冰,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他都會是這種狀態。
“小魚,不要煩我,我會好好控制的。”歡歡的聲音聽著有點可憐,好像他才是被弄成破布娃娃似的。
潘森撫摸著他光滑的背脊,很想上手撓一下,“別哭了,寶貝兒。”
“還想要。”
“睡覺!”
他就知道!!!
“睡不著!”歡歡胡攪蠻纏起來,也是厲害,潘森夾著他的雙腿,讓他枕著自己的胳膊,“睡吧,我保證,你睡醒了,我一定還在身邊。”
你的保證一點用都沒有,你還說過,不管發生什么事情,你都不會離開我。
兩人折騰了一宿,歡歡又沒睡,第二天還神采奕奕地跑起來做早餐,現在中式的早餐是歡歡的最愛,察覺到潘森一定很思念陸地的食物,他做好了兩份粥,又出門買了幾樣粵式早餐回來備著,回來放好早餐臥室沒看到潘森,歡歡瞬間慌了手腳。
“小魚!”他吼得整個房間都要震動了,潘森正在書房看一個東西,嚇了一跳,探出頭來,“怎么了?”
歡歡臉上顯而易見的慌亂,像是被人狠狠地打過一拳似的,他匆忙地跑過來,“你一大早來書房做什么?”
潘森被他吼得一愣,揚了揚手機,“沒電了,我來找一下數據線。”
歡歡很顯然是被嚇一跳了,還沒回過神來,臉色極其難看,潘森也沒想到他反應這么大,被嚇了一跳,他伸手摟著歡歡,輕輕地撫摸著他的背部,潘森心里一片酸軟,他回來看不到自己,是不是又有什么糟糕的聯想,當年不辭而別,他是不是真的做錯了。
歡歡驚魂未定,又覺得好丟臉,硬邦邦地說,“我給你買了早餐。”
“沒親手做嗎?”潘森打趣地問。試圖緩解這份緊張感,歡歡表現得更冷漠了,“怕你沒吃飽。”
潘森摸得清楚歡歡的尿性,只要哄就好了,幸好他的心肝寶貝并不是一個很難哄好的少年,他梳洗出來后,歡歡已經擺了一桌子。
他熬了雞絲粥,買了水煮生菜,芋頭蒸排骨,金錢肚,小籠包,蝦餃,腸粉等擺了整整一桌子,這都夠五個人吃的了。
潘森哄歡歡有一手,雖然知道并不是誰的錯,他也潛意識地哄歡歡,夾著蝦餃喂他,“吃一口。”
歡歡叼走了蝦餃,情緒也好了一些,知道是自己小題大做也不好意思讓潘森哄著,“今天早上什么都沒有發生,你快點忘記了。”
潘森輕笑,“怎么會什么都沒有發生呢,明明你給我做了早餐,還買了早餐。”
歡歡一想,“那行吧,就記得這一點就好了。”
潘森失笑,“好!”
歡歡一點出門的意思都沒有,更沒有要帶他出門的意思,恨不得在家里膩歪一個月再說,在家也不會無聊,潘森這幾年需要補的東西太多了,歡歡給他演的電視劇多,采訪啊他也看了一遍,這明顯不是一個人,粉絲們卻沒看出來,每次他驕矜時,粉絲還覺得萌。
自然,他也覺得萌。
歡歡代替他做的這些事情,他都要一一地補回來,演唱會近在眼前,他是沒辦法去了,以后也就不需要讓盛景代勞。
結果剛一刷熱搜就看到了。
人魚的風格在變化。
有一個博主寫了有關于他歷年演唱會的臺風和變化等等,這一次演唱會和前幾年明顯區別開了,畢竟也過了八年,什么都不一樣了,人也會成長,這一次臺風就顯得很沉穩,也沒有和粉絲互動得很頻繁,整個人的風格都很…盛景。